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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2 / 2)

“没什么,就说丫妹要见他。”

两个听他口气熟稔,不敢再调笑,转身进了屋,没一会儿就黑着脸出来:“你搞什么,我们老大说不认得你,跑这儿来找乐子,活得不耐烦了你啊?”

裴新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丫妹是当初麻叔叫他的小名,他嫌难听,几乎跟麻叔翻脸。

没道理不记得。

裴新民越走越快,过了拐角处,忽然间拔腿就跑。这时背后传来混乱的脚步声:“拦住他——”

裴新民往四周围看了看,没有供他藏身的地之,但庭廊上面却有空大的梁柱,他纵身一跃,就爬到了上面,屏息凝神的静伏着。走廊里迅速跑过几个人。

很眼熟。裴新民想。

麻叔身边的人两三年就都换了新面孔,而他离开三联社已经有五年了。

很眼熟。房梁上有积了多年的尘土,裴新民不敢动,喉头奇痒,好容易等走廊清静了,才重重的打了个喷嚏。他跃下房梁,从栏杆上跳过去,长及脚踝的裙子非常的不方便,但医院大门就近在咫尺了,他刚想往前走,忽然间脑后一凉。

很温柔的凉意,宛似深夜里不请自来的美人,突兀的蔓延开来。

“好久不见。”那声音低沉,有轻不可闻的金属音质。

其实也没有多久,不过是二十来天的功夫。

裴新民缓缓回过头:“老大好。”

那人微微一笑,既没有质疑他为什么会打扮的如此古怪,也像对他的来意不感兴趣,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有黝黑色的,深邃而不可轻忽的眼眸,当他注视着你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错觉,仿佛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你是唯一的,不能替代无可比拟的。

裴新民一生中都在寻找这样的一种感觉,所以每次接触他的眼神,他就会觉得自己是融化了。

爱情真是不可理喻的东西。

林志豪把枪收回口袋里,换做几个手下狠狠得按住了裴新民。

“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不会伤着你。“

裴新民感觉肩肘处刺痛,回头瞪了那些人一眼。

“你还有什么话说吗?”林志豪轻声问。

裴新民笑了笑:“没有了。”

林志豪看了他一会儿:“那好,你一路走好。”

他微一挥手,几个人把裴新民拖到了院子里,枪口对准了他,子弹和脑袋只有一步之遥。

裴新民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事,还是麻叔说的对,江湖人是不能沾染那个字的,下辈子一定要做个聪明的人。

聪明人,长得丑些也没有关系。裴新民自嘲的微笑。这时候枪声响起,他全身一震,其实活人和死人,就像白昼和黑夜,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C】

忽然间身后有人惨叫了一声,那人跳起来,枪掉在地上,抱着手满地打滚。

裴新民在阎王殿里走过多少圈的人,反应奇快,立刻伏下身,几颗子弹擦着头皮飞过去,他一手抓了枪,滚到了栏杆后面。这时候枪火却停了,停得突兀,静得出奇。

裴新民不敢轻举妄动,他等。

时间被无限制的拉长,仿佛在半空中拖出了一条细细的丝线,看得见踪影,摸得着痕迹。

忽然有人放声大笑:“吓傻了?”

裴新民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谁,他心头一松,旋即觉得不可思议,本该害怕才对,面对那个男人——和面对死亡,他想了想,还是觉得前者更合算一些。

“出来出来。”张家男向他藏身的地方招了招手。

众目睽睽之下,他从栏杆后面慢电的站起身。他本该很狼狈,然而不狼狈,他轻松而平静,仿佛刚刚打完了一场高尔夫球。张家男一把揽过他的头:“见鬼,老子可不跟人妖睡觉。”他粗鲁的抹去他脸上的浓妆,捧着他的脸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比较满意了,拍了拍他脸颊。

裴新民一向脸皮厚,居然泰然自若,连半点羞愧的意思都没有。

林志豪神色也平静的很。这年头真是奇怪,当事人一个个都若无其事,尴尬的全是不相干的人,一众兄弟面红耳赤,替他们难为情。情形实在太诡异,反而没有人扯开了嗓子骂街。

意外文明的黑道火拼。

林志豪笑了笑:“张会长一向好?”倒像是清早起来在茶楼里碰了脸。

张家男哈哈一笑:“怎么不好,还得托你林会长的福,把这么个尤物送到我身边来,拼着要长命百岁了。”

林志豪面不改色心不跳:“张会长说笑话了,相信您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这个人对刀和会,对我林志豪,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张会长何必要赌这口气,不为了两帮兄弟的命,为了大伙想一想?”

张家男笑出声,林志豪的嘴巴是出了名的利害,这一招四两拨千斤,很轻易的就把罪过全推到了他头上,张家男嘴里叼了根烟,满不在的歪着脸,问身后一帮人:“我说,大伙是来干什么的?”

众人反应不过来,楞了一楞:“老大说什么就是什么!”

张家男嗤笑,眼光一挑林志豪:“听见没有,林老大,咱混的是江湖,可不是托儿所。”他口气轻蔑,“你那帮兄弟还没断奶吧,什么都得想到了,还真是累。“

“你他妈放狗屁!”刀和会的人勃然大怒,端了枪就要往上冲。一看这情形,同城会也不甘示弱,两方对势,空气紧张之极,像是飞起一丝烟花,就会爆出原子弹一般的能量。

“两位,两位,两位老大都先歇歇气。”一人急急忙忙的赶过来,抹了把头上的汗,往中间一挡,声音哽咽的道“家父他,他老人家,刚刚仙去了。”

第四章

【A】 死灵魂

麻叔的人生像一部三流的美国大片,充满了不合情理的戏剧化,然而生活本身就是不合情理的,对此不管是裴新民还是张家男,似乎都没有质疑的余地。

噩耗来的太突然,倒使人酝酿不出悲伤的情绪。麻叔不过五十出头,应该算是正当年,但三联社有这么一条规矩,老不死,新人则永无出头之日,所以无论发生什么事,那都是在意料之中的,黑道讲究的是义气,人情,然而这都是空的东西,虚,而假,是台面上放久了的塑料花,早已蒙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土。

裴新民向麻叔鞠了一躬, 他发现他脸色平静的出奇。

“我能不能往近处看看麻叔,毕竟我跟了他这么多年。”他跟叶开山低声的交涉。

叶开山是麻叔的小儿子,老大在一次警方围剿中把脑袋丢了,打得稀巴。死了的人总是给人以无限遐想的余地,情人如此,儿子也不例外,所以叶开山是不得意的,处处要受着没有可比性的对比。

“不好吧……”叶开山吞吞吐吐,他长得很周正,是个正经生意人的样子,衣服穿得一丝不茍,倒像是随时都要去参与人家的红白大事。

“有什么不好?”裴新民看着他。

叶开山却笑了:“逝者已去,入土为安,你有这份心家父就领情了,还是不要打搅他的好。”

裴新民看着他。

只是看着他。

他头上冒出了一颗颗的汗珠子。

裴新民没再说什么,转身出了病房。

以前曾有人说过,黑道和官场其实没什么两样,父子兄弟,情人夫妇,都大不过一个权字。裴新民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总有隔岸看花的妄想,觉得这世上有可信而有不可信,但归根到底,他心里冷冷的想,终究是不可信。

裴新民上了车,张家男占住大半个座位,他不开口,裴新民也不好说什么。车子驶向闹市区,在一家服装店前停了下来。他抬头看了看招牌,有些莫名奇妙,不知道这人心里打什么主意。

张家男大步走进去,随手捡了几件衣服,丢给裴新民:“去换上。”

裴新民楞了一会儿,有些男人有这种嗜好,给女人买衣服,以显示某种程度的亲昵和虚荣心,但张家男可有这个必要?何况他又不是女人。

裴新民不想惹恼他,乖乖进了试衣间,把那身怪模怪样的女装换下来。他是天生的衣架子,靠脸蛋吃饭的人,他的华丽混然天成,不需要任何修饰,衣服很简单,黑白两色,近乎于单调,但裴新民就能把很单调的衣服穿出很奢侈的感觉。

这也是一种天赋。

张家男咧着嘴微笑:“我的眼光。”他翘了翘大拇指。

裴新民不明白这个男人,他不了解他,不能够揣摩他的用意:“衣服有的穿就好了,反正也是要脱的。”

张家男忍俊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在公共场合别说这么挑逗的话,勇于尝试,就得勇于承担后果。”

裴新民不想承担后果,所以他闭上了嘴。张家男从始至终给予他的印象,是一种夸张的,表演性的粗俗,他是富家子出身,上过最昂贵的艺术学校,甚至有相当出名的画作问世,他的粗俗是做给别人看的。

裴新民并不怀疑他所说的话,他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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