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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2 / 2)

尽管莫黎风一样地出现了她面前,又风一样地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白灵却始终都没有忘记他,这就是初恋的魅力吧。

稍微时间长一点她也会恍惚间以为那会不会是一场梦,但即便是一场梦,莫黎这两个字也早已将它刻在了心间。

生活又像从前一般愉快地进行,尽芳采购衣服,品味却又提升了不少,豪宅里尽芳的衣服就有满满两间房。白灵享受美食,早已脱离了贫困时代,白灵也不是有肉就扑,小口品尝,宛如一个大家闺秀,当然也只是宛如。

乱世之中想要摆脱的人不计其数,而作为只此一家有可以让他们脱离苦海的尽芳和白灵,即便佣金昂贵,愿意前来的还是不少。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饿死战死的人再多,富豪也是永不缺少的存在。又或者是因为乱世才造就了这些富豪,乱世出英雄可以,乱世出富豪又有何不可。

尽芳和白灵,不也是因为乱世才成为富豪的吗。

虽说来的人不少,但是像江月一般被虚幻之境认可的人却一直没有等到。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白灵是这样评价他们的工作的。

不缺吃喝并且锦衣玉食,住豪宅,还养了条名犬,但时间长了这般乏味也会感到无聊。

陈国的衣服已经激不起尽芳的兴致,陈国的美食白灵也都享受殆尽。

尽芳和白灵聊赖地在他们家的大花园里坐着大眼瞪小眼。

白灵将手中的橘子扔到茶杯里,将溅出的水珠子挨个儿数。

“芳儿,你出去贴广告吧,再没有生意我就要无聊死了。”

“广告早就被雇的人发的满大街都是了,哪里需要我们自己去贴。”尽芳将手中的一把鱼食一撒丢进池塘,引来争相争抢的鱼儿,每日在有限的水中游走一生,尽芳无法理解它们怎么还能做到因为一如既往地因为无味的鱼食争先恐后,这也算可贵的心态了吧。

“啊~~~~”声音悠扬,百转千回,响彻云霄。

池塘里的鱼儿还没来得急将尽芳赐予的食物享受殆尽,就被来自白灵口中的声波震的扑棱着水快速游向远方了,只有少数几只胆大的还在留在原地进行最后几口的吞咽,是不是探探头观察是否有敌情。

不要命的吃货。

“别嚎儿了。”尽芳拍拍手上残留的鱼食不耐烦道,这等乏味真能将人逼疯。

白灵用极快的速度绕着池塘来回转了5圈之后立在尽芳前面,双臂撑在石桌之上,脸隔着尽芳有一尺的距离,看着尽芳认真地说道“芳儿,我们换个地方开店吧。”

两人一拍即合。

目的地一拍即合。

时间一拍即合。

下一站的目的地是燕国,燕国不似陈国富庶,也不似齐国法律战斗力旺盛,在三国之中各方面都是中等的存在,当然除了医学比别的地方发达。

但是燕国有一个其他两国都没有的好处。

三国之中老牌的国主都相继病逝,陆续由年轻的太子即位,只有燕国的国主苏雄一直屹立在顶峰,似有要与新生势力再战五百年的雄心。

而燕国的太子苏旗,无论在政治还是军事方面也都是不输于其他两国年轻国主的存在。其他两国若是国主有什么闪失,必将群龙无首,但是燕国,双重保险稳稳当当,这是别国所无法匹敌的。

尽芳和白灵选择前往燕国的原因自然不是他们的这个老少治国,也不是因为他们的发达医术,纯粹只是随心,随便选的地方。

想要换个地方散散心,除了陈国就只有燕国和齐国,各是50%的几率,又或许燕国的几率更大些,齐国穷乡僻壤的土地贫瘠不说,气候也不好,而且还有最要命的,武力崇尚的厉害,他们两个从来不是让自己主动受苦的主儿。

在商议之下他们决定离开前也不要把陈国的豪宅卖了,原因有三:

一是匆忙出手可能卖不出理想的价钱;二是可以作为房产投资,将来太平盛世必定会大赚一笔;三是此时的他们不缺钱。

花了一天时间将散发在各个街道的小广告回收,在豪宅的门口写上“外出数月”便算在陈国的暂时停业了。

将金子全部换成三国通用的金票后尽芳和白灵搭上马车向燕国的方向前行,除了必备的物品和食物,他们此行带的东西极少,所以只雇用了一辆马车。

看两国关系如何,走通往两国的官道便可知晓。除了小段刻意整修的马路,其余的地方都是坑坑洼洼,一路跌跌撞撞,杂草丛生。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反过来说更是正确,世上本来有路,走的人少了,便没了路。

陈燕两国便是如此。

没有路就意味着没有餐馆和客栈,好在尽芳和白灵临行前自带了些食物和水源,否则能不能坚持到燕国都是个问题。

当然能走到燕国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有钱,给马夫加了足足七次酬劳才总算安抚地他没有半路丢下他们走人。

在肠子被震荡出来之前他们到达了燕国,境内畅通无阻,不足半日便飞奔到燕国国都…株城。

☆、奈何帝王家

作者有话要说:白灵:我果然是商业奇才

尽芳:切,还不是我提议的

霞妃:你们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尽芳和白灵下车吐了好一会儿才在附近找了个客栈住下,昏睡了三日总算是养足精神保住了命。

“芳儿,我们在燕国扎根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白灵此番是真的从内心抵触了长途旅行。

毕竟曾经都是属于神州大地,燕国的打扮之类都和陈国大同小异。

经过打探之后知道燕国是允许发小广告的,尽芳雇了几个小乞丐为他们满大街宣传。

但这次的生意来的非常之快。

快的出乎意料,5000金的巨大酬劳,在发完小广告的第三天便有人寻了过来。

停业这么长时间,白灵早已心急难耐,在知晓来了燕国的第一个客户之后白灵兴致勃勃地前去,可是刚看到那个客户时她便傻了眼。

前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对象莫黎。

白灵推门而入的时候尽芳正在和莫黎交谈,还是褐绿色的衣服,但白灵知道不是陈国时的那件,今日穿的袖上有白色条纹,但现在多了几分疲劳,但也掩盖不住他浑身散发的气质。

白灵见到他,身体立在门外,笑容在脸上定格,像是被点了穴一般。

“喂,傻愣着干什么。”尽芳提醒道。

“莫,莫黎,好久不见。”白灵咧开嘴走上前坐下,装作很熟的样子打招呼道,但心中早就小鹿乱撞的恨不得要跳出来告诉他我想你想的要发疯。

莫黎看着白灵沉思片刻笑道“白灵姑娘。”

“你还记得我!”白灵兴奋大叫,感觉会让人觉得迫不及待便整整衣服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记性不错。”

坐在一旁的尽芳左右而视,许久才询问道“你们认识?”

“在陈国的时候见过一面,却没想到那个小姑娘原来竟是如此厉害的女子,倒是我眼拙了,尽芳兄,在下还有事情,就先走了,至于霞妃娘娘的事情,就有劳二位,明日会有人接你们进宫。”

第二次又是匆匆而去,在白灵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

莫黎前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宫中的霞妃娘娘前来打探所谓虚幻之境的虚实,若属实,便带入宫中。

“你喜欢莫黎?”晚上尽芳来到白灵房间没有转弯抹角直接问道。

白灵少有的局促和发红的耳朵证明了他的猜想。

“小狐狸,你还未经世事,很多事情你不懂,莫黎,他身上背负了太多东西,不会像寻常男子一般给与你全部的爱,小狐狸,若还没有沉沦便早日放手吧。”今夜的尽芳格外认真。

“不要爱上太有野心的男子,小狐狸,他会随时为了他的野心和抱负舍弃爱情这个小我。”这是尽芳走出白灵房间时对她说的话。

而白灵,自始至终没有发过一言,对于莫黎,她不知。对于爱情,她从未涉足。但是她却知道,她对莫黎,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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