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喜欢你就应该这样做。”像是在解答我的疑惑一般,他这么说着,神情却带着些不安。接下来又一次贴上我的唇,依稀听见他说:小齐,我喜欢你。
淡淡的语气,轻轻的触碰,这就是他喜欢我的表达方式。就像是在阐述一个事实一般,淡淡的,却又如此清晰认真。
他用微凉的唇在我唇上厮磨,似乎只会这一个动作。他在用他的方式,一遍又一遍告诉我,他喜欢我。
看着他漆黑的眸子,我像是着了魔般的,抓住他的肩,另一只手按住他的后脑,一个启唇,便将他冰凉的唇瓣纳入口中。细细品尝,直到那冰冷褪去,逐渐转温。
再放开时,他的唇已经被染成了蜜色,沾染了些许水渍。好看的眉眼弯了起来,偏白的肤色有些微微泛红,轻轻咬着自己的唇,似是在害羞,那时候,我竟然有些害怕,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害怕些什么。然而我清楚的记得,当他想要再次吻我时,我却毫不犹豫推开了他。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情不自禁地吻了他。也许在他看来,那样亲昵的举动就是喜欢无疑了,而我却始终搞不清楚,对他究竟是喜欢多一点,还是怜悯多一点?
他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我,眼睛里是满满的受伤,又似乎是怕自己理解错了,又问了我一遍。他说:“小齐,你不喜欢我吗?”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许久,始终不见我回答,眼睛里的光彩慢慢变得黯淡。最后才黯然的低下头,“我喜欢小齐,虽然我什么都不会,还给你添麻烦……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喜欢别人,但我知道,我不会了……”
他抬起头,对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眼睛里却泛着泪光。
作者有话要说: 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后面会慢慢回到真实时间。因为是回忆,所以剧情发展看起来很快。
☆、心疼
三
我低声骂着他笨蛋。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他,但是他是我这一生中,唯一一个会当亲人看待的人,唯一一个让我牵肠挂肚的人,我只会对他好,只会宠着他。看他伤心我会心疼,看他开心,我也会乐上一整天。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我会不会真的喜欢他。如果是,我该怎么办?这样对吗?对方是一个来历不明的男子,这样可以吗?
也许,我担心的并不是这些,我只是害怕,他会像出现时那样走得突然。所以我害怕将这份感情吐露,害怕承认对他的感情,害怕自己一旦走错,就会万劫不复。
但是,我今天都对他做了什么?就算做出那种事情,以后还可以毫无隔阂地像往常一样相处下去吗?澜渊说,他喜欢我。而我,却在刚给了他希望之后,又赋予他巨大的失望。我知道这世界上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给予过别人希望后,又让他失望。因为那个时候,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这种痛,难以言喻。
我能在刚给了他恋人般的亲吻后,又狠狠地拒绝了他的索吻。那么,他会怎么想?
他说,他不会再喜欢别人了……
如果我真的有喜欢别人,他会不会傻傻的成全?他会不会躲起来一个人难受?
我知道,如果他伤了、痛了,他是不会让我看到的。尽管我们只是相处了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我知道,他就是那种傻傻的,只会一个人伤心难过的笨蛋。
我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带了喜欢的人回来,他看到了会怎样?是选择安静地留下来看着我们恩爱,还是伤心黯然地离开?
喜欢。这份情感只是说出来就十分不易,他可以豁出一切说喜欢我,可以在被我拒绝后说不会再喜欢别人,可以默默承受着一切的痛苦而不让我看到。即使再伤心难过,他还是会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说:我不痛。
这样的澜渊,一个人承受一切的澜渊,即使痛也要在我面前强颜欢笑的澜渊……
我看了会心痛。
我喜欢见他说喜欢我时的羞涩,喜欢看他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满足的笑容,喜欢他安安静静的陪在我身边。如果有一天他消失了,就算要找遍全世界,我也绝不放手!
“傻瓜……”我抱住他,将头靠在他肩上。
“我怕啊……怕你来得那么突然,走得也那么突然。”所以,我不敢轻易去托付自己的感情,因为一旦付出了,就会死心塌地。一旦失去了,就会绝望。
“你不能保证你能一辈子不离开我,我也不能保证,一旦你离开了,我就会释然。所以……只要现在就好。只要你还在……”我用手抚过他的眉眼。
他的眼睛很亮很亮,在灯光下,就宛如一对闪着流光的黑曜石。
我覆上他的唇,像是在触碰一件珍宝般,小心翼翼。忽的一下,灯灭了,从外面传来嘈杂声,我却头一次觉得它不再那么让人心烦。
黑夜里,我对他说:“所以,这是我的答案。”
脸颊上有什么液体滑过,湿湿的,温温的。我一遍又一遍亲吻着他,用同样的方式向他证明,我有多么喜欢他。我轻轻唤着他的名字,细细亲吻着他。那一刻,我就明白,我逃不过了……
曾在我的生命中出现那么一个人,他给我带来各种欢乐、痛苦、烦恼……我的每一个情感都来自于他,都围绕着他转。这世上唯一一个能够牵动我的情绪的,就只有那么一个人,他叫澜渊。
等到灯光再次亮起来时,他已经睡下了。不安的像个孩子,紧紧搂着我的手臂,好看的眉头紧蹙着。
我打开旁边的电脑,找到他最近浏览的网页。那是一个小说网站,点进去时,账号密码都还自动保存着,我点击了登录。最先弹出来的是个人空间,中间大大的几个字:杜L渊277
那是他的笔名,只写了一部小说,依旧叫‘杜L渊277’。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用这样奇怪的名字做笔名和小说名。待我打开他的小说后,我惊愕得合不拢嘴。
一共有三十多个章节,小说内容连个简介也没有,却已经有了六七万字。而我给他买电脑才不过一个星期。更加让我惊愕的是,小说是从‘杜L渊’在银杏树上一觉醒来,偶然发现一个男子再看他时写起的。之后几个章节没什么重要内容,像是在描写‘杜L渊’在做的琐事。
杜L渊每天都能在醒来的时候看到那个人,直到有一天天还未亮,他忽然间觉得身边有人,才被惊醒。睁开眼时,他看到了一个人双手撑着树干,正低下头看着他。
后来,杜L渊把那个人拉上去,和那个人一起看日出。然后被收留。那一章的结尾是,杜L渊知道了那个人的名字,叫77。
77……
我继续看下去,发现这不像是单纯的小说了,反而更像是日记,仔仔细细记载着每一天的琐事。它比日记更加仔细,因为他将77皱了下眉这种事情都写了进去。
我再看下去,小说里出现了‘77’发现黑罐子,以及对‘杜L渊’说的话。都与我们曾经的对话相同,然后依旧是日常,逛街、买电脑……最后一章,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些连我仔细想想都觉得模糊的事情。
他将一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