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味 > > 当腹黑遇上鬼畜 > 第28部分

第28部分(2 / 2)

突然就能讲通了。一个母亲,不会狠心到为了一个外人而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同样,一个母亲,完全可以为了自个儿骨血而舍弃外人的性命。

我跟五六,到底还是有一个是她的亲生骨肉。

可惜不是我。

至此,所有的线慢慢汇集成一条,我要的,答案,真相,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花娘生下了叶家未来的当家叶修砚后离开了叶家不知所踪。襁褓中便没了母亲的叶修砚,身边还有一个宗家里的那哥哥护在左右,感情,想必很好。

叶修砚长到四岁时,弟弟叶修礼出生。却在不久后,家族受劫,家破人亡。叶修砚与叶修礼被人分别救出了火海,并且从此分离。叶修砚不知道自己的弟弟还活在世上,叶修礼却一直知道自己的哥哥活着,甚至还当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年后,花娘经那时授意,找到了孤儿院中的五六,领回家中,却刻意隐藏了他的真实身份。同时,叶修礼在那时的抚养下扭曲地成长起来。

之后整整二十年里,那时分身乏力不能把叶修砚带回身边,却暗中一直与花娘保持联系。叶修礼一直留在那时身边,时刻被监视着,也时刻被控制着,却依旧生了贰心想要除掉自己的亲哥哥。那时留下他,除了做奴隶,恐怕更大的用处是为了除掉赫家而埋的棋子。同时,为了保证叶修砚的安全,私下里大抵与花娘策划好,故意误导了叶修礼,让他以为叶修砚是我花非花。

于是,有了这一系列似是而非又啼笑皆非却真正让我身心俱灰的阴谋与算计。

这些,都是丝丝缕缕的线串接后成型的片段,我的心在说,那不过是自己被害妄想症的具体表现。

脖子上顶着的脑袋却在说,推翻所有公式后剩下的这一个结论,反推回去时竟然是该死的吻合事实。

事实上,在那几日的被迫昏睡接近尾声时,高速运转的大脑终于推翻了儿时经历变故后为了自我保护而设的围墙,围墙后藏着的所有秘密的开端,汹涌而出。

那开端,是这秘密之环的起点。

那开端,是一幢异常幽深的宅邸。

☆、章回 二十五

就像是当初花娘设局引我南下一样,如今,五六也设了局支我北上。当真是母子呵,就连设局时都会用同样精致的理由让人无法拒绝。

不同的是,花娘设局是为了让我涉险趟雷,五六却是为了保我周全。

而我,随了他的愿,乖乖滚回了四九城里坐落在郊区半山的家。

两年没有回去的地方,边边角角里透着股子死气。那两日我哪儿都没去,就呆在家里,然后看着每一件摆设往死里回忆。住了很多年的地方,到处都是五六的影子。可惜以后都不会再有一个他出现在这儿了。

我剩下的,只有这栋已经不能再叫做家的空房子。

两天后,五六的电话打了来。电话响起的瞬间,心都碎成了渣,结果居然还能保持平稳的声调接了电话跟他聊,也算是个奇迹了。

五六说,他要留在那时身边。

五六说,为了大家好,我要从此远走高飞再不回来。

五六说,这辈子,我不能再见花娘。

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有那仅存的一点自知之明。他的爱人,他的母亲,他的生活,哪里能有我这个外人插足的份?

就算他不说,我也会远远逃开。当然,前提时,做完手边的工作,确保他无虞后,再离开。

只是挂掉电话的某个瞬间,还是忍不住自嘲了一番。他有那时在身边,还能遇到什么难处?有了那时,我所担心的叶修礼,也不过是蜉蝣。

有那时,死神都不敢擅自收了五六呢。

自嘲过后,还是咬着牙厚着脸皮留了下来。没有亲眼确定五六的安全,说什么也不会走的。约莫着自个儿的行踪被那些个魑魅魍魉掌握得清楚,索性唱一出陪戏也好。

于是,隔日里我大摇大摆地进了机场过了闸口,然后躲在厕所戴上了面皮直到飞机起飞后才又悄悄折回身来摸回了城中。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连夜去了城内西郊那时的偏宅,却没想到,竟就再度瞧见了不得了的事。

我的五六,所谓的留在那时身边,竟是另一个善意的谎言。打死我都不能相信,他居然就能在挂掉我的电话后转了脸在那时面前一刀子戳进自个儿的脖子没犹豫。

我差点被气疯。

如果不是理智还存了那一眯眯,真是当场就能冲进去跟那时硬拼,哪怕来个鱼死网破也无所谓。感谢上帝,我忍住了。还不是时候,至少,现在不行。没有制定出万全的计划,就算我真能在那时眼皮子底下把五六给偷出来,下半辈子只怕都要用在天涯海角地躲避那时的追捕上。

这种时候,需要的是一个最妥当的解决之道。

最终,我想出了混进那家的法子。躲在外面两天,总算瞅见个跟我身形差不多的下人。又悄悄跟在那人后面多日,举止神态连带着五官形状都揣摩得差不多了,我才出了手。轻松撂倒那人后,我就摇身一变成了那家的下人,之一。

只是没办法靠近五六半步。

平白闹了一出自杀,虽然未遂,我都差点气疯的劲了,更别提那时。盛怒之下的那时,不仅把五六给关了禁闭,连带着喝令一众下人除了那个南青外谁都不能靠近卧室半步,违令的,屁解释不用直接喂枪子。

结果,在那家大半月,我除了能在院中偶尔瞥见五六映在窗上的身影外真是半点收获都没有。而惊鸿一瞥样的那一眼,还是他跟那时靠着窗演活春宫的时候。

啧,还不如没看到。

于是,那大半月里,我变成那家最勤劳下人没有之一,院子被我扫得片尘不见,还有幸在月底领了额外津贴,真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但真要论起来,也不是没有收获。别的不说,至少瞧见同样被囚禁的叶修礼时,我还是小小吃了一惊。也不知他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错,居然就能让那时发狠到把人折腾得只剩半口气。偶然一次替旁人去关押他的地方送餐盒,站门外偷偷瞅了一眼,只瞧见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叶修礼,胳膊划得跟烂絮样,地上的盆里血都满得快溢出来。看守的人进去,本来当是给喂饭来着,哪成想打开盒子了里面不过是一剂针药。

啧啧,都这样了还不能求死,也够可怜的。

不过,我一点都不同情叶修礼。能走到这一步,只能说他是自作自受。就算他被那时一手朝变态方向养起来,就算他本质上也算无辜受害者,但是他想要五六死,那么他就该死。

后来叶修礼得了特赦,每天能被放到院子里溜达十五分钟,我就习惯性地站一边看他。带着脚铐在院子里慢吞吞地游走的叶修礼,跟个鬼样,可望向窗户的视线还是恨得浓烈。

有那么一会,我忽地就开始有点同情他了。千错万错,他爱错了人。也不过是仅仅爱错了人呢,居然就落到如此下场。

我…

我还真是有那么一眯眯的感同身受。

然后,鬼使神差的,居然就用下两个月的薪水跟负责送药的伙计换了班,开始了每日一次的探监生涯?

好吧,我承认,对那个叶修礼的确有了一点点的兴趣。

试想,一个也算有头有脸的主,怎么就能甘愿臣服在那时的脚下做个奴?瞧着也不是多么有善心的家伙,报答救命恩人之类的废话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要说纯粹是因为爱上那时所以甘愿作践自己了,那到底得有多扭曲变态的心才能把自己逼到光着身子在大庭广众下放风还甘之如饴?

琢磨不透。

是块心病。

嗯,得治。

也许是因为叶修礼认罪态度不错,也许是因着那时大发善心,当然,私下里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那时自感就那么痛快地让叶修礼挂掉太没情调。无论如何,一段时间后,叶修礼总算被特许可以每日喝上一碗汤水并且外加一个小馒头。

哈,真是小馒头,小到跟个泡发了的旺仔小馒头样。

不过,好歹也聊胜于无不是?虽然不能保证人活得旺盛,至少饿不死。

我表示,对着馒头跟汤水还能笑得一脸灿烂的叶修礼,真得有够变态。

那些天,叶修礼一直被钉在十字架上,胳膊划得快烂掉,流血流脓的异常刺激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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