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绍卿听了几句也感兴趣地凑上去,他上辈子会的各种东西都是实战里摸索出来的,虽然足以傲视现今的多数菜鸟,但是碰上岳君泽这样曾经活了上百年,理论实践双休的老妖怪,分分钟被秒成渣。
岳君泽给围成一圈的众人简略讲了两式长兵器搏击,看了看身边捧着脸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己的秦小桑,心里得意洋洋,这辈子虽然没有星际时代那么方便,周围人多数不管是智商还是见识都无法沟通,遍地是臭臭的丧尸,但是能从小桑这么小就陪着,也算值了。
一群人正兴致勃勃,后头开着的悍马忽然按了喇叭,在安静的郊外分外引人注意,几乎是立即,公路两侧原本寂静的公路两侧喧闹起来,几只体型庞大的鸟从草窝子里飞起来,倒在附近的丧尸也开始嘶呵着往这边挪。
卫旭急刹车看了看后视镜,“倒数第二辆车脱队往来的路开回去了。”
“有人后悔跟出来了?”孟绍卿看了看洛西城,“你带他们出来时候好好沟通了吗?”
“之前说的很清楚,混蛋!”洛西城红着眼睛,打开车门跳下去,拉开紧跟在后头的悍马车门,把驾驶座上的小弟踹到一边儿,一脚油门轰一声,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去,五百米外就把那辆并没有开得很快的车别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要尽快飞奔向星辰大海……
第65章 被围
洛西城跳下车一脚踹到车门上;“给老子下来!”
这里的两男两女对他敬畏并不多,末世之前虽然也在街面上混,洛西城好歹是有正经职业的,上班时候也勤勉;并不跟他们一样整日无所事事。
他们中的两个年纪都还比洛西城略大;并没有受过他很多恩惠;末世之后倒是仗着洛西城的能力过了好日子,但是他们自己也不是没有努力;没有这个人并不会差到哪里去;之前听了洛西城描述的中央基地会如何好才上路。
现在走了不到一天,论国道高速的距离可能才直线前进了不到一百公里;但是选了这样曲折的乡间小公路,足开了五六个小时;中途还莫名其妙停下来“练习”杀路边完全无关的丧尸,锦城距离首都数千公里,绕到中央基地不知道还需要几个月。
一路太寂静,风里都是腐臭的味道,周围的植物路途也不是人类熟悉的样子,好像陷入异界的孤独感,再想想前路,他们害怕了。
几个人一合计,只觉得为什么要放弃锦城安稳的生活跟着莫名其妙的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索性就脱队了。
这个道理,所有人看到他们车拐弯的时候就想明白了,洛西城并不是不懂,只是他不甘心,他之所以有了正经工作之后还跟这些人有联系,无非是念旧情,尤其是一些饥一顿饱一顿没人管的小崽子们,想起自己当年,拿了工资之后都多有接济。
末世之后,这些人不仅是曾经和他同病相怜的伙伴,更是可以交付后背的家人。
如今前一天还言之凿凿充满信心要跟他一起走的人一声不吭就脱队,对他打击实在大,踹了一脚,车里的人无动于衷,甚至发动车子准备绕过去,洛西城一急,使用异能硬把车门打开了,“想走跟我打声招呼说个再见能死?!”
车里的男女知道不是对手,驾驶座上的青年皱着眉头,“西城,我怂了我承认,我没你那么强敢跟认识不久的人闯到几千里之外去,我就一条命,珍惜的很,趁现在回头路还容易,你放过我吧。”
另外三人不做声,只是垂着头,看态度是默认了。
洛西城一个一个细细看了他们的神色,恨恨地捶了一下车门,捂住脸抹了一把,“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也拦不住,兄弟一场就此别过,保重吧!”
说完他让开路,跳回自己的车上,把另一个小弟踹到驾驶位上,坐到副驾,头往后一仰挥挥手,“别管了,走吧。”
开车的小弟一脸苦相看着他的样子,发动了汽车还小心看他,“哥,不跟咱一条心的别管了,剩下的我们都死心塌地跟着你,为这样没义气的怂货生气不值当,”说着又从后视镜里瞪后面的俩伙伴,“是吧是吧,说不准他们回去的路上就被丧尸围了,sb真以为靠自己能过上今天的日子呢。”
洛西城深吸一口气,在驾驶小弟的脖子上拍了下,“得了,哥肯定把你们好好养大,都乖乖的,不许学那几个混蛋。”
后座上看老大心情不好缩的跟鹌鹑一样的两个孩子点头如捣蒜。
洛西城让小弟开车追上孟绍卿的车,从车窗里探出去挥挥手,“不好意思刚才没控制住脾气,这也算生离死别了,再见无期,告个别。”
“走了也好,队里没二心才能走得远。”孟绍卿见他情绪还好,就不再干涉。
车队一路转过路边做成特殊风格的指路牌,很快到了一个背山面水修建的野营射击会所,会所大门口歪斜着一辆越野车,车里一具尸体几乎被啃光,另一只丧尸见有人来,嘶呵着往外挣扎,只是整个被车卡住动弹不得。
孟绍卿一球杆捅过去结果了它,晚上就在这里扎营了,众人分开清理丧尸和会所环境,大概由于出事的时候是工作日的早晨,这个会所里头人不多,很快就被清理干净了,镜师傅在会所外围简单设了一圈儿隐匿气息的阵法。
刘姐招呼了洛西城手底下的几个小姑娘帮忙整理休息的卧室做晚饭,孟绍卿跟洛西城带着其他男人搜遍整个会所把找到能用的各类护具,复合弓,枪械和军品都集中起来,直接铺满了整个会所接待大厅,可谓是收获颇丰。
甚至由于会所有野外运动项目,还找到了一个急救设备医药用品颇为齐全的医务室。
厨房里食物储备丰富,会所地处偏僻,自有发电机,冷柜完好无损,这时候也不管过期不过期了,刘姐花了两个小时就用厨艺征服了末世前没有妈妈管末世后每天都随便吃的小丫头们。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行人已经聚在会所的餐厅里坐了三大桌子,晚餐丰盛美味,若不是要时刻保持警惕,已经就着找出来的藏酒推杯换盏了。
孟绍卿允许除了明达小桑外的人没人喝一杯酒,举杯站起来,“今天头一天上路,大家都很好,希望我们一路一起安稳到首都,其他我就不多说了,吃饱了赶紧各自干活去。”
洛西城不甘心地敲筷子,“祝酒哪有你这样的,后面那句也太扫兴了,这可是我进入末世以来吃的最好的一顿饭。”
“老大说一个!”他底下的小家伙立马起哄。
洛西城举着筷子沉默了一下,憋了半分钟,颓丧地把酒一饮而尽,“吃好喝好,吃饱了有力气打丧尸,干!”
嘘声一片,跟孟同学半斤八两。
接着就没人有空说话了,队伍里本身就不少少年人,正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时候,好不容易遇到这么好吃的饭谁有空说话啊,吃到最后炒菜的汤汁都被人用米饭倒进去拌拌吃干净。
饭后大家也自觉地各司其职,孟绍卿的伙伴们已经习惯了干活分工,洛西城手底下的小崽子们却是因为从小也算出来讨生活,最会看眼色,一顿好饭已经让他们看到未来好日子的希望,此时更是卖力表现,什么事儿都抢着干。
晚上九点,孟绍卿带着人把大厅里的物资归置整齐,就不让大家再继续干活了,明天一早就要上路,睡个好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