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八戒兄的子孙后代都知道,教育和医疗,是两个誓要将纳税人的血吸干的部门,更别提他想要让何玉龙好些,更好些了。
但是,他走了,他爹妈该怎么办呢?他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来媳妇儿和父母关系极差,越来越差,只见恶化,从不好转。说真的,也就只有跟宦珍要钱的时候,才会显得同仇敌忾些。
于是何祥总是用何玉龙也跟着过去,到时候学习生活方面不适应为由,将这件事情压了下去。
但是他现在终于无法忍受了。
黎叶逝简直要哈哈大笑了,这下可怪不得他,要怪只怪何家二老太迫不及待的去自掘坟墓了。
何祥在对外的待人处事上,是很圆滑,游刃有余的。
他没有学历,也没有经验,便在何玉龙他舅舅的指导下,去跑业务。两个月的时间,又有人相助,足够那个男人积累到经
验,组织起一定的人脉。
“到时候我可能要去殿华城重新读初一了。”何玉龙拉着黎叶逝的手,心里面十分难过,“妈妈也会去那边超市找一份工作。”
这些都是何祥给他打的预防针。
他一直都知道,哥哥不太喜欢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反正,哥哥在青蓉城上学,逢到小假也经常不回来,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次,都说距离产生美,这么遥远的距离,偶尔和他近距离接触下,应当是不会被讨厌的。
但是如果去了殿华城就不一样了。
学校是新的,老师是新的,同学是新的,住的房子是新的,除了父母,其他什么东西都是新的,是陌生的。
他心里十分害怕,对哥哥的依恋就显得格外的强烈起来。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抱住他大哭一场,他想要求爸爸让他去青蓉城,跟哥哥一起。
但是他现在还太小了。小孩子总在无力与现实,与家长们抗争的时候,表现得格外想要长大,但这种渴望无法解决他们此时的困境。
此时,黎叶逝的一月假期已过,何家没人知道他提前开始的初三生活。
但是何祥为了送他去上学,特地开了四个小时的车,回来送他去学校,说不感动是假的,黎叶逝决定给何祥延长观察期。
但麻烦不在这里。
他看了看落在袖口,在布料上氤氲开去的水珠,叹了一声,道:“跟你爸爸说,让你舅舅帮忙,依照你的能力,是不需要重新上初一的。但是,殿华城的英语教育非常好,你去了那里,一定要多开口,多说,你现在的口语比较蹩脚,但不要不好意思,谁都是从那个时候走过来的。”
“另外,你如果去的话,一开始的时候,成绩不要最好,只要保持在中上游,不然会被排斥的,不过,这个很难控制……所以关键还是,你要跟别人好好相处,城里的孩子大多瞧不起乡村来的,这个没什么好自卑的,瞧不起你的人不需要理会。”
“那里学风宽松,老师不怎么管教,所以你要管好你自己,觉得管不了的时候,就去找老师,找家长,对,殿华城里的老师其实跟大学里面的很像,除非什么大事,他很少主动出击,所以,觉得有什么困惑了,什么不对劲了,你要自己去找他们。”
“总而言之,主动出击,不卑不亢。你会过得很好的。”黎叶逝说着,笑盈盈的在他脑袋上揉了揉,“我们会在殿华城重逢的。”
何玉龙噙着眼泪,拼命点了点头,他想要上前拥抱住他,但是终究害怕被推开。
明明,那时就是一场灾难,但他心
中,总是无法忘却,他那个一直懦弱的哥哥,忽然就像救世主一样降临了。
明明,心里头懵懂明白,那是来自于哥哥的算计。
他要我害怕他,我便害怕他,在心里头偷偷的喜欢他,不去青蓉城又如何,难道便不能够和他在一个高中上学了吗?
“哥!”何玉龙紧紧的攥着他的衣袖,低低的哽咽起来。
他的世界还是太小,以至于他很怕,再见面时,他们两个都已经长大,或者垂垂老矣,最可怕的莫过于,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
“小龙,好了,哥哥要去上学了!”何祥坐在车里喊道。
何玉龙颤了颤,慢慢松开了手,满眼都是泪,究竟看不清当中的情绪了。
“哥哥走了!”黎叶逝笑着挥了挥手,“今年暑假就去看你!”
何玉龙先是没反应过来,等车开走了一会儿,这才愣愣的回味过来,当下破涕为笑,非常狼狈难看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快进,今天四更,part2结束,part3开一章!鼓掌(啪啪啪啪,我又疯了)
☆、Chapter。44
初三,初三!初——三——!
这是个令程光咬牙切齿的字眼,他连滚带爬的被黎叶逝拖着,轰轰烈烈的往前狂跑一通,终于参加完当地的中考。
他终于长舒一口气,仰天长啸一声,然后勾上黎叶逝的脖子:“可怜的我啊,连早恋都没来得及,我的生命中只剩下你!……和无穷无尽的试卷!”
黎叶逝:“……”
“你高兴得太早了。”黎叶逝道,“我们还得去殿华中学,再去考一次单独招生。”这个省的政策还不是那般的严格,所以可以这般行径。
程光:“……”
他猛然从胸腔中憋出一阵暴吼,捶胸顿足的样子,就像是丧偶的金刚似的,结果被赶巧被他在考场外面守着的老娘逮到了,照着脑袋瓜子就是一个爆栗。
怒吼顿时变成了嗷叫。
程妈妈一抹脸,笑盈盈的对黎叶逝道:“小寄奴啊,终于考完了,阿姨请你们一起去大吃一顿!”
黎叶逝道:“恭敬不如从命。”语毕,做了个搞怪的表情,把程妈妈逗得哈哈大笑,这样两极待遇,让程光很是不平衡。
“我要是你叔叔就好了。”
这家伙嘴上又忘了贴上毛了,程妈妈又揍了他一下。黎叶逝无可奈何,摊手耸肩,自己找揍,木有办法,地球人已经拦不住他了。
不过,难得考完试,总要去放纵一下的。
与程光分别,约定了一起去考试的时间,他便在青蓉城漫无目的的转悠起来。
“这个城市,似乎也开始漂亮起来了。”他喃喃自语道,一个人在一个黄昏之中,略显倦怠的小城里游荡,心里别有一番滋味。
手心忽的一热,他侧头一看,不知何时,盘肆已站在他身边。
黎叶逝望了望被他握住的手,想了想,终究没有挣脱。
身边是稀稀拉拉的行人,偶尔路过一些学校,一辆辆自行车,电动车,汽车上,家长载着孩子回家。
其实都一样,又都不一样。
谁更幸福一些,只有自己去体会,去珍惜罢了。
偶尔还可见一些已经准备好卖东西的小摊贩。
黎叶逝紧了紧手,反握住盘肆。
那是属于另一个人的温度,它实实在在的告诉你,若是你走不动了,也有人拉着你,背着你,甚至是,陪着你一起坐下。
人总是会有脆弱的时候。
但明明现在他是开心的,却依旧觉得,对盘肆铁桶般的排斥、提防、厌恶,出现了些微的裂缝。
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呢?黎叶
逝头一回不想阻止这种渐渐的崩裂。
或许是他的手实在是太宽大,太温暖了。
从来没有一个人这样牵着他的手,走呀走,走呀走,似乎一直要走到天涯海角,时光的尽头。
“你晚上卖东西的时候,也跟他们一样吗?”黎叶逝指着一个正跟一对情侣推销小饰品的人,出言笑道。
盘肆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