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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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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筱雨道:“虽然觉得这样做等同于是在孙固的伤口上撒盐,但为了药膳馆,也不得不这样做。”

秦二毛疑惑地看着筱雨,筱雨道:“药膳馆再开张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将事情的真相再扩散一遍,让大家知道我们药膳馆是无辜受累,孙朋的死跟我们药膳馆没有半点关系。虽然不知道效果如何,但这样做也是端正立场。想要让药膳馆恢复到这件事发生之前的那种经营状态是很勉强的,所以我们要做所有的努力……”

筱雨说到这儿,沉吟了下,道:“我要去做做准备,梳理一下到时候该说什么,什么字眼和词说出来才不会让人觉得反感,又要能让大家对我们产生同情……这也是一门学问。”

秦二毛佩服地看着筱雨:“筱雨,你懂得可真真多。”

筱雨示意秦二毛继续忙他的,她则从药膳馆出了来,打算回家好好想想。

可是走了没多远,却又遇上了王谦。

“王先生?”筱雨略有些疑惑,王家离这边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这边也应该没有王谦需要去的地方,怎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在这边碰上他?

王谦嘿嘿笑了两声,先跟筱雨道了两声恭喜,道:“我母亲说请你去家里做客……”

筱雨纳闷道:“王太太请我去做客直接下帖子就好了,怎么还要劳烦王先生你跑一趟?”

王谦笑道:“我正好顺路,过来刚好看见你就跟你说了。我母亲应该已经让人来送帖子了。”

筱雨闻言点了个头,笑道:“正好,上次你不是说王太太喜欢吃我带去的糕点吗?这一次我再多带一些去。”

王谦只能点头。

筱雨便要告辞,她还赶着回去想等药膳馆再开张的时候要怎么说。王谦跟了上来道:“左右我无事,我送你回家去吧。”

筱雨顿住脚步,有些为难:“王先生,这样怕是不好……”

谢明琛送筱雨回过家,那是因为他们顺路,谢明琛这也可以说是“顺便”。李明德也送筱雨回过家,那是因为李明德是捕快,且当时李明德有事情要与筱雨讲,也都不是刻意的。

王谦现在要送她回家,这……

筱雨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她的住处,也觉得王谦送她回家这样的事情不大合适。王谦大概是没想到这一点,以为筱雨是不好意思,忙道:“这没什么的,就当是送朋友回家……你看你的店才发生了事情,我送你回去,路上也安全些。”

筱雨很想说,即便是遇到歹徒,她也压根不会将人放在眼里。倒是王谦这个文弱书生,恐怕才会成为碍手碍脚的那个人。

“……王先生,这不方便,我爹娘弟妹都在家呢。”筱雨委婉地拒绝道:“王先生应该还有事情要忙,就不劳烦王先生了。”

王谦有些失望,但他也听出来了筱雨的拒绝意思。他拿食指刮了刮自己的脸笑道:“这样啊,那行,秦姑娘你路上多小心啊。”

筱雨点头谢过王谦,跟他告辞后走了两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来问王谦道:“王先生……倒是有一件事情一直想问你。”

“哦?你问。”王谦洗耳恭听。

“我们再次见面之后,都不曾听王先生你说起那本手札……”筱雨斟酌着用词,问道:“难道王先生不想把那本手札要回来吗?”

“不想啊。”王谦很果断地摇头道:“都给出去了,那就是别人的了,跟我没关系了啊。做人要讲究诚信,我要是再问人要回来,我成什么人了……”

筱雨闻言笑道:“王先生说的是。”

王谦嘿嘿笑了两声,又挠了挠头:“那秦姑娘,我就先走了。待会儿请帖就给你送过来。还是送到药膳馆里吧?”

筱雨觉得王谦这句话问得有些奇怪,一时之间却也没想明白到底哪儿让她觉得奇怪了,她便点了点头。王谦道了句告辞,匆匆便走了。

直到筱雨回到家后,忽然想到,王谦既然说王太太下了帖子要请她去做客,为什么他又要多此一举问她是不是仍旧送到药膳馆里?难道王太太的帖子不知道下到哪儿去?

还是……压根就没有王谦说的要请她去做客的这个帖子?

☆、175。第175章 余初之信

不过王谦的事情在筱雨脑海中也只停留了一瞬便过去了,她没有再细想,毕竟那跟药膳馆重新开张的事情比起来着实是算不了什么。

回到家后,筱雨便开始提笔写起了讲演稿来。药膳馆重新开业时需要说的那些话,从药膳馆创立的艰难,到受到顾客们的青睐而蓬勃发展,再到遭遇这一次无中生有的重创……一字一句都要围绕着药膳馆的努力和清白来说,言辞不能太煽情,这样会显得很做作,但朴实的讲话却又要讲得让人觉得听者伤心,闻者流泪。最后,又不能让在场听着的顾客沉浸在这种沉闷的气氛之中,她必须要花上不亚于前面讲的那些话的时间,来将顾客们的情绪重新调动起来,让大家对药膳馆再拾信心。

气氛炒热之后,还要趁热打铁,好吸引顾客入店捧场。比较好的方式便是推出优惠活动。具体是什么样的活动,她还要根据这段时间的损失情况评估进行设计。

可以说,堆在筱雨身上的事情,真的很多。

写这样一篇长的稿子,比给余初回信还要难——虽然她也从来没有给余初写过回信。

想到这里,筱雨手中的笔顿了一下。她皱了皱眉,将笔搁了下来,犹豫一瞬之后,她还是起了身,从柜子里翻出了装那些小东西的盒子,将那封她自收到之后只看过两页的信给找了出来。

之前她因为事情太多,没有将信看完。如今她仍旧是脱不开身,可心里却涌起了一股很强烈的愿望,想要将这封信读完。

拿出信,筱雨坐在了矮床边,轻轻地将它一页页地翻过。

“丫头,又有好一段日子没有我的消息了吧。”余初仍旧是叫她丫头,这个称呼从他开始叫起后便成了他对她的专属称谓,筱雨已然习惯。

“你可有想念我?”余初的厚脸皮从未变过。

以这样的说话方式作为开场,已经成为了余初写信给筱雨的惯例。

这一封信里,余初给筱雨的感觉的确是比之前几封要显得沉闷许多,可能真的是因为喝醉了酒的原因,信上的内容颠七倒八,一件事情还没写完,又开始写另一件事情。筱雨费了很大的心神才能堪堪读懂。耐着性子读到信的末尾,筱雨却忽然愣住。

她看到这样一句话。

“丫头,若我一无所有,可还能前来雨清镇寻你,让你兑现等我回来的允诺?或者,若我有朝一日站于高处,钱权色势尽握在手,你又是否愿意与我携手淡看这世间沉浮?”

这是这封信的最后一句话,墨色晕染开了来,力透纸背,足以可见余初当时写这么一句话的时候下的力道有多重。

筱雨一时之间有点茫然。

从大半年之前余初消失在了她的生活当中,留给她的不过是一份小小的悸动,她虽然没有忘于脑海,却也并没有太过放在心上。若不是身为他好友的李明德隔三差五地就出现在她面前,并每隔近一个月的时间便捎给她一份他写来的信,总在提醒着她他的存在,恐怕她都不会对他有太特别的印象。

正是因为这样不间断的提醒,筱雨才从来就没有淡忘掉这个人,甚至对他的印象一直都在加深之中。

筱雨从来不否认自己为人的寡情,要她记挂别人,除非是对她真心诚意好的人,否则她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而那些对她不好的,她也从来不吝啬于反击回去。

她就是这样不肯吃亏的性子,她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她凭自己也能顶起一片天空,给她在乎的人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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