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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1 / 2)

>'有爱难逃/作者:忆如往昔'

备注:

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NO!

有个有才又有名的光鲜母亲,她却选择默默无闻、平平淡淡的生活,还想找个安全又安稳的平凡老公。在各色人种云集的哥伦比亚大学,她慧眼独具地找到了她理想中的Mr。right。只是,很多所谓的理想中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她以为的男人,其实不是她眼中看到的男人,所谓的安全又安稳,只怕更是她无知的幻想。这样一个完全不合格的人选,不知道她沾惹上还有没有紧急喊停、全身而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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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一段多年前的回忆

一家高级西餐厅里,坐着一对惹人注目的母女。

之所以说她们惹人注目,不仅是因为这对母女衣着出众,梳妆打扮品位非凡,也不仅是因为她们容貌靓丽、气质脱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位母亲。

这位母亲不是别人,正是近日在国际服装展上一举夺魁因而声名大噪的服装设计师——唐仙妮!

唐仙妮从不避讳自己未婚却有个女儿的事实,即使她成名了也一样。她向来我行我素、特立独行,只要自己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乖宝贝,这客冰淇淋好不好吃”唐仙妮笑眯眯地看着坐在她对面的女儿唐希。七岁大的唐希虽然还小,但已长得十分可爱,举手投足间依稀可辨她的影子。不愧是她唐仙妮的女儿,她的乖宝贝是世界最棒的!

“好吃!”唐希一口接一口地挖着碟子里的冰淇淋,忙得没工夫抬起头看母亲一眼。这家餐厅的冰淇淋她已经向往很久了,这次母亲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带她来,她当然要吃个过瘾。

“呀!你看看,都吃到鼻子上去了!来,妈咪帮你擦一下。“唐仙妮一脸宠溺地捏了捏她的脸颊,顺手拿起纸巾拭去沾在她鼻尖上的奶油渍。

“啊——这不是名设计师唐仙妮吗我要请她签个名!”一道高亢而尖锐的惊呼声忽然在厅内响起,紧接着一名衣着时尚的年轻女子三两下就窜至她们的桌位前,神色激动得两手都有些颤抖。

“唐小姐,请你……请你为我签个名好吗”女子手忙脚乱地在皮包里翻了半天,总算掏出一支笔跟皮夹。

唐仙妮姿态优雅地颔首一笑,十指纤纤地接过ans递过来的笔,熟练而迅速地在她皮夹的角落签下自己的英文名——Shinne·Tang。

像是引起多米诺骨牌连锁效应般,年轻女子欢天喜地地捧着签了名的皮夹刚离开,餐厅里其他认识或不认识唐仙妮的人全都一窝蜂地涌上来,争着嚷着要唐仙妮签名。

面对着显得有些失控的人潮,唐仙妮一点也没有被吓倒或感觉困扰的样子,反而十分享受民众如众星拱月般的追捧。只见她像位尊贵的女王似地下令要你推我挤的人群按顺序站好,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在众人的皮夹、手提包、名片、记事本甚至手心上留下自己的大名。

疯狂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人保持着冷静,那就是七岁的唐希。她歪着头注视着陷入狂乱状态的追星族,以及被众人崇拜的目光和言语醺得飘飘然、得意忘形的母亲,心头涌起一股浓重的失落感。

年纪尚小的她还不明白那股涩涩的、像是失去什么重要东西似的感觉叫做“失落”,她只知道这样的场景已经不只出现过一次,这种难受的感觉也不是,而且一次比一次浓厚。

按照经验,她知道此时此刻的母亲已经彻底遗忘了她的存在,所以她擦了擦嘴巴,整了整衣裙,然后站起身从容不迫地从拥挤的人潮中钻出,头也不回地默默离开了餐厅,像是一种抗议,也像是一种报复。

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要一个默默无闻的、完全属于她的平凡母亲,也不愿要一个可以给她买很多一般小孩得不到的东西,却并不完全属于她的名人妈咪。

要知道,七岁的孩子也是懂得寂寞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是我刚上大学的那会儿想出来的,无论是构思还是风格都还很稚嫩,有段时间真的很想放弃的,不过还是坚持下来了,这得感谢你们一路陪我走过这段寂寞的写作日子,谢谢大家O(∩_∩)O~!

现在正在写另一本小说,书名叫《盼你在此》,现代婚恋题材的,如果你们有兴趣,不妨去看一看捧捧场吧,顺便给点意见哦!

☆、这个老实男

刚结束掉与母亲的通话,一脚踏进教室的时候,唐希丝毫不意外地瞥见一个头发蓬乱、戴着黑色粗框眼镜,正端坐在最后排的角落里埋头看书的男生的影子。

他是一名插班生,学期过了将近一半才转来。在学校里他几乎不怎么说话,也没什么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平凡得让人几乎想不起他的存在,更别提记住他的名字。班上若有什么活动必须加上他的话,都是以”独行侠”代指,甚至连老师也是这么称呼他。

唐希花了足足一个月才搞清楚他的名字,还是在一次随堂测试之后。

当时她自告奋勇地帮教授拿答卷,翻了半天才找到他的卷子,上面赫然写着他的中文名字——沈却。

他没有英文名。

这在异国学校里算是一件奇(霸气书库…提供下载…87book)怪的事。一般来说,一个人到国外念书都会预先为自己取个外文名,既方便人记忆,也便于拉近和当地人的距离。

但是沈却从没提过自己的英文名,像是刻意让人记不住他的名字似的。毕竟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而言,中文名既拗口也难写难记。

这种行为若是换作其他人表现出来,或许会被认为是有个性、耍酷,但对于沈却本人,只会让人觉得他性格古怪、难以亲近。

毕竟无论从他的长相气质、着装打扮还是行为举止,都给人木讷呆板、书呆子气十足的印象,一丝一毫也嗅不出他有一点耍酷的迹象,或者本钱。

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人应该吸引不了旁人的注意才对。事实上,班上的同学也确实没什么人有特别留意过他。

除了唐希。

几乎是从沈却刚来这个班的第一天,她就对这个面对老师的询问支支吾吾答不上话来的笨拙男生产生了好奇。怎么会有这么羞怯腼腆的男生跟人交流对他而言似乎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不是手足无措就是满脸通红,等他完整地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说出来,感觉上就像刚完成一件耗时费力的巨大工程。

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无疑需要很大的耐心,因此他才来一天,教授、同学都对他敬而远之。常言道”时间应该花在有价值的人事物上面”,像他这样一个既没什么突出特长,又没什么雄厚背景的二愣子,谁会和他交朋友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懒。

但唐希偏偏从小到大就对这种平凡到近乎被人歧视的人有好感。也许是跟这样的人相处很温馨,很有归属感,她身边的朋友几乎都是这种类型。

对于这一点,她的母亲却一直都无法理解。在唐仙妮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她的女儿无论才貌学识、家庭环境都算得上是上上之选,理应跟那些同样优秀杰出的精英分子,或者说某一领域的风云人物结交往来,可唐希却摆明了对那种人毫无兴趣,固执地只肯跟她认定的朋友来往。

为了这件事,唐仙妮几乎每跟她联络一次都会唠叨她一次,说什么一个人的成就取决于他周边朋友的发展水平,平凡狭窄的交际圈只会埋没她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说得她耳朵都快长茧,每次接到母亲的来电就叫苦不迭。

唐希不是不明白母亲的苦心和对她的期盼,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方式,像她就觉得做个不被人注意的普通人很好、很快乐,她不想改变。

从小到大她已经看多了母亲、以及她那一群同属一个交际圈的名人在人前人后所表现出来的截然不同的面貌。她始终无法理解他们是如何办到的——人前优雅高贵、风光无限,完美到无懈可击;人后则肆无忌惮、任性妄为甚至放浪形骸。即使面对同一个人,他们也可以在不同的场合待之以不同的态度,反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也许表里不一、口不对心已经是每位公众人物的职业本能,也许在社会大众面前维持完美形象本身就是一种公众需要,但她实在无法适应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做朋友,倒不是嫌他们虚伪,只是觉得寂寞。做名人其实有很多不自由,做名人的朋友要有迁就与作陪衬的心理准备,她自认不能接受这种相处模式,更不是当名人的料,所以从小至今她一直安于做个不受人关注的平常人,也坚持着自己的择友原则。

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她才会选择远渡重洋,只身一人来美国念书、生活,甚至读完了大学又接着读硕士,还打算读博士。她不是不清楚母亲对她的疼爱和牵挂,可是爱一个人容易相处却很难,这一点对哪种情感都适用。既然她无法认同母亲的生活模式,也不可能改变这一点,何不干脆些离开去追求自己的天空

难舍、失落肯定是有的,不过很多时候爱放在心底就好了,不一定非得天天守在一起才叫爱不是吗这也是从小到大和母亲的生活经历告诉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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