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长吁了一口气。在神经紧绷了两天之后,这无疑是他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他知道自己的朋友已经跨过了一道坎,至此之后这个人在精神上会更加坚强。
也许这段爱情对他的两个朋友,佛洛尔和约瑟夫来说都是好事。
“我很高兴你终于想通了,但我希望这不是因为你想开始一段新恋情的关系。”
佛洛尔愣了一下。
“你想到哪里去了,罗宾。新的恋情?那是什么。”
“我听到一些流言。”
“洗耳恭听。”
“斯佛兰过分年轻但很得民心的警卫队队长和一位英俊得不像是凡人的游吟诗人是情人关系,也许他是因此逃离首都来到这里的,毕竟对这个老实的年轻人来说一个游吟诗人的爱情太过火热了一些。说不定公爵大人的特使在这其中还承担了一些穿针引线的工作。”
佛洛尔听着罗宾用他低沉冷淡的声音说出这段流言,当场乐不可支。
“哈哈,这可真有意思。我要修正一下我对这里市民的看法了,他们在某些方面不比伯里纳大街小巷的那些差,哈哈。”
他干脆在沙发上笑弯了腰。
“这并不怎么好笑,佛洛尔。”
虽然这么说,但想到自己在流言中扮演的角色,罗宾也有些又好气又好笑的感觉。当这则传递迅速的凶猛流言被送到他耳边的时候,他也和佛洛尔一样,对这座生活宁静的城市中那些看起来做什么事都慢条斯理的市民居然有不亚于首都民众的联想能力而吃了不大不小的一惊。
“你们两个这两天都在一起。”
在佛洛尔的笑声平息之后,罗宾指出。
看着他严肃的面孔,佛洛尔想起自己过去的几段荒唐情史中他板起脸来教育自己的样子,反而笑得更厉害了。
“他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出人意料的地方有很多。”
提起每每在平凡的外表下给他带来惊讶的诺恩,佛洛尔脸上夸张的大笑变成了一个含蓄很多,但是十分温柔的笑容。
“这听上去有些奇怪,我和他认识不过两天,但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很久以前就见过他一样,我总是会忍不住去观察他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当然这不是爱情,至少暂时不是。”
他说着,冲罗宾眨了眨眼睛,后者只能摇头以对。
这时候,房间里响起了敲门声。
“佛洛尔先生,我们完成任务了。”
这个响亮的声音属于女仆长多拉。佛洛尔马上站起身来,隔着门告诉她可以进来了。
“自从我的弟弟长成一个傻大个之后我没有那么乐过了。”
高头马大的多拉说着,第一个走进门,然后侧身站到一边,让佛洛尔可以“欣赏”她身后的两个女仆押着的诺恩。警卫队队长低着头,束手束脚的样子,让两个年轻女孩一左一右把他夹带到房间里。
这是佛洛尔一个偶然的发现,诺恩除了偶尔会露出奇怪的表情的,大部分时间都是难以攻克的顽石,但是根据事无完美的道理,他终于在他身上找到了一个弱点。这一点对于从小就备受女孩关怀仰慕的佛洛尔来说是很难想象的——诺恩敢于向一个高级亡灵战士挥剑,但是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就能让他放弃抵抗,任君摆布。
这也许是一种古老美德的体现,也可能是因为他性格实在有些古板。
女仆们按照他的嘱咐把诺恩打扮一新,让佛洛尔也觉得眼前一亮。诺恩的黑发被打理得很蓬松,撒上了一把金粉之后看上去是深褐色而不是纯黑的。看来这也是他的容许的极限了,因为女仆没能在他脸上扑粉和涂上腮红。不过那张脸上浮现出的自然红晕看起来更加可爱。他的衣服是他们两个都十分熟悉的首都风格,佛洛尔有幸逃过一劫,罗宾在他十三四岁的时候甚至也这样穿着出入过一些场合。他的白衬衣上像模像样地打了一个深红色的小领结,外面套上一件黑色小背心,然后是黑色的短外套。短裤是格子布的,露出的腿上穿着白色的长筒袜,在下面是一双漆皮的黑色皮靴。这种装扮在首都被上流社会的男孩们称为酷刑,尤其是那些十来岁就身材健硕或是变成小胖子的男孩对此深恶痛绝,但偏偏这个流行经久不衰。诺恩的娃娃脸本来就很可爱,身材像是青春期的少年而不是成年人,在佛洛尔看来,这远比他穿着让他有小孩装扮成大人的警卫队制服更加适合。他还注意到一些有趣的细节,诺恩的两只手平放在身体两边的动作十分拘谨,而当他带着剑的时候,他的手则总是处于一个随时可以把剑的位置,看上去远比现在自然。
罗宾有些严厉地看了看佛洛尔,后者在得意之余当做没有收获他的扫视。对于佛洛尔来说这是他昨天在为诺恩准备衣服的时候的恶作剧的升级版本,虽然更为恶劣,但丝毫不会引起他的不安——连诺恩本人都没有开口表示反对,不是吗?
傍晚,太阳还没有下山的时候,斯佛兰就进入了狂欢的气氛,人们纷纷涌上街头载歌载舞。在市政厅举行舞会的贵族们则矜持很多,直到太阳西沉月亮升起,才由市长用一番演说拉开晚会的序幕。
当音乐响起,宾客们翩翩起舞的时候,有几个年纪太小还邀请不到舞伴的贵族少年站在角落里,一边享用新鲜的水果,一边攀谈起来。
小礼服和短裤的流行已经从首都蔓延到这里,这几个男孩都是这么一副打扮,区别只在于谁袖口上的金线更多,谁的胸口挂着的从父辈那里借来的徽章更闪亮。
根据他们父亲的身份,这些男孩形成了一个地位分明的小团体。虽然对他们生活的世界的规则似懂非懂,但男孩们已经通过出色的学习能力模仿起他们家长的性格和行为,把市长的独子和托梅斯库伯爵的长子奉为首领,众星捧月地把他们围在中间。这两个男孩站在一起堪称有趣的一对。市长的儿子是个红发的小胖墩,脸上挂着傻笑;托梅斯库伯爵的儿子则是一个惨白皮肤淡金色头发的瘦小少年,总是高高扬起他的小脑袋。就像他们的父亲一样,市长的儿子在小团体里负责发号施令,而伯爵之子虽然有同等的地位,但自持贵族的身份,很多时候是不屑于说话的。
先他们一步占领这个角落的,是一个打扮和他们相似,有着灵巧身形的少年。他低着头,看起来已经在这里站了好一会。
男孩们先是窃窃私语一番,确认谁也不认识他之后,由一位男爵的儿子向这个少年提问。
“新来的,你的父亲是谁?”
当黑发的少年缓缓抬起头来的时候,男孩们都不由自主地一阵哆嗦。
这张可爱的面孔上有一双可怕的眼睛。
他们都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到底是什么,但在惊醒自己的噩梦中见过这样的颜色。无论是这双眼睛主人的立足之处,还是他视线所向之处,都像是在一片深幽的黑暗泥沼中。
当男孩们从这恐怖的感觉中脱身的时候,背上都出了冷汗。而那个少年正向露台走去。他们谁也没有想到去拦住他。
“……真可怕……但愿我的父亲不认识他的父亲。”
“但愿如此。”
平复了情绪之后,男孩们很快把注意力转移到吹嘘自己这一段时间的各种经历上去了。
诺恩走到露台上,双手用力地握住栏杆,直到青筋凸现在他的手背上。
让那几个贵族少年受到惊吓纯属意外,但一瞬间他居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他知道自己不能留在那里。
一直以来,人们彼此之间被各种关系联系起来成为一张大网的场合,正是他所惧怕的。那是他在循规蹈矩的平淡生活中试图忘记也必须忘记的一件事。
他在警卫队的同僚巴德告诉他对于第一次来到斯佛兰的外乡人,只要参加过一次三月前祭,就代表他成为了这座城市的一份子。但他知道对他而言并非如此。无论在这里度过多少时光,他也不属于这里。这个强烈的否定认知从十九年前,他在伯里纳出生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