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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那样[出书版]第2部分(2 / 2)

凌浅回答不出来,过了很久,仍然是唬烂着说:「嫖妓啊。」

「那我借给你我就是脑残。」范宜景即刻起身离开。

烂货就是烂货,永远不该对他抱幻想,还寄望等他存够钱去北欧,最好是不要伸手来跟他要就不错了。

「范学长。」这时,教室外面正好有命理社的一个叫做彭斯的学弟来找范宜景,准备把下个月的活动安排单交给他。黑色碎发、戴黑框眼镜,站在窗外踌躇的男孩子看起来属于很乖的那类。

「你马子哦?」凌浅嫉妒地问。「什么时候把的啊?」

「把很久啦。」范宜景顺势气他。

「有没有吻过?」凌浅拉住起身要走出教室的范宜景。

「你无不无聊……!」范宜景甩开他的手。

「范学长,你现在有空吗?这是命理社团下个月的活动单。」彭斯羞涩地对走出教室来的范宜景说,说完从书包里掏出一份礼物。「还,还有这个是给你的……」除了那张活动单,他还送了一张歌碟给范宜景。春假的时候他去了香港,特意在当地购买了一张限量手工EP,因为记得范宜景好像说过喜欢那个唱广东话的乐团。

「哦。」范宜景一米八高的身材站在窗台边,低下头来注视他因为害羞而绯红的脸,觉得这个学弟人很好,居然会把他顺口说的话当真。「谢谢。要不要给你钱?是多少?」

「不、不用。学长,你……就、就算我送给你的就好。」

彭斯很喜欢这个英俊的学长,他们同在一个社团,但其实他也不知道命理社是搞什么的,奇奇怪怪,很不好玩。但他见到范宜景加入命理社,所以他也加入。身边人都在八卦法律系的大帅哥范宜景是同性恋,所以就算自己是男生,他也不退缩,总是找机会来接近范宜景。

他一直都记得,有次社团活动玩太晚,他错过了电车,是范宜景绕远路骑机车带他回家的。暮色微暗的公路上,他坐在男人高大的背影后面,在男人身上散发出的清淡烟草味的气氛中,鼓起勇气跟男人说话。

试探地问男人:「学长,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所谓命理是什么东西啊?」

「嗯……」范宜景偏转头笑,嘴上还含着烟,戏谑地说:「大概是,今晚宵夜你要吃鱼丸粗面还是夹心饼干,都是命中注定的感觉这样。」

他被范宜景故作正经思考状而弯起来的眉毛逗笑了。「可是我晚上从来都不吃东西耶。」

「噢?」范宜景假扮没有命中的落寞状,接着很不屑地牵动嘴角轻笑,「所以命理就只是狗屁而已。」

见到教室里的凌浅不断地朝他们看来的胁迫样子,彭斯想起来其实那个时候,他真正想问范宜景的是,所谓命理是不是就是命中有理的注定?就好像范宜景每一次看凌浅学长的眼神,注定要那样认真专情。

范宜景后来礼貌地跟彭斯聊了一阵子,就送走了彭斯。等他再回教室去找凌浅一起回家时,才发现凌浅早已经下楼了。他的钱包被翻了出来,里面的现金一分都没有了。

范宜景抓狂地站在窗户边上扯开喉咙对着楼下走远的男人大吼:「凌浅,你这个烂咖!」

已经走到教学楼下的凌浅,听到骂声后回转头来,回给范宜景一个毒辣眼神。

刚才范宜景在他面前跟学弟眉来眼去的犯贱样子让他很爆肝。

他本来是不想偷范宜景的钱的,但这不失是对范宜景的一个小惩罚。原本凌浅以为范宜景眼光有多挑,上了床都不肯让他真正干他,但心底其实还不是这么饥渴,连大一学弟的主意都要打。

凌浅看得出刚才那个男生还是个处男,不知道真的跟范宜景搞在一起的话,会是什么状况。不过,不管是谁,很抱歉,除了凌浅一个,谁都不可以碰范宜景。

第二章

T大后巷的夏天黄昏很安静。一排老房子前的电线杆上站立着四五只打盹儿的麻雀……

凌浅在自己所参加乐团的练团室抽烟。身边的两个团员纷纷表示不满,不爽地斜眼瞄他。这个练团室是禁烟的,除了主唱凌浅和鼓手蔡辛企,没有人会在这里抽烟。

这个乐队的名字叫做「Edison」,除了凌浅,其他团员都是大一新生,整个团擅长的是迷幻一点的曲风,在T大校园小有名气。

凌浅是后来加入他们的,听说他们之所以取名叫「Edison」,是因为他们要纪念那个发明灯泡,在这个世界种下光明植被的伟大人物。

第一次听到他们团名的时候,凌浅就不以为然地蹙眉冷笑了。因为老实说,其实这世上有了灯泡又是怎么样呢,不过就那样罢了,黑夜还不是照样会来临。

就算有再多的光,也还是照不到那些内心注定漆黑的人们身上,赶不走他们灵魂里深驻的抑郁不是吗?

凌浅记得小时候,家里都不怎么开灯。那个神经质的女人和那个冷漠的男人相对无言地住在一起,每天陪着彼此吃饭、睡觉、看报纸、面面相觑,却从来不对彼此多说一句话。

他们很奇怪,很习惯黑暗似的。不管天黑到何种程度,夜色漆黑得影响到他们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了,他们也都不会先伸手去开灯。如果不是年幼的凌浅每次都自己搭个板凳,构着手,踮着脚去构照明开关,他想,那个家的黑夜,一定是要彻头彻尾地黑得让人胸口窒闷的吧。

「喂,凌学长,等一下你要唱歌,抽烟不太好……」陈七走上来,靠在他身边,嘻皮笑脸地要求他。「亲爱的主唱大人失声不能唱的话,我们都会很难过欸。」

其实陈七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失声。凌浅就像个怪物,不管抽多少香烟,只要一张开口,振动喉咙,唱出的便是华丽声线。陈七叫他掐烟是因为练团室里全部都是乱七八糟的乐器的电线,一个烟头大概就可以引起火灾,烧光这个地方。

「那掐掉好了。」凌浅说着就要把烟往摆放在侧边墙角那把贝司的弦柄上按。

陈七赶在他破坏那把琴之前,眼疾手快地递上烟灰缸给他。抱怨道:「学长,你不要总是做出这么让人惊悚的事情好不好,阿鞍的琴很贵的啦。」

「反正他看起来是又不想弹的样子……」凌浅蛮不在乎。团里的成员除了陈七,和那个在这里放肆抽烟的鼓手,凌浅都不太熟。

「这什么话!为你伴奏,他求之不得呢。」在陈七眼中,凌浅是个理想的主唱。第一次在Pub里见到他,陈七就完全被他唱歌的样子给煞到。

每次登台,凌浅都不会特地打扮化妆。黑发、素颜、T恤、牛仔裤,直接就上台。肢体表演动作也很少,讨好听众的话一句都没有。张口就唱,唱歌便是唱歌,仅此而已。

可是一开始唱,整个主唱的感觉就都来了。立式麦克风在他纤细手指的轻抚下,变成了他的情人。他闭上眼睛,稍微低下头来,对着那块银色扩音器浅吟低唱的样子像是在和情人缠绵接吻。

魅惑得堪比妖精的声线一道道地从他张开的红唇中逸出,像有毒的辐射,台下听众的神经会被他撩拨得浑身哆嗦到停不下来。除了惯常的国语和英文,法文、广东话、西班牙文他都很娴熟。各种语言,各式曲风,低沈高亢,或抒情或宣泄,他全部游刃有余,极有才华,但是不知为何,他却极端抵制进娱乐圈发展,做一个专业歌者。

「好了,音调好了。凌学长,试一下。」乐团成员终于为他调好了那杆麦克风的音。落日没到城市建筑群下,外环地铁早早收班之时,五个大男生开始混歌。

这是他们为这个夏天写的法文歌。「Quandtunem』aimesplus」。早就背熟歌词的凌浅走到了麦克风前,将细手搭上麦杆轻柔爱抚,开始歌唱。

他很喜欢唱歌。每一次唱歌,他都会无一例外地将那只麦克风当成是范宜景的身体。他跟它接吻,把手放在它的枝干上上下爱抚,将心内所有深藏的寂寞和对生命的不甘都告诉给它听。这样,再回头去面对残忍漆黑的现实时,自己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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