缨子被远翔抓着手跑出“酷丽蒙”酒吧后,两个人在大街上狂奔起来,起先还可以听见后面的喊叫声,但是远翔越跑越快,几乎要把缨子的手拉断。缨子的长发飘起来,跟不上远翔的步子。远翔路熟,绕了几个弯,听不到身后的喊叫声后,两人才在街角的垃圾箱旁停下来。远翔的手兀自握着缨子的手不放,感觉着久别的温馨。缨子被远翔抓着手,弯下腰猛喘气,好久没这样子疯跑了,心差点蹦出口腔,她感觉到紧张的快乐,更惊讶于远翔刚才勇猛的表现。她抬头看远翔,远翔也正看着她,四目相对,便只会心一笑。
“呵呵,怕吗?”远翔担心缨子把手抽回去,借问话吸引她的注意力。
“怕!怎么不怕,你什么时候变的那么厉害?”缨子感觉到远翔手心里传过的热量,任由他抓着。
“就刚才变的,我看你一使眼色,马上动手。”远翔说。
“呵呵,这么说是我主使你动手打人了,你就瞎领会吧。”缨子乐着。
“哦?那个眼神到底是什么意思?”远翔问。
缨子道:“我就是害怕,看你一眼而已。”远翔笑着不说话,看着缨子迷人的嘴唇。他流过泪的眼里却找不到丝毫笑意。
清丽的一弯月牙从夜空照下来,把城市铺出一片银色光辉。
“远翔,我明天就要回北京了。”缨子把那只被擒获的手挣动了一下。
远翔极不情愿地松开,还给那只手自由,道:“要我送你吗?”“不用,我想一个人静静地离开这座城市。”“你误会了,我是说现在用我送你回家吗?”远翔逗乐。
“呵呵,也不用,我想冷静一下,自己走回去。”缨子的笑容不再让远翔陌生。
“可我怕你碰见刚才那伙人。”“放心好了,我会很小心的,家又不远。”远翔使劲看着缨子,直把缨子的双眼看的迷离起来。好想抱紧她,不叫她走,让她留下来!让她伴随自己一生,能这样做吗?到底能吗?这样做她会反抗吗?她会说什么?不能!绝对不能!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算了吧,高远翔,你不要再自做多情了,留个美好的回忆比什么都重要,该走的怎么也拦不住,给她解脱,也给自己解脱,说再见吧,她也应该知道这一声“再见”就是永别,就是回忆的开始,心碎了吗,为何如此疼痛?我不是个男子汉吗?我应该敢爱敢恨,走吧,哈,头顶的月亮不知见证过多少对情人的离难了,又怎么可能在乎我们?爱情,从古到今,一场似水冬梦罢了。
“远翔,想什么呢?”缨子轻轻问,声音象是来自很远的地方。
“没什么!这样,我们现在一起转身往家走,好吗?”远翔突然显得活力四射。
“呵呵,好提议,我数一,二,三,再转身,谁也不准回头,就一直走回家去,好吗?”缨子顽皮起来。
“同意!谁要是回头谁今晚做恶梦,开始!”远翔说。
“好!一——二——三——”缨子喊。
远翔转身开始走,苦涩又要冲破乔装的欢乐露出来,但他忍住,走了七步,他停了下来,然后转身。他看到缨子俏丽的身影在夜幕下正向远处离去,心里被利斧砍了一般裂开,眼泪掉下来。他好想好想喊一声“缨子”,但终于没有喊出来。泪光中,他看了几秒钟那模糊的橘色身影,狠下心转身大步走去。
缨子在走了二十步时,才转身去看,那时候,远翔刚掉身离开。缨子忘记了能从两人间的距离判断远翔是否停留过,她站在风中,长发微扬,一直看着远翔矮小的背影没入黑暗中,然后她的眼神变的凄迷,湿湿的,牙齿轻咬着下唇,缓缓转回身,低了头走下去。
夜色里,残缺的月也哭了,泪滴飘散,化作星光。
韩小芸这个名字极其普通,但韩小芸这个人却是极不普通。早上,她感觉是从别人的梦里边醒来,坐起身,头痛的要从脖子上面掉下来。她开始回忆,想起了一些事情,昨晚她喝酒了。酒原来是那么不好喝,真奇怪男人们为什么要嗜酒如命,那种象卤菜汤味的液体把身体烧的难受极了。她开始环顾四周,房间里很干净,但她清楚记得昨晚房间里是一团糟。莫非是阿浪打扫的房间,若是的话,太阳真打西边出来了。韩小芸下了床把窗户打开,晨风吹入,使她的头脑清醒了一些,也不再疼痛。她突然很想看到儿子,于是推开秦浪的房门走进去。
秦浪还没有醒,睡梦里的他比任何时候都可爱的多。韩小芸轻轻走过去,坐在床边,摸着儿子的头发,端详着儿子的睡容,心里有说不出的宽慰。阿浪真象他的父亲,连性格也那么象。韩小芸的表情温柔起来,她的思绪不可抗拒地回到了从前的年代。那年她十八岁,在聚罗镇的一家文具部做服务员。秦方海就常去她那里买信纸。第一次见到秦方海,韩小芸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他穿着一双打补丁的布鞋,风风火火地跑进门,把攥在手心里已经汗津津的四毛钱递过来,喘着气说:“同志,一沓信纸。”带出很浓的南方口音。她就想这人真逗,又不是什么大事,买沓信纸至于跑这么急?以前没见过这张生面孔,估计又是乡里的知青,因为机灵又有文化,被调到镇里当通讯员。秦方海隔三差五地来买信纸,每次都是用跑,好象约会怕迟到似地赶趟儿,来的次数多了,自然就认识了。有一次,她问:“通讯员,你每次跑那么急干吗?”秦方海笑道:“挤时间呀,我在自学教科书,看报上说,中央已经有了文件,让知青返乡,我必须抓紧时间学习,要不回了上海怎么工作。”说的一本正经,她却笑他天真,可是也着实佩服他的志气,不经意间便开始留意起他的一切。后来果真听说市里下了通知,要逐批安排知青返乡,她才真正在意起这个有先见之明的青年。于是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他们开始频繁来往,互相谈心。年轻人的感情来的就是那样突然和激烈,爱情顺理成章地降临到他们身上。秦方海回上海时执意要她一起走,但是已经知悉他们关系的韩小芸的父母亲坚决反对她去上海,母亲甚至气病。面对两个选择她痛苦地徘徊,最终她选择留下来。秦方海很失望,他一个人走了,回到他自己的故乡,但他明白他一生的真爱和回忆都会留在这里。秦方海走后一个星期,韩小芸才发现母亲根本是在装病骗她,气愤之余,收拾行装直下上海,可是,茫茫人海哪里去找他呀,文革中父母双亡的秦方海没有任何音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的家也早已经被拆毁了。韩小芸痛苦地回到聚罗镇,大病了一场,痊愈后决定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就辞别父母,独自一人来到沙漠城,贩些衣服卖,维持生活,后来生下了秦浪,她才又有了希望和勇气,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儿子,生意上也越做越大,钱越挣越多。看着儿子一天天健康成长,她就欣慰。她一直单身,没有结婚,也没有遇到再让她心仪的男子。昨天是她第一次见到秦方海的日子,心里升起忧伤和美好的回忆,才要喝酒的。
秦浪的房间同所有男孩的房间一样,存在脏、乱、差三大问题。他的书桌就是主要受害者,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电脑旁是一摞方便面,一些光碟散乱地扔在书报上。墙上没有张贴明星画,只挂着一幅白雪皑皑的南极实景照片。幸好他的被褥并不脏,床并不乱,而睡在床上的秦浪也丝毫不差。当韩小芸拨开记忆里的尘土,寻找那些依旧珍贵的化石时,床头的闹钟发出了清脆的“铃铃”声。但是闹钟显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秦浪依旧死尸般一动不动。韩小芸只好亲自出手把儿子的耳朵揪住。
“早上好,老妈,这里是哪儿?”秦浪马上睁眼道。
“死小子,少贫,知道你就醒了,赶快穿好衣服从这里爬出去,今天星期天,老妈心情好,要清理卫生,现在就免费给你的房间洗澡。”韩小芸说话果然厉害,真是有其子必有其母。她说着就要撩秦浪的被子。
“嗨,老妈,且慢动手,请先回避,总得给儿子点更衣的时间吧。”秦浪生怕在老妈面前春光外泄。
“搞什么呢,你身上有几根毛老妈比谁都清楚,当我面不能换吗,哈,臭小子,不会是又在被窝里藏了美女相册吧。”韩小芸乘机挖苦儿子。
秦浪马上反击道:“别光羡慕我啊,老妈想在被窝里藏俊男相册也没人敢拦啊。”“好小子,大清早跟我练嘴皮子,我看你是老母猪逛商场——找揍!”韩小芸口上敌不过儿子,就要动粗。秦浪这才大笑着起身穿衣,洗漱完毕后,一溜烟跑出门直奔远翔家。他急于想知道远翔和缨子昨晚见面的情况。
远翔的屋子与昨天相比没有多少变化,但是屋子的主人却变的差点叫秦浪认不出来。
秦浪一进屋就看见远翔呆呆地坐在客厅沙发上,脸象是给车轮碾过,面无人色,想是一夜未眠。他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