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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2 / 2)

丰子云见喵喵心情如此之好,便给它倒了满满一大杯酒,“喵喵说一说你遇上什么好事了。”

尽管喵喵知道丰子云听不懂,但它还是趴在丰子云耳边说了好几句。

说完之后,喵喵跑到了酒楼的屋顶上大笑,它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畅快地笑过了。

紫紫笑道:“喵喵它又在发什么神经了,高兴成这样子。”

(四)

晨曦微露,两位吃了早饭的人拖着一只不肯吃早饭的猫,往那个称为南疆的地方走去。

“或许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找回那只仙蛊杯。”一个身着玄色衣衫的头戴斗笠插着双手对丰子云二人说道。

听到那人的声音后,丰子云转过头笑道:“真没想到你竟会来帮我们。”

钱七手笑了笑,他已将他视为一生中最值得珍惜的朋友。

林中之战,丰子云抬头看到那对自己痛下杀手的人竟是他一心相救的钱七手时,心中愤恨不已。

当他看清他那永远充满清澈的眼神时,他明白他并不是那种罪大恶极之人,他只是有着他必须要做的事。于是丰子云便向他射出了一片藏锋草——藏锋之毒的唯一解药,也正是由于这个动作,他身中了六剑。

接到藏锋草后,钱七手的手开始颤抖,自他十四岁以来,他的手从来没有像这样抖过。

他靠着他对他的信任让他中了埋伏,而在生死关头,他却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

当三位灭字杀手中毒死去后,他看着身中六剑的丰子云,也许这种恩情他一辈子也报不了。

身中六剑的丰子云原本无多大存活的机会,是他找来了城中最好的大夫,也是他偷了四处偷盗最名贵的药材为他续命。在他的努力之下,一个月之后,丰子云竟然奇迹般得活过来了。

喵喵见着钱七手变得非常高兴,它在钱七手周围绕了好几个圈,并时不时地揩了点油。

虽然钱七手挽救过丰子云的性命,但紫紫并不感激他,因为没有他,丰子云是无论如何不会受伤的。况且,若不是他偷了仙蛊杯和留声杯,他们根本就不会遇到这么多的麻烦。

从此处去南疆,路途遥远,所以三人俱是带足了干粮,再加上喵喵不但能上山打虎,还能下江捉鳖。所以这途中他们过得倒是不那么艰苦。三月之后,丰子云到了南汉境内的宾州——南枝仙派的总舵所在处。

丰子云等人在宾州住了不出三日,便有一位面白无须的书生送来了一封请帖,请帖之上俨然写着南枝派掌门的名字——郑上昌。

【金古封刀待如此】

最近又变得非常非常忙了,原本只有八门课要上,现在由于安排了实验,一下子多了五节,这样一来我就没有很多时间写小说了。专业的书这个学期还从来没有看过,所有都听得迷迷糊糊的。也许到期末那段时间我又要断更了吧,希望自己早点将这本《丰子云传》给结束掉,然后好好地学习一下。

2010年4月17日19:52:33修

结束

如果没有记错现在已经欠了九章了,最近很烦恼,文章写了改,改了又写,折腾了很久,感觉很崩溃。主要的原因是自己积累不够,比如说写到南疆,我想写一些关于南疆的风土人情。于是上网查了一下,但是网络并不是万能的,网上的内容非常地繁杂,充斥最多的还是旅游,还有商业内容。想找到一个好资料也不容易。于是我去图书馆里找书看,里面有很多,自己也看不过来。

其实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很多次都遇到这种情况。我想写得有韵味,可以让人回味,可以让人记得我书中的人物。

人各有志,我不想写流水,这不是我所追求的。

我说过丰子云的故事不会太监,因为我一直想塑造好这个人物。第一部中,丰子云的人物形象太单薄了,搞笑的内容是有些,但是于塑造人物形象似乎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第一部中犯了很多错误。如果现在让我回去修改,32万也许只能存15万了吧。

人总是进步的,也许越到后来,就越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比如我在写《天目神剑》时,感觉风格太像古龙了,画虎不成反类犬,所以推了。第二部,我想在人物形象上多着些笔墨,在情节上更刺激点。不过现在遇到了一些困难,还是一个原因——功力不够,没有更多的积累。

我以前所写的每一章,在写好之后还是比较满意的,所以我给大家看的都是些自己满意的文章(虽说后来觉得不满意了)。凑字数对于我来说是没有多大的意义的,正如我一直认为刷票、换票没有意义一样。说了这么多,只是向大家宣布:此书停更半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

你可以骂我tj,这是我个人的取舍。不是说我从此不再写书,我还会继续。许多人物是我经常想起的,像墨子归,柳青衫等等,为了这些人物,我也绝对不会封笔的。丰子云也是我一直想写的人物,我会将他完本的。等我再回来的时候,我会将第一部中的内容全部改写。我有我的追求,因为我要变得更好。我应该看更多的小说,看更多的书。我会每天在这本书中宣誓,证明我一直都在。

至于那欠的九章,我会以我的方式来补偿的。

2010年4月19日11:47:06书江如此

小李飞球

窗外的小鸟唧唧歪歪地吵得病房中的书友不得安宁,不知何时他的手中突然多了一个皮球,他暗运真气,双目紧紧地盯着树上的鸟儿,他相信他的这招,地球人中能躲过这一招的不出一个,而那个人恰恰就是他自己,换句话说那就是没有人。江湖上不管是谁,只要谈到他的小李飞球,脸色绝不会变得好看。

窗外的鸟人明显没有发现他身上的杀气,他心中很得意,他身上除了四肢和躯干之外已没有丝毫的杀气,再换句话说,他身上到处充满了杀气。可是这些无知的鸟儿竟然没有发现。本来他是十分不屑杀这些愚蠢的生物,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不得不动手。

他想耐心地听完这些鸟儿的遗言,他听了很久,还是没有听懂,他心中猜测估计是“来杀我啊,来杀我啊”之类的。他已没有更多的理由不生气,就算是地球上脾气最好的人也受不了这种侮辱。对!“士可杀,不可辱”,他脑中突然爆发出这六个字。

他凝神运气,那致命的一球终于射出,如果说树上有十只小鸟,恐怕会有十五只小鸟会丧生。

有人不解问:这是为什么?

这位书友事后解释道:我当时剑眉一横,怒目圆睁,发现了鸟巢中上五颗鸟蛋。江湖上又有句话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凭着这句治世名言,把他心中唯一存在的一点点善念都给剥夺了。

当球射出之后,他仍保持那个发射的姿势,他闭上了眼睛,他不想看着这些鸟人死去的样子,毕竟在他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保守估计有三万里这样子)还是有一丝善念的。

“咚!”地一声,竟然比他想象中的要快。难道他的小李飞球的速度又有了新的突破?他迫不及待地睁开了眼,没想到那球竟然向他自己飞来。在这突然的变化之下,他竟然没有躲过这一球,他被这突然的一球撞晕了。看来这世上能躲过小李飞球的人是一个也米有了。

呃……是谁把窗户关了!!

英雄救美

话说在二零叉叉年,某月某日,一位长得好不帅的男青年手中握着九代单传的手机,拨了一个一般人绝不会打的号码。作为一个浪子身上没有一些铁器是很说不过去的,于是他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了一柄生锈的扳手,他从这黄色的锈迹当中仿佛看出了岁月的流逝,青春的易老。正当他黯然神伤之际,他突然又想起了今天的计划,他于是又开始找墨镜,“如果一个男人站在大街上不带一副潇洒有型的墨镜是绝不会吸引别人的注意的。”他心中这样想到。但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在三分零八十一秒内找到墨镜,不然他那神秘的计划很可能就此失败,他的幸福也许就会这样失去。小李飞球就是小李飞球,他终于在规定时间内找到了看似破旧的墨镜。他又从冰箱内找到了一只香蕉。然后他以常人不可预料的速度到了一条他原本潜伏已久的大街上。

他向楼上看了看,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他看了看手机离案发时间还有三十秒。他拿出香蕉,龇牙咧嘴地开始啃食。路过的行人都以他为反面教材,告诫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千万不能像他那样。小李飞球早已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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