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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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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叫维克的蓝发剑士,慌忙摆手道:“不,不……我们不是……”

而维克旁边一位绿发青年则对我说道:“你自己淫荡就行了,别把我们说得那么猥琐好不好?贝蒂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我是绝对不会亵du她的。”

“贝蒂?”我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又问道:“那你们抢着值班做什么?”

“他们啊,不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吗?”汤尼边吃着东西,边慢吞吞地说道:“我还真奇怪了,那小女孩明明蒙着脸,你们能看到什么?”

“有一次我看到她的脸了,哇……真是完美无暇,天生丽质,白皙俏丽,清脆可口……咳咳,不对,是清丽可人啊!”维克旁边另一位红发青年满嘴食物,一副古怪模样地赞扬道。

“我也看到了……”“我那天见到她取下了面纱……”

维克两人也争相说道。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女人我是见过不少,美女有,但大都跟艾丽莎或安娜差不多姿色,能达到绝美的不是没有,但也绝对不会把别人弄得那么花痴。难道,他们口中所说的贝蒂,就真有那么神奇的吸引力吗?

“好了,我今晚睡觉就是了,你们喜欢值就慢慢值。”我一边吃着猡莎肉,一边随意说道。

“呵呵!”三个拥有强悍力量的家伙,竟然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之后,其中一人说道:“后天她应该不会出来,把那天让给你值吧!以后每个月,前中后三个时段,都有一天时间。”其他两人附和地点了点头。

好嘛!肉你们吃完,不仅连汤都不给喝,甚至还让我啃骨头渣……而且,说得好像施舍一样。

不过,我也很想知道,我现在能召唤出几个小弟来。

“没想到你们连人家的作息时间都搞得清清楚楚的,好吧,看你们那么有诚心,我就勉为其难,帮你们值几天班吧。”

之后两天,我从他们的嘴里,对于这个贝蒂,已经大概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虽然还没见到她本人,但从三个色狼的话语中,我知道她是一个极品美女,究竟有多美,根据他们三人的形容,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贝蒂十六岁,是北方某位城主的女儿,身份娇贵。

知道她的身份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女孩不为钱权所动了。她父亲是城主,那她就相当于一个公主了。一个公主,会为那么一丁点的钱或权所诱惑吗?

这次,她是随父前往东方探望某位叔辈的。不过,她父亲临时有及时,匆匆忙忙地先离开了。把她托付给老朋友艾克,并让其顺便把她护送回去。所以,今天便出现在这辆马车上。

她还是一名学生,不过,对于她的职业,他们却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实力不错,小小年纪,已经达到了B级下阶水平了。

另外,她还有两个侍女一同前来,都在马车里。想想还是真难为她们了,虽然空间足够宽敞,但是三个女孩一声不响地待在一个不大的马车厢里,那需要多强的毅力啊。

不过,这些都还不会让我关注,我关心的是,她竟然是清水城清水学院的学生。这次回去,在探望完父亲之后,便会直接打道前往清水城。

虽然不敢奢求她这个千金小姐带上我,不过,能帮忙认认路,也是好事,省的我到处去问。

从昨天开始,我们一伙就进入了一个名为“香帕”的大平原。香帕平原是整个东尔曼大陆最广阔的平原,位于东大陆的中间位置,跨度极为广阔。不管是东尔曼大陆的哪个方向,都有它的一部分在内,使得香帕平原一个整体被分割成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名为“东香帕平原”、“南香帕平原”、“西香帕平原”和“北香帕平原”,但其实香帕平原就是一个整体。

我们的行程,就是进入东香帕平原,然后通过平原上的官道,行进到北香帕平原,再进入北方各大城市。这期间的平原范围,光是从东方延绵到北方,跨度将近三千公里,是整个行程最为艰苦的一段。

以商队的前进速度估算,穿越这个平原,原本要花上将近一个月时间。但由于平原中间没有补给点,因此我们必须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增加了辎重情况下,前进的速度更慢了。往往一天走上十六个小时,都走不了五十公里。

以这种速度看来,穿越这个平原,大概要花上两个多月的时间。

第四十二章 而且是极品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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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穿越了这个平原之后,就进入北方了。而一般情况下,越接近北方,盗贼就越猖獗。平原边缘地带,是盗贼下手最理想的地带。已经行进了将近三个月,补给不及的商队和佣兵团等,一定都非常疲乏,所遭受的反抗,削弱到最低点。

而且,一般的商队,所携带的货物,都是东方特产,能在北方卖到大价钱。所以,在接近北方地带抢劫,收获会更大。

所有的佣兵界的人都知道,或者身有体验,香帕平原的两端,是多事之地。香帕平原不属于任何一个势力范围,因此成为了滋生盗贼的温床。

除非特大型商队,否则一般都会被盗贼团骚扰甚至成功抢劫。

因此,自进入这个平原之前,商队和护送团都会精心准备好,并做好最坏的打算。

在进入这个平原之前,商队的其中一个负责人,便千叮万嘱,不论是遇到任何情况,保住马车是最关键的,哪怕是整个商队遭到洗劫,也要保护好。甚至还让狂人佣兵团安排了六名B级实力的剑士帮忙,说明他们对于这辆马车里人的看重。

今晚,按照跟汤尼他们商量来的结果,由我值夜岗。

现在已经入夜,悬空高挂的香帕,照耀着整个大地,让我不由地想起了地球。

香帕是艾泽拉斯的一颗卫星,也许是比月球大,也许离这颗星球比较近,所以看上去特别大,也特别亮。脸盆大小的香帕,把整个大地,照耀得就像阴天一样亮堂。我甚至对比了一下,相比死灵空间,拥有香帕的夜晚,能见度更高。

跟其他几个值夜岗的夜晚一样,我望着头顶散发着柔和光芒,长得很像,却比月亮要大上许多的香帕,叹息着。

“不知道地球的朋友们,现在在干嘛呢?”我喃喃地道。

任何异乡人,都会想家,而我,想的却是回不去的家。所以,感觉甚为强烈。

过了好一会,我叹息着摇了摇头,看了看周围,确定没人注意之后,我念头一动,唰地一声,将近一百只骷髅弓箭手站在了不远处。

在香帕柔和的光芒下,花花的白骨显得特别亮眼。

“天哪!我竟然能召唤那么多……”我心里一阵兴奋,差点叫出声来。

增加了一倍的精神力,我还以为,在召唤的数量上,也只比原来增加一倍而已,可没想到竟然增加了将近六倍的数量。

将近一百多只拥有着六次c级下阶攻击力的D级中阶骷髅弓箭手,我现在几乎拥有单挑一个D级佣兵团了。假以时日,我能召唤出两百,三百只的话,狂人佣兵团都可能不是我的对手。

看着白花花的骨头,我捏了捏我的脸蛋,兴奋地嘀咕道:“我不是在做梦吧?”

原本,我是准备召唤出来,知道自己的能力之后,马上就将它们送回去的。可是,经过这样一刺激,我竟然看着它们发起呆来,直到听到了一声轻微的惊呼声。

听到身后一个女孩的轻声惊呼之后,我心想糟糕,慌忙将这些骷髅送回了死灵空间,并一边回过头来。

“千万别被当敌人才好啊!”我心里紧张地嘀咕着。

如果被当成敌人了,我可不认为我一个B级下阶魔剑士加上一百只D级中阶弓箭手,能战胜这上千人的团队。也不认为,我逃脱之后,能走出这个香帕平原。

转过头后,我准备道歉,可是,话才到嘴边,就被眼前的事物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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