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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那把钥匙?”
那人点点头:“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妻子。”
他转过头来,拍拍大可的肩膀:“你的钥匙还在,所以我要帮你,去找到它,别让我失望。”那人指着眼前的的灯海,道:“活下去,这是强者的游戏,也许朋友们都死了,就剩你一个,但还是要活下去。经过了这么多年,觉得累了但还是活着。一直做一个梦,我在飞,飞过城市,飞过山巅,飞向不知名的未来,知道吗?那是自由。””
大可笑笑:“也许在你我死的瞬间,飞翔突然变成一件很容易的事。”
“草原上有这么一个传说,灵魂总是附在鹰背上,随着苍茫而去。”那人喝干银质酒壶里的最后一口酒,说:“帮我个忙。”
“说。”
“下楼去买些酒上来,现在酒意正浓,还想再喝上一些。”
“想喝什么酒?”大可问。
“烈酒。”
“抽什么烟?”
“烈烟。”
大可笑道:“抽烈烟,喝烈酒,泡烈女?”
那人加了一句:“当烈士。”
“和你聊天很愉快,真的。”
“这么说把我当朋友了?”那人问。
大可点点头:“等我20分钟,去去就来,烈烟烈酒都有。”
“我看烈女就算了。”那人道。
大可笑着摆摆手,转身下楼去。那人在他身后说:“像狼一样活着!”大可回头,看到他向着夜空,学着狼在啸月——“呜呜呜~”那声音凄厉而悠远。
'神秘人消失'
凌晨3点,许多店都关了。大可打的走了几条街,才在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到东西。
长街清冷空旷得就像基里科画中的世界,路灯在冬夜里发着惨惨的白光,偶尔有木叶飘落下来,在空中游荡。
他从出租车窗里看着大厦越来越近,黑黢黢的宛如都市荒原里的巨大坟冢。
“这座大楼自盖好后就一直卖不出去,据说有些邪门。”司机喃喃道:“你住在这里?”
大可摇摇头,就发现前方不远处停着几辆警车,红蓝相间的警灯在夜色里甚是刺眼。
“好像出事了。”司机道。
大厦门口围了许多看热闹的夜班司机,大可心里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恐惧,他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拨开人群挤了进去,有一个人正面朝下的躺在那里——他的身下有一摊浓得化不开的血,浓烈得就像火一般刺痛他的眼睛。血以一种奇怪的形状,像变形虫般向四周蔓延。那个神秘的中年人闭着眼睛,嘴角带着诡异的微笑。这表情,他曾在苏文死时的脸上见过,一模一样。
“他死了。”大可脑子里只有这句话。
一个要他像狼一样顽强活下去的人,一个会背诵《热爱生命》的人,却选择了从50层楼高的地方跳下来,了结自己的生命。他突然有种被出卖的感觉——那人背叛了他,也背叛了自己。
他拨开人群,踯躅前行,太阳穴阵阵发痛。他木木的没有想法的走着,将买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塞进垃圾筒里。
神秘人死了,那个历尽沧桑的躯体终于向死神妥协,他的灵魂也许随着鹰背飞向天国。“死了好,死了好呀!”他突然对着夜色歇斯底里的大叫起来。长街依然清冷笔直的向黑暗的核心无限伸展,周遭的空气骤然冷了起来。他立起衣领,双手抱着胸瑟缩前行,脑子里不住的回想那人身下淌出的血,是什么颜色?想不起来。他回头看那些已被抛在身后的警灯,原本的红蓝两色却只剩下蓝色和灰色,红灰两色的计程车也只剩下灰色。他仰头看天,天是墨蓝的,月是淡黄的,不远的街树是绿的,唯独没有红色。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看不到红色了。
他的潜意识拒绝接受这种颜色,他在瞬间变成了一个红色色盲者,一个看不见红色的人。
1998年,这是20世纪最热的一年,厄尔尼诺效应肆虐全球,南方的11月依然炎热,但他却觉得置身于北极冰原。冷,真的冷。他打着哆嗦踽踽前行,脑海里一片空白。只有一句话在耳边回荡,那人说——像狼一样活着。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总之,当他恢复记忆时,发觉自己正打着哆嗦颤抖的摸出房门钥匙,在听到一声“咔嗒”的金属声响后,门开了。屋内不变的死寂,网一般兜头罩来,他像落入陷阱的狼,无法逃脱。
呆头呆脑的电视,垂头丧气的窗帘,慵懒肥胖的沙发和空无一人的房间。就在几个小时前,江薇的身影还在屋内穿梭,厨房里还散发着大骨汤的香气。现在,除了空气中残留的她特有的香水味外,只有永恒的孤寂像千年寒冰,封冻着一切,也封冻着他的灵魂。
他的牙不住的上下碰撞,咯咯直响。只觉全身虚脱,如棉花般柔软。用手指尽力压下去也决不会反弹回来,完全的松垮没有弹性。他一头栽在床上,颤抖着去抓电话,想按几个号码,手指却不停听使唤。此刻,他唯一想听到的就是江薇的声音。但他最终没有成功,在按了三个键之后,就失去了知觉。
'与城市道别'
他醒来,是两天以后。
他懒懒地躺在床上,窗子里的太阳就快落到山后面去了,天空一片灿烂,有一条长形的云,像法国面包似的横卧在夕阳之中,鸟儿在自由的飞翔,但如此绚烂的的落日,在他的眼里却是一片支离破碎,所有的红色成分都被过滤掉了,哪怕只有一丁点,在他看来都是灰的,如血的残阳已变得晦涩阴郁起来。他一动不动的眺望这不再美丽的落日,直到那轮巨大
的灰色火球完全消失不见为止,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最后只有屋顶的天花反射着来路不明的光影。此刻,这房子就像一座棺材,他就是其中还未完全腐烂的干尸。
“太阳落下去了,我躺在床上,房间依然空洞,世界似乎永远不变,但又有一个人死了。”他这么想着,脚步虚浮的走进厨房倒了杯水,然后坐在墙角,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段日子以来,他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以往的几秒钟,几分钟,发展到现在的几十分钟甚至是几个小时。没接电的电视屏幕,抽一半被掐灭的烟蒂,挂在浴室的毛巾,水杯里的气泡甚至是苍蝇尸体,只要还是个东西,他就会一小时接一小时的注视下去。
他开始呆呆地望着电话,这台机器可以把他和江薇连接起来。他举起了听筒,迟疑了片刻,又缓缓地放下了。他继续呆坐在暗处,直到深夜,再次来到那晚与那人相遇的高楼顶端。
冷月,静寂,空旷。
大厦如坟冢般矗立,没有生气。那夜看热闹的人们早已散去,现场的血迹也被清洗干净,那人的尸体和生命如夏日阵雨般倏然不见,无影无踪。那曾经是多么个不平凡的生命呀!他叫什么?住哪里?尸体被如何处置?有无妻子家人?一概不知。这世界天天有人死去,有人出生,跑马灯似的热闹非常。
他呆呆地坐在与那人相遇的地方,抽了两支烟,看到了那人的烟斗,上等品,静静的放在栏杆上。然后,他又看到了那把美丽的曼陀铃,不知是警察的疏忽还是压根就没上来过,总之,它静静的立在栏杆边上,八条金属琴弦反射着月光,琴是1893年在意大利造的,将近百年的历史,也许几经人手,最终留给他了。从未弹过四对同音双弦的琴,也没有玳瑁拨片,但他还是试着将它奏出曲子来。唱歌,要不停的唱歌。他把香烟的烟丝装进烟斗里,点着,开始拨动曼陀铃,琴声曼妙宛如爱情,他想,那人的灵魂也许就在琴里。
后来,他抱着琴在楼顶上睡着了。
第二天,他在第一缕曙光中醒来,城市在雾气中缓缓地伸着懒腰。
到豆浆店喝了碗冰豆浆,吃了一屉小笼包一沓煎饺两根油条和一碗牛肉面。胃口出奇的好。走上大街,对早起晨跑的老大爷老太太说你好,很久没怎么理人了。老太太热情地说她的糖尿病早好了你怎么知道?老大爷说老太太是他的相好绝对没错,然后罗里巴嗦说一大堆活着真好之类的话。大可仰看朝阳,灰色,没啥感觉,开始后悔为什么要跟他们打招呼。
回到家,洗了个冷水澡,翻出旅行包,一股脑塞进些衣服,梳洗用品,10盘唱片和T。E。劳伦斯的个人传记《智慧七柱》,腰包里装进DISCMAN唱机,披上他最喜欢的皮外套,揣上神秘人的烟斗,背着曼陀铃琴,环视一遍寂静的房间然后带上门走下楼去。他从银行提了两万五千块钱塞进牛仔裤口袋,鼓鼓囊囊的一身行头准备远行。
出了银行,他突然对这城市有一丝眷恋感。整齐的街,繁忙的交通,没表情的人们以及灿烂的阳光,他觉得有些晕眩。是的,这城市的确有他不承认但确实留恋的东西。
该和江薇道个别了。
推开天美广告公司的门,总台小姐一眼就认出他来:“大可,好久不见。刚出远门回来?”他低头看自己,黑皮夹克,褪色的牛仔裤,结实无比的登山鞋。回来跟去有什么差别?睡着和死去有什么差异?似乎没有。于是不再解释,笑着问:“江薇在吗?”
“哦,她去英国了。”
“什么时候?”
“昨天上午。公司跟那边的一家机构合并,她去实习。原本上个月就得去的,后来听她说有个亲戚住院,得照顾,所以拖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