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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第18部分(1 / 2)

>她的脸色刷地惨白,怯怯地伸手去抓缙川的袖子。见他兀自瞧我并未躲开,似乎是来了底气,死死地盯着我,另一只手笔直地指向我的鼻尖,将以往端庄大方的仪态抛了个彻底,咬牙切齿道:“你卑鄙!我本想着你马上就要死了,且让你最后活蹦乱跳一番不与你计较,不想,不想你竟卑鄙至此,偷窥他人内心所想!我不晓得你用了什么手段,总之我与你之间也没甚么和解的余地,更没那个必要。烟萝,我是败在你手上过,是忌惮着你,可无论如何你都莫忘了,将我三茶六礼抬进魔界,共饮合卺酒的人是谁?那日我险些被你所伤,将我救走的人是谁?现今站在我身侧的人,又是谁?”

我自嘲一笑。站在你身侧的人自然是你的夫君,只是这个人现如今已同我不再有半点关系。但难得抓着一个让她不爽利的机会,委实不可错过,我揩了揩衣襟上的落发,神态自若:“我卑鄙?好罢,既然你都如此说了,我便也奉劝你一句好了:你也莫忘了,这段时间睡在我身侧而不是你身侧的人,是谁。”

连痕脸色大变,一张国色天香的脸上如同打翻了绘凤凰的各色颜料,瞧这架势,开个染坊都不是什么问题了。她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红一阵紫一阵五颜六色地过了一阵,骤然喝了声“紫朱”,反手于空中一抓,流光闪过,手中已祭起一柄长剑。

又是把剑,我抱着胳膊闲闲地瞧着,心中不大中意。

许是世道使然,无论是神是魔亦是妖,都要搞一把长剑做武器,忒没创意。打个架而已,图的便是一个畅快,拿着把剑使着费事不说,还得于开打前花时间将法宝祭出,有这个空当,不如给他一掌。

但连痕手中这把剑倒是不错,适才听她喊了声紫朱,这名字亦很是不错。只是据说妖族这位妖族唯一的、被妖王宠得十分娇纵的连痕公主的剑法,并不如她手中的紫朱剑一般讨人当意。

挑了挑眉,她既已摆出了架势,我也不好同她客气。手中结起一枚印契,闲闲地睨着她:“王妃这是要同我打架吗?唔,不巧不巧,得让王妃失望了。烟萝使剑使得不好,恐怕不能同王妃切磋剑术了。故而,只能徒手同你打一架了。”

她持剑的手狠狠地顿了顿,脸上更是争奇斗艳得紧。若先前她的脸色够画一只凤凰,而今盖是够画一幅百鸟朝凤图了。

未免太不济了些。

看来我实则是高估了她。我冷冷一笑,并不出手,捏着印契气定神闲地候着。只是这回,连她的心思都懒得读了。

“烟萝同王妃打架,却连把像样的法器都没有,本就失了规矩。这里便让王妃三招赔罪。王妃,请。”

等了许久也未见她有所动作,我渐渐有些不耐烦,散去指尖印契,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瞧着她。

连痕紧紧地捏着手中的紫朱剑,手指皆泛起青白,可见力道之大。我暗自啧啧两声,忽而见她上前一步,镶着九芒珠的绣鞋从她大红的裙角下一闪而过,一副豁出去了、英勇就义的样子。

这是要闹哪样?我颇为诧异。

万不能怨我因缙川而不看好他的这位王妃,原是从与她短短接触过的那一次来看,她的确是个没什么本事的、虚张声势的角色。我也并非真的想同她打一架,之前说的那些话,不过是探探她的深浅,兼吓唬吓唬她而已。这两个效果不仅皆达到了,且达到的甚妙。更妙的是,竟还让我目睹了一回连痕她可歌可泣的情义。

爱情这个东西,委实是个容易让人昏头的东西。所幸我早已不再拥有那个东西了。也不晓得这是个好事,还是个坏事。

至少就目前而言,算是个好事罢。

连痕手持紫朱剑,神色认真:“好,我同你一战。只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我饶有兴致地点点头,做了个“请”的动作,道:“王妃且说来听听。”

她复又上前一步,似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道:“今日若是我输了,那么我连痕以妖族公主的名义,以整个妖界保你离开,而你永远不再与魔界来往;若是我赢了,那么你随殿下与我回魔界,历天雷,承业火,入魔渊,永劫沉沦。你可答应?”

整个妖界的海口都夸下了,看来连痕确实是爱缙川爱到了一个不可自拔的地步。我微笑着把玩着发梢,漫不经心道:“我原先听他们说你蠢,是个没用的绣花枕头,还以为是因了你貌美,他们妒忌你,才有了如此传闻。没想到,这个传闻居然是真的,且你不仅仅是一个绣花枕头,还是一个蠢到不能再蠢的绣花枕头。连痕,你这样异想天开,你哥哥知道吗?我是神魔二界的眼中钉肉中刺,岂是区区一个妖界保的了的?天界虽将我推给魔界,并未插手此事,但天上头的那些个神啊仙的,就当真不在意了么?我是他们的耻辱,总有一天,这个耻辱是要被抹掉的,只不过未逢着那个时机罢了。而魔界既接了这个烂摊子,就必定要做出一个决断。杀我是断不可行的,因为你们谁都杀不死我,连我都杀不死我自己。他们能做的,不过是关着我,年年岁岁的关着罢了。”

身处这般天荆地棘的处境,还能镇定地将眼下事态琢磨的条分缕析,喟叹一声,我委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滚滚黑烟中传出一星半点几不可闻的笑声,甚微妙。

那一众魔兵自然没胆量公然嘲笑贤身贵体的王妃殿下,一个个憋笑憋得着实难过。但这笑声预示着,这当中必定有一个笑得十分典范的异类。这又预示着,这个异类必定有个异类才拥有的身份。

这个异类,乃是三魔王,不夜侯。

我抬头寻见不夜侯的身影,见他正笑得张扬放肆,半点自觉性都没有。

他平日总肃着一张脸,偶尔遇见一回他染了笑意的眉眼,只觉得太过耀眼。总归为这个著名的面瘫为何总是一副面瘫的样子寻了个听起来比较正当的理由,虽说这个理由并不是真实的因由,但足以说服我。

他笑起来太好看。

对面那只蠢到不能再蠢的绣花枕头身上的妖气瞬间暴涨。我叹了口气,两句话就能被激怒,这份定力,还需磨练磨练。看来这只绣花枕头不仅是只蠢到不能再蠢的绣花枕头,还是个定力不嘉的绣花枕头。我在心中默默地给了个差评。

内心戏演了一遭,眼风却偷偷扫过她身后的那人。

不瞧不知道,一瞧吓一跳。那人正沉沉地看着我,面上一派波澜不惊。我慌忙错开目光,心上的一块软肉却不争气地疼了一疼。烟萝啊烟萝,那个让人昏头的东西,不是早就被你扔下了吗?

我定了定神,手心朝下向下压了压,示意连痕稍安勿躁,语气甚诚恳:“我话还未说完,你莫急着生气。纵然你这个条件不够诱人,甚至连合理都不够,但……”顿了顿,一字一字道:“我答应你。”

连痕瞬间睁大了双眸,模样颇为不可置信。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大众不能脱(3)

先前还满脸笑意的不夜侯顿时沉了脸色,直眉怒目地瞧着我低喝道:“烟萝!你晓得你在说什么么?!”

我偏过头平静地看向他,道:“自然。”

他额上青筋暴起,沉声道:“胡闹!你可知魔渊是个什么地方!”

我不再看他,垂了眸子,低低道:“自然知道。无非是魔界最可怕的地方罢了,据说进去过的人,没有一个活着出来的。”抬头一笑,打断不夜侯欲说的话,续道:“可那又能怎样呢?我入魔渊,不正正遂了你们的意吗?反正你们也无法杀死我,倒不如将我投入魔渊,这样于你们魔界,甚至于六界来说,同我死了又有什么分别呢?兴许这才是最好的办法了。”

他停了好久没有说话。

“烟萝,”良久,他开了口,小心翼翼地尽量轻声唤我,我头一次见他这幅模样,看得出他正努力地隐忍着,也便应了一声,听他道:“或许魔界中人是那样想的不错,可我并非同他们一样,我不夜侯发誓,若我存了半分害你的心思,天打雷劈。你晓得吗?”他顿了顿,一错不错地盯着我的眼睛,沿袭着他一向龟速的语速,缓缓道:“我不敢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动了这份心思的,诚然,连我自己认识到这个事实之后,都感到十分不可思议。我以为我这样冷淡的人,定永远不会有此种念想。但这个东西,委实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听着他没头没脑的一段话,我有些糊涂。尚处于迷茫间,头上已罩下一道阴影,抬头一看,不夜侯已是站定在我面前,欲言又止地瞧着我。方欲开口询问,却被他掩了唇,他的手指冰凉冰凉的,眼神却那么炽热,看得我愈发不自在起来。

他的指尖停留在我的唇上,微低了头,神色竟是不一般的温柔,轻声道:“我晓得我这样说你一定听不明白,你也别问,只需回答我一个问题即可。”

我略感诡异,却还是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他显得有些局促,停着只是瞧我,好一会儿才道:“烟萝,你可愿同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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