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部分(2 / 2)

唉……我悲哀地发现,这人太优秀了就是麻烦啊!“真是对不起大家!”

我轻轻向大家鞠了个躬,说道:“天星本来应该早就出来见大家的,但由于出了点事情,所以来晚了,还望大家不要见怪!另外……”

我话都没说完,人群中就尖叫着倒下一大片。

我先是愕然,接着惊喜地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事实:我自己那蕴含着无尽的媚惑,杀伤力无限的一举一动,虽然浑若天成,没有一丝斧凿的痕迹,但却并不完全是与生俱来的!

那竟然是一种邪异、极端而又暗合天道与自然的功夫!

这种功夫似乎专门是为了现在的我所准备的,难道说,我在失忆前早就料到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吗?

我无奈地暗自摇头叹息着,我真的是越来越不了解自己了,谁能告诉我,我失忆前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啊!

只可惜混沌这个老不死的家伙口风太紧,不然的话,又哪消我这般费神去想?当然,如果我没有失忆的话,那更是什么事都没有!

其实,说来说去,一切都是混沌这个老王八一个人的错!

然而现在的我根本斗不过他,我也只能是徒唤奈何罢了。好在那个老王八答应照顾我的家人和朋友,还算是多少有点良知吧!唉……

我暗地里感叹归感叹,话却依然说得有条不紊:“另外,天星还有事相求大家!”

离我较近的一个约莫六旬的老者,信誓旦旦地高声说道:“琴神有话尽管说,只要老朽能够做到,无不尽力!”

下面顿时附和声一片:“不错!不错!能帮上琴神您的忙,那真的是我们的荣幸!”

“帮助琴神义不容辞!”

“帮助天星大哥!”

“……”

最后更是发展成几乎所有人都歇斯底里的大吼:“琴神!琴神!琴神……”

在此之前,我还真不知道我竟然有这般响亮的大号“琴神”!

看着眼前一张张满是真挚而激动的脸,我突然发现,如果能够忽略掉其中的肉欲成分,我这份工作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很容易让人产生无与伦比的成就感!

情形发展得比我料想的还要好上几分,我满意地微笑着轻轻点头,用梦幻般的语音说道:“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某种不方便说的原因,天星欠了寻梦山庄二百万金币而无力偿还,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够帮帮天星。

“当然天星也不会让大家白白帮忙,天星琴技将就,书法也还算过得去,绘画亦敢尝试尝试。若是大家愿意帮帮天星,天星自然不敢吝惜这点微末之技!”

“贱妾愿出一万金币,但求天星一纸书法!”清亮糅合着温婉的女声传出,无疑是在人群中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

一万金币,一纸书法,就是时下最具盛名的书法大家,当朝一品首辅、帝师——商恒的手迹,在市面上也值不到这个价!

之所以说是市面上,那是由于商恒的身分,以他这种身分,巴结他的人如恒河之沙,以买他手迹而行贿赂之实自然不在少数,这样的价格和价值之间根本不成比例,又怎么能够作为衡量的标准呢?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聚向了发声处,就是我自己也有几分好奇,情不自禁地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如此魄力,而且听声音还是个女人!一个年轻的女人!难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想到这儿,我心底不由又是一阵苦笑!

人群自动分出一条路来,让发话者通过。

一个蒙面的女子走出船舱,出现在我视线里,并且仪态万千地向我看来,淡紫色的百褶长裙温柔地亲吻甲板,及腰的长发在微风的轻拂下飘飘而举,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那洁白如雪的面纱上那朵耀眼的金色花朵……

天地渐渐在眼中失去色彩,花悄然在心中绽放,即使眼界高如我,也不得不赞叹一声:“好!”

虽然还没有看到长相,但就这无可挑剔、如清水出芙蓉般的仪态来说,绝对是万里挑一!

“金花!”四周传来惊喜的叫声。

我暗自讶异,难道她就是寻梦山庄“三花”之首的金花?

真的很难想象,这个老狐狸总管不知从哪找到这般极品,单这一点,我真是想不佩服都不行啊!

金花在一个可人的小兔女丫鬟的搀扶下下了船,袅袅娜娜地向我走来,对四周的各种声音充耳不闻,似乎是见惯了这种场面。

我的嘴角流露出一抹颇让人玩味的笑容,说道:“姑娘就这么看得起天星吗?”

“贱妾以前一直以为就琴艺而言,普天之下超过贱妾的肯定有,但是应该不会太多。直到贱妾听到天星的琴声才知道,贱妾的想法有多么地可笑,原来弹琴贱妾还没有入门!

“天星你说自己的琴技将就,书法也还算过得去,绘画亦敢尝试尝试。天星的琴技不用贱妾多嘴,这里的每个人都再清楚不过!

“贱妾很是好奇,真的很想拥有那天星口中还算过得去的书法,和敢于尝试尝试的绘画,只可惜,贱妾全部的私房也就是一万金币而已,以这点微薄之资,求一纸书法已是奢望,贱妾更不敢要求书法与绘画两般兼得。

“唉……早知道前些日子贱妾就应该努力攒钱,总好过今日临渊羡鱼啊!”

金花这般出色的表演,即使心志坚强如我,也从心底感到温暖。

可以想象,如果我是普通人,现在必然热泪盈眶,这样的红颜知己绝对值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守候啊!

“既然姑娘都已经这么说了,怎么说,也要让姑娘觉得物有所值吧!”

我现在怎么看都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一边把手中的琴放到桌子上,一边挥了挥手,对身后的风儿说道:“风儿,去拿纸笔来,最好是能找到点颜料。”

“是!公子,纸笔倒是现成,楼上就有,可是颜料一时之间可能不容易找到。”

风儿话才说完,金花就抢着说道:“颜料贱妾那儿有!”接着又对自己的婢女吩咐了一番,显然是要她去跑腿了。

我笑着向金花道了声谢,这时风儿已经从楼上拿得纸笔下来,并且把纸张铺到了桌子上。

严格地来讲,从我有意识以来,还没有接触过纸笔这类东西,但我却偏偏对它们极端熟悉似的。

笔是由粗若小指的玉棍镂空而成,就算是外行,也能看得出来它极端名贵。

玉笔从整体上看,是由一根长约十五公分长的圆柱为笔杆,加上长约二公分的圆锥为笔尖。

笔尖的最顶端有一个针眼般大的小孔,小孔与笔内的空间相连,只要在笔内注入一种名为“琼水”的东西就可以写字了。

我微笑着把玩这支玉笔,等待颜料的到来。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金花的婢女阿琴把颜料拿来的时候,还多带来了一样东西,一样让我潜意识中感到异常熟悉与亲切的东西!

看着眼前大大小小十几支笔,我脱口惊叫道:“毛笔!”

我发誓即使是在别人的意识里,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可是为什么我会感到如此熟悉?

金花一脸惊异地说道:“天星也知道吗?这种笔可是贱妾在前几个月涂鸦的时候心血来潮专门托人订制的,用过几次以后,又改进了一番,才形成现在这个样子。可惜这种笔用来着色倒是相当理想,却并不合适用来写字。”

说罢,还感叹了一番。

“是吗?”我对着金花神秘一笑,道:“你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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