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让人仰慕却不会有人敢直视她的双眼。
那是女王的高傲,女王的威严,无人可以触及!
女性的发育从来都是美好的,目的却只有一个。
她们是在为嫁人,为生孩子做准备。
所以女性的身躯都那么柔软而温暖,那么的引人遐想。
可是现在戴雅想,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少女从另一个少女手上的镯子里取出几只瓶子,打开其中一只,张口就将里面的液体狠狠的灌下,像喝酒一般的狂野。
刚开始她的身体停在了幼女阶段,甚至又缩小了一点,是因为时间错乱的缘故,可是当圣杯战争开始时,她的时间又开始流动。
可是她舍不得啊,长大就意味着独立。
她希望还能和父王一起睡,她希望在雷雨天还能寻求肯尼斯的安慰,她还可以继续窝在艾米尔莎的怀里睡觉,和库丘林抢点心,听美杜莎读故事……她希望继续做小孩子,因为她认为这样她喜欢的生活会一直都不会变。
所以她喝下了返老还童药,她只想活在童年。
她的父王吉尔伽美什找到了魔草,却发现药草并不能让人不死,于是便有了这返老还童的药水,在她父王那里是和言峰绮礼之间的情趣,在她这里却是她的选择。
少女的形容又开始变化,一阵令人悚然的骨骼错落响过后,女孩又一次的坐在了地上。
少女的她维持了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又一次的回归了童年,连人格都未展现出来。
如今只有一个女孩,坐在地上哽咽着哭泣,因为那浮在空中的少女。
“将你的血喂给她。”
似乎是看不下去,男人丢出一句不怎么耐烦的话。
“什么?!”戴雅猛地抬头,小脸上还有泪痕,眼泪依旧未停,这等可怜兮兮的样子,估计谁都没见过。
“喂给她你的血,你是半神,神族的血液喂给和自己有所联系的凡人,那凡人的血液会变异,”阿波罗挥了挥手,脸上丝毫有点鄙夷小女孩的无知,“神之所以完美,是因为神族的血液在不断的修复完善自己的身体,所以,体格,容貌,能力,都是靠血的力量来进化的。所以你喂给她你的血,她些许会有一线生机,因为身体会在神性的促使下自行修复。”
戴雅很想说你在说什么飞机,但是她的脑袋里迅速运转思考后,发现,有谱。
毕竟是个以学术研究为兴趣的孩子,现在她仔细思考,有道理之后,便死死的急速的抓住这唯一的稻草——只希望不被摔下绝境。
于是她一把割开手腕,一手灌输魔力给灵体使其实体化(毕竟那是她的英灵),一手将血液凑到少女的嘴边,喂她喝下去。
她现在什么也不求了,她只希望,艾米尔莎活着。
是的,活着而已。
她在此时突然的就明白了白正的心情——为了让她活着,不惜一切手段的心情。
自己的祈望——能不能飞跃世界的界限,在未来到达艾米尔莎的身边呢?
戴雅说不清她对艾米尔莎的感觉,类似亲情,类似爱情,又似乎不一样。
她是特别的。
戴雅心里再次确定。
所以,即使失去了也好,总比死亡要美好。
似乎是祈愿奏效了的缘故。
少女的身体渐渐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了完整,不再是碎肉横飞,鲜血淋漓的样子,金色的光晕慢慢的流遍她的身体,然后所到之处一片光明。
如同水的涟漪一般,光晕在缓缓的扩张。
温暖至极啊,那光。
戴雅想。
若是言峰绮礼死亡的时候,也有那光……就好了。
可惜那个男人,到死也只想要紫阳花的圣光,而枉费神族想要赐予他的光。
即使是她那样的恳请,他依旧——
——将他抛弃。
在这依旧恢复了记忆的时候,深刻的情感与铭心的记忆是那么的鲜明,就像是艺术家蓦地剥去了壁画的一层,露出了还未风化的内里,亮蓝朱砂,依旧鲜明。
她现在明白了自己是何等的软弱。
他已经死了,这就是最真切的事实。
无法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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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你个麻婆神父,怎么还不去死!”
远坂凛手握父亲留下的水银剑,目光灼灼而带着杀意,望着教堂中央雕塑般站立的神父。
本该死去的男人,现在站在那里,他面前的那一排凳子上,金发的貌美男人正在懒洋洋的打呵欠。
远坂凛,以及她的英灵,面对此情此景,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件事——
——祸害遗千年。
中国文化,果真博大精深……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
艾米尔莎呢……写到这里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把这个人物创造出来是干嘛的了。
如你们说的和殿下西皮也好,或者当一个外挂也好……
本来我想的是,有一个人,他或者她,是要教给殿下世间一切温暖而无奈感情的人,那是打开记忆的钥匙。
只有这样的一次失去,殿下才能够从第一次的阴影里走出,明白什么叫做牺牲,知道如何去珍惜已经有的一切而不是往阴暗的道路直走到底。
写到这里,已经不算是一篇耽美了,但是这就是我想写出的故事,而戴雅就是言金的钥匙和催化剂。
而麻婆豆腐嘛……照我看,就该绑起来狠狠地抽!
他最后绝对是心甘情愿被杀的,我发誓!
☆、67最后的信件
其实;把一个人运回来,即使是从国外运回来,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
特别是,那个人是个魔术师(活的)的时候。
连韦伯·维尔维特这样的魔术师学徒都可以忽悠并催眠马基里夫妇,更何况是师出远坂家的言峰绮礼。
欺骗海关;伪造身份这样的事情对于他来说驾轻就熟;更别提还有吉尔伽美什的大量金钱攻击。
严格来算,就算是去赌场赌博,这位陛下都可以赌到令黑道亦或是黑手党这样的组织泪流满面,随后以贵宾待遇将两人偷渡出去的程度。
如此想来,金发雪肤有着邪魅红瞳的天神般俊美的男子,在国外这种不缺美男的地方依旧吃香,且有钱有款,气质不凡,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各种赌场和昂贵的声色场所,真是够引人瞩目的。
连大块的黄金饰品都能戴出范儿来的,自然不是凡者——而且这样多金而帅气的男人自然是不缺乏各种女性倒贴上来的。
阿门,如此看来,言峰神父的确是曾经被推荐成为主教的男人,这样的桃花运金钱运旺盛且丝毫不知收敛的男人都愿意接受。
殊不知当他踏上冬木的土地时,笑容着实真心了几分,多了几分深深的愉♂悦。
就算是淡定如他,还是有属于男性的占有欲和修罗因子的。
当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男人,那个自己十岁女儿的另一个父亲的男人,一副极其享受的模样躺倒在真皮长沙发上,左边几个穿着火辣□或雪白或蜜色的胸口肌肤的妩媚女性,右边几个眼神极其热烈,穿着和服在那里矜持又奔放的大和抚子,身后还有极其年轻的女学生打扮的佳丽,左拥右抱,一举一动都挑逗无限魅力十足时……
估计哪个男人都承受不住这种画面。
然而和吉尔伽美什在一起生活了十年,言峰绮礼自然不是吃素的。
虽然他有时也在疑惑——这真的是爱吗?
他印象中的爱,朦胧而如清酒般让人迷茫却愉。悦,在关键时刻更像是红酒一般让他的情感快要溢出来般的热烈。
那样甘美醇烈的感觉,和如今青筋直跳,觉得整个世界都不靠谱的感觉,似乎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