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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第17部分(2 / 2)

“一百万?”

我摇了摇头。

“一千万?”

又摇了摇头。

不夜侯咬咬牙,终是沉不住气了:“小萝卜头,你究竟想怎样?”

啧啧,这家伙的未免也太沉不住气了。遂轻嗤一声,道:“堂堂三魔王,就这点肚量?我要的也不多,你且叫你那百万千万的魔兵下去候着吧。”复又向前比了比食指:“我要的,是一个。”

“一个?”

眼前陡然横出一把长剑,剑芒划破黑夜,锋不可当。只是若与那把曾被他握了万来年的涤烦剑相比,差的可就不止那么一星半点儿了。执剑的人微抬了下巴,神色飞扬,似沾了那么一点儿小孩子般的得意:“我可否将这‘一个’的意思理解为,你要我?”

手指同头一起坚定地摇了摇。我从前一直觉得尹百濯便是世上最自恋的了,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遇见一个更为奇葩的,着实难得。

那柄长剑毫不留情地直指我的眸子,剑的主人恨恨地道:“那你要谁?”

我神色不动,懒懒地瞧着他:“我要你们魔祖——爨下余。”

他冷哼一声,反手旋回长剑:“就凭你?也配?”

自然地点了点头,甚是无辜道:“什么叫配,什么叫不配?三魔王,我听不大懂,可否请您给我解释一下?还有……你这把剑不错,可若想与那涤烦剑相提并论的话,可就是布鼓雷门咯。所以我觉得吧,它与你,也不是很配。”

不夜侯被我噎得不轻。

“叫你们魔祖来见我,若你们魔祖不来跟我打,那我也不跟你们打。”我轻飘飘地捡了处干净地方斯文地坐了,留下一众魔兵面面相觑。

边用木梳梳着头发边洋洋得意地想,红眼睛的我,还是十分擅长吊人胃口的。

我很满意。

不夜侯自然已急得抓心挠肝了,他堂堂一界魔王,又不好先对一个小姑娘动手,说出去简直能丢死人。偏生这个姑娘又是个软硬皆不吃的主。他望望天,又望望地,绝望地想,自己真是栽在这女人手里了。

我不过是觉得不夜侯吃瘪很好玩,心血来潮便想继续探探他心里正想着什么。阿娘的那一魄自我身体里剥除后,我才晓得我通晓他心通这个事。适才无意间读孟章神君的心算是初试身手,不想竟顺溜得很。左右这个东西用起来既不花银子也不费法力,又十分好玩,方且找个人再试一试罢。

于是乎,我便读到了不夜侯的这个想法。

心里一虚,更不巧的是,抬眸便正对上了那双鹰一样的细长眸子,只是这双眸子失了往日的阴狠,显得有些颓然。

君子坦荡荡,小人怕对视——我底气十足地迎着那目光,甚不屑,甚狂妄,甚挑衅。我就不信,不能把这厮瞪到找魔祖来撑腰。

数十万魔雾滚滚的魔兵亦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俩。

我的眼睛多好使?既能不耽误瞪视不夜侯,又能用余光捉着黑压压一片魔兵中颇为好笑的一幕。

一个长着三只鸟头的魔兵输了划拳,被一众魔兵推搡出了列,面如死灰。磨磨蹭蹭地挪到不夜侯身后,反复咽了十几口吐沫,回身瞧见一众魔兵皆在用眼神与小动作为他加油打气,才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通报:“……报、报、报君上,缙川殿下到。”

“滚!”不夜侯炸了毛,一手扶开那个魔兵,继续苦大仇深地瞪着我。

我好整以暇地抱了胳膊看他,心中默默地数着数。

一,二……

果不其然,不出三个数,他便瞪圆了一双鹰一样的眼睛,毫无形象地抓了近身的一个魔兵吼道:“把刚刚传令的那个给我拎过来!”

于是,无辜的鸟头君又被拎了过来。

不夜侯尴尬地咳了咳:“你方才说什么来着?我忽然忘了,你再说一遍。”

鸟头君哭丧着脸答道:“回,回君上的话,小的,小的方才……”

不夜侯炸毛炸的比那三只头的鸟还频:“说重点!”

鸟头君苦不堪言:“是,是……小的方才说,缙川、缙川殿下,同、同……”

不夜侯顿了一下,低声道:“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我垂头盯着脚尖,亦没有说话。

他们说他来了,是从哪里来?

回应我的,是面前的滚滚黑烟。

魔界大军可谓旌旗蔽月,从正中央向两侧有序分开,自动让出一条笔直的道路。有一人,从队伍的末尾出,拾步而来。

缙川一袭白衣,风华绝代,天地间的无尽墨色皆成了他的背景。他将全部的黑发拢至头顶,梳成一个简单的髻,以一根玉簪固着,甚是简素赡雅。他脚下行得不紧不慢,但随着距离的愈来愈近,终使他的天人般的眉目渐渐清朗了起来,当中最夺目的,定是嘴角那挥散不去的笑意了。只是他从始至终一直含这抹温和的笑,瞧着瞧着,却微妙地徒添了凉薄。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人。

连痕王妃娉娉褭褭,着一件火红火红的裙子,几欲晃瞎了我一双火红火红的眼睛。

那红裙穿在她身上,竟合衬得如同天生便长在她身上一般。那是最纯最烈的大红色,红得堪比后山上红艳艳的枫树,堪比今日晼晚时天边的一抹鱼尾霞——唔,几个时辰前伴我赏那抹成绮余霞时的人,此刻正站在他名副其实的妻子身旁。内心唏嘘一番,瞧瞧人家正室趾高气扬的模样。

我见过连痕的次数不多,若不算这回,才将将两回。平日里我不晓得,但这两回中,我只见过她穿两种颜色。一种是她嫁至魔界那天的大红嫁衣,另一种便是她将我的身世告知我那晚的象牙黑羽袍。不得不说,这两种颜色穿在她身上,都惊艳合宜得很。盖是她的脸蛋同身材皆好得不成体统,才会让人有这等感想罢。

我望着夜色中的唯一一点红,忽然觉得那红裙红得既非堪比后山上的枫树,亦非堪比傍晚时的火烧云。

那条红裙,红得堪比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大众不能脱(2)

夜凉如水,眸光似酒。

缙川并没表现出过多惊讶的神色,只沉沉地望着我。若非他身后站着一位艳冠天下的连痕王妃,我定会以为他是多么的深爱我。

嗤笑一声,不经意地捏紧了手中的木梳。

连痕忽而低低一笑,我顺势错过缙川的目光看向她。她微笑着与面无表情的我对视,眼神清明,仿佛我们之间半丝间隙都不曾有过。半晌,她笑意盈盈地开口道:“仅是数月未见,烟萝姑娘居然出落得比以往更加动人,一双明眸更是出彩,连痕自愧不如。”

将梳理直顺的发丝拢至背后,闻言淡淡道:“王妃谬赞,烟萝愧不敢当。只是……”这才抬起头来,眼风拂过她精心伪装的笑颜,扬了扬嘴角,迎视着她妩媚的眸子,缓缓道:“只是王妃嘴上虽夸赞着烟萝,心里却咒骂着‘狐狸精’‘不要脸’之类的污言秽语,这,可就不大仁义了。”

她笑僵在了脸上。

我满不在乎地笑了笑,站起身来,将她的怨毒想法一字不错地读出:“将我捉回魔界,受九九八十一道天雷,九九八十一道业火,继而投入魔渊,永世不得超生?嚯,原来连痕王妃竟恨我入骨,烟萝受此殊荣,委实荣幸。”

她的脸色刷地惨白,怯怯地伸手去抓缙川的袖子。见他兀自瞧我并未躲开,似乎是来了底气,死死地盯着我,另一只手笔直地指向我的鼻尖,将以往端庄大方的仪态抛了个彻底,咬牙切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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