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消失了(1 / 2)

农历十月二十日,宜嫁娶。

婚礼采用的是大众风格,但省去了接亲这种传统仪式。项维青认为,充足的睡眠才是任务成功的保证,于是她决定七点起床。

她的伴娘受雇于项英虑。在知道她临近婚礼却还没动手时,项英虑眉心明显的气恼是她想着也遮不住的。

而项维青的回答是:“委托人说,要做得漂亮。”

项维青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的计划——Flunitrazepam不会被弃用,而是会下在分酒器里,等到敬酒的时候,蓝一筒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死于非命。

亲眼看着自己儿子死去,蓝忠会不会当场昏厥尚未可知,郭丽琼必然心情复杂,而她的女儿蓝喧作为坐收渔翁之利的人,恐怕要提前锻炼锻炼演技。

为了保证计划的圆满完成,项维青将安诚作为第二道保险,带他踩了点,认了环境。枪会哑火刀会钝,唯有安诚一直顺手。

想到这里,项维青突然感到一阵愉悦。她理解了牧嚣,理解了他源源不断的创造力来源,他对人性怀着信任,这是一种质朴的爱人之心。

若不相信正常、普世的人类感情,必然也不会从愚弄和屠戮中获得乐趣。她与他本质一样,都享受着自私而残酷的幸福。

但是。

还是要说一句但是。

以上,只是她对项英虑和安诚的说辞。她不想这样杀死蓝一筒。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Gas被描述一个“超凡脱俗的同性恋异装癖”,完全是一场眼光狭隘的误会,她之前可以一笑置之,可现在突然想做一点奇特的改变。

她记得和牧嚣相遇的那个夜店,她曾幻想着在所有人面前,将少见的表演型人格发挥到极致。

她想割开一个人的喉管,不在意洁净,不在意后果,不在意项英虑是否会恼怒。

她不想要母亲的替代品,不想要项英虑事后的犒赏,或许她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但那一点点无关痛痒的反叛从来都没有从她的身体里拔出。

十年前,她十八岁,父与子之间她选择了儿子,亲手解决了这个家唯一一个可能对她有温情和爱意的人,将杀死父亲的重要仪式交给了姐姐。

端坐在光面木制的办公桌前,钢笔庄重地躺在笔架上,地面窗台一尘不染,严谨地打着领带的男子被一枪打破了额头,他对私生子的偏爱,对项英虑的不公,对妻子不不忠,都随稀泥一样的脑内容物黏在了他身后的大幅书法上。

生命只有一次,项维青不可能再杀死陈亦权了。这是她的遗憾,毕生无法弥补,即使无数次在陌生老男人身上复刻父亲死去的场景,都无法弥补。

所有的桌布都是洁白的,屋顶的流光雨一般滴落,高大的鹿和可爱的陶瓷熊都在乖巧地坐在舞台上。

宾客以俗气的堆笑,昂贵的服饰,在这个偶尔就会出现一次的社交场合谈笑风生,交换名片。

为了能行动方便,项维青特意选择了舞裙撑的缎面婚纱。她的短发被卷了几道弯,又是碎花又是亮钻地贴上。她会在化好妆后与新婚丈夫合影,然后这场装模作样即将谢幕,以一种暴烈的方式。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牧嚣,但她最想让知道的人便是他,算是送他一份礼物。

她要在典礼上交换戒指的时候,拿出藏在胸口的捷克手枪,里面装着黑玫瑰空心子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枚子弹会在捧花的遮掩下像花瓣一样脱落,引发一个让人瞬间丧失行动力的冲击波,同样也会引起一阵惊恐的沉默。

后续这世界是否会毁灭也与她无关了。她会迅速扯掉缎面婚纱——这件礼服提前已经做了手脚,可以轻易扔掉下半身,再快速从幕后跑出。

这条路她非常熟悉,彩排的时候走过很多遍,后续乔装的洗手间也已经确定了,几乎万无一失。

欢天喜地的葬礼,惊心动魄的婚礼,是她最期待的一次任务执行现场。

千万记得不要装消音器!死亡的风啸会更加悦耳。

整理好头纱,站在准备区,安诚即将牵着她走过红毯,她玩了玩手上捧花,揪掉了几片花瓣。

然而,她等来的却是伴娘焦急的通知——

“蓝一筒不见了。”

———

虽然作者登不上来,却可以在作话监督:让我看看谁没有留言!存稿箱提前写下这些句子好尴尬啊哈哈哈哈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项维青不相信蓝一筒会逃婚。什么爱情、原则,在发现蓝忠的隐藏资产时便集体让步。

再者,她用假身份和蓝一筒办了结婚证,逃了婚礼又能如何?

但如果没有逃婚,那一个大活人能去哪里?

项维青有种清晰的感觉,是经验打造的直觉:他可能已经死了。

会是谁?

高跟鞋和婚纱已经在洗手间被换成了一身黑色工装,项维青甩掉了伴娘,独自前往婚房。

婚房只是摆设,没有人住在那里,但房卡还在项维青手中。

刷开房门,酒店刻意营造的香气扑面而来。

房屋很大,进门是客厅,深入是卧室,此外还有一间小客房。

她和蓝一筒都懒得在细节上做得过分逼真,好似谁想在一场戏里占什么世俗便宜一般,所以连床单都没换成红色的。

项维青搜查了角角落落,每一个能藏活人或死人的地方都找遍了,没有找到蓝一筒的踪迹。

她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开始思考这个人能去哪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视线信马由缰地周转于这间价格不菲的婚房,一些毫无用处的摆设应有尽有,比如只有几本书的书柜,不会被打开的电视机,还有窗前小桌上的一套“苏格兰乐队组件”。

组件里每个小人都穿着红黑相间的格子裙,端着风笛吹出婚礼进行曲。

其中一个小人表情奇异像个小丑,正敲打着腰上的军鼓。

它的右手臂应该是损坏了,带着手里鼓槌,不断敲击前一个人的肩膀,声音像和谐舞姿中失误的踩脚,还踩了一次又一次。

不仅如此,它脚掌和底座也不知何原因分离开来,头也故意搞破坏似的倒在左侧人的肩膀上。

没有什么比听着这样的乐队演奏更难以忍受的了!

项维青伸手把这名乐队成员拿起来,安好脱臼的手臂,对准底座的凸起,将它重新固定好。

不协调的一部分已经清除,婚礼进行曲继续演奏,每个成员各司其职,帽子上的毛都摆动得规律。

好了,目前一切都令人满意,不过……

项维青蓦然察觉出一丝异样。

她凑近那个顶着小丑脸的小人,从它惊人的大眼睛,观察到半个脸大的耳朵,还有能裂出一个东非大裂谷的嘴唇。

忽然间,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项维青的视线里——这个残废的苏格兰乐队成员,眼下被点上了一颗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那是鼓槌敲下的一记鼓点,画笔坐落的一笔点睛,也是该死的牧嚣哼出的一声轻笑。

霎时间,项维青的心脏被刺耳的笑声戳中,好似看到了牧嚣牙齿上的光芒。

门外传来惊惧的叫喊声,她的呼吸又一次被夺走——

新郎找到了。

其实已经没有人关心什么婚礼了,蓝一筒茄子似的脸才是活在闪光灯下的焦点。

这个舞台曾办过很多大型经典婚礼,新娘也曾坐着月牙从空中缓缓降落。如今,吊着银色月牙的绳索结结实实拴在蓝一筒脖子上。

他的身体在半空中偶有旋转,犹如一只风铃,敲出盘子摔落在地的崩裂之音,和宾客惊恐的尖叫。

项维青从慌乱急躁的人群中挤到前排,宾客们有的往出跑,有的取出手机报警,有的到前排去看热闹,手机的闪光灯一直在闪烁,星光一样为新郎的出场伴舞。

那个小小乐队成员是个机关,只要将它扶正归位,蓝一筒就会从天而降。

项维青冷笑了一下。这个人知道她一定会去修好那个小丑脸的乐队成员,她见不得所有不和谐的事物。

烟上不对称的爱心,放错位置的毛毯,不在杯垫上的咖啡杯,从盘中被拨掉的配菜,一次次不记得放回笔架上的钢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项维青最讨厌不规则的东西,所以才知道如何不让她如愿。

她规划了路线,设计了婚纱,为了一次不知从何而来的心意相通,打算在一场做作、愚蠢、自私的仪式上亲自上膛。

而这些,都在一个小屁孩的手里被碾碎,她输在由弑父失败而生的强迫症上,输在一只苏格兰乐队成员身上……

显眼的痣,突兀的小丑脸,断掉的半截胳膊,敲错鼓的鼓手——

恍惚之间,项维青感到咽喉被一股可怕的善意锁住。

她的手指冰凉,来自遥远时空的记忆,疯狂推动着人类的情感,那有关爱与和平的最初的渴望,正在悲痛地歌唱。

忽然,她遥遥一望,看到了安诚匆匆向她走来的身影。

他硕大的身躯在人群中非常显眼,刀疤也挡不住他忧虑,他迫不及待冲向她,却又倏地瞪大了双眼。

就在这一刹那,求生的本能驱动了项维青,她向左骤然侧身,拔出她兜里的捷克手枪,一枪击中了身后伴娘……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铬黄色的窗帘把阳光打散,化在公寓鱼骨状地板上,哥特味的家具似乎天生与阳光不合,但好在不是所有黑暗的地方都需要光明,这是牧嚣与项维青的共识。

开放式厨房里,透明的烧水壶又一次滚动起来。牧嚣正哼着小曲冲咖啡。白色立领衬衫显得他十分挺拔,头发三七分开遮住了半边眉毛。

墙上的钟指向十二点半,他还记得自己一点半要到机场,并带上护照。

他给郁金香浇了水,它目前深埋于漆黑的土壤中,不知在计划着什么诡计,待来年绽放出惊人的颜色。

门锁打开,黑色的马丁靴与地板的接触声音非常简短,钥匙叮铃铃地落在鞋架上的竹篮里。

“你回来了?”牧嚣微笑。

项维青冰冷地看着他,仔细分辨还带有一丝疑惑的情绪。

直到此时此刻,她的愤怒还是以疑问的形式体现的,忽视手脚的麻木,腓肠肌某一瞬间的僵硬,她确实只想问问他——

“怎么没去机场?”

牧嚣挑挑眉,他衬衫的袖口在刚刚倒咖啡时挽了起来,露出清晰的腕骨,和持枪练就的肌肉互相磨合,呈现稳定的力道。

项维青想,既然他不想用指骨做念珠,那腕骨也不是不可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身上溅了点血迹,渗透在黑色的工装服的胸前口袋上,那个位置偏上一点,是她被捅过的刀伤。

“正收拾行李呢。”牧嚣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搞定。”他站立着,将冲好的咖啡放在躺椅旁的小桌上,下方垫了杯垫。这是他第一次记得这件事。

“丢”得一声响起,仿若被注入过量中枢麻醉剂后,羔羊临死前的一声哀叫。

牧嚣肩头湿红一片。

他在被打中的同时扶着躺椅倒了下去。

装了消音器的鲁格手枪没有发出很明显的枪声,低速0.22子弹造成了很强力的杀伤,这么近的距离,真的有可能致死。

在很长的几秒钟里,生死的掌控感让项维青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枪击他和操他带来了同样的感受——一种近乎痛苦的快乐。

她的咽喉、心脏、肠胃都在抽搐,她很想抓住胸口的衣服疯狂喘息,但她忍住了。

“哎呀……”牧嚣坐在地上,支起一条腿,难受地说:“项维青,我快疼死了……”

项维青毫无动容,她兴奋于由生转死的全过程,怎么可能对一句求饶的话语感到抱歉。

她没有理会牧嚣漂亮的脸蛋挤作一团,但还是为他精致的下颌溅上的血惊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血滴像他的泪痣一样点出浪漫,他才是真的杀戮天才。

“蓝一筒是你杀的?”

“是。”

“机关是你设的?”

“是。”

“为什么这么做?”

牧嚣的笑容还是那么恶劣,像打算吞下对方,又想在进食前玩个游戏的猫,“毒杀啊项维青……你也不嫌丢人……”

项维青得到了答案,她走向牧嚣,在他面前盘腿坐下。

铬黄色的窗帘荡起一角,光裸的花盆映在二人交互的视线之间。窗外是车鸣声,还有鸽子羽毛掉落的声响,都没有死亡吵闹。

项维青开了口,第一声有点哑,第二声才步入正轨:“从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有趣。怎么会有一个人,这么漂亮,又这么能掩人耳目,简直是为做特工而生。”

她从口袋取出一支烟,吸出烟雾后递给牧嚣:“你能创造很多故事。处理约翰·艾什是我的工作,却是你的游戏,你把这件事一直都当游戏,显得我很无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所以你觉得丢了面子,要来打我一枪。”香烟好像起了点镇定的效果,他没那么疼了。

这是项维青第一次见他抽烟,他用食指和拇指捏着烟尾,雾气从他的疼痛的喘息中而来,氤氲在两人之间,往花盆飘去时像一棵怪柳。

“你还记得我们在夜店门口的那次见面吗?我问你,是否觉得我会在此处杀人,你说你希望看到这一幕。”项维青勾起嘴角:“后来,每当我杀人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的脸……”

“哦,你很幸运,那是一张非常英俊的脸。”

项维青瞥了他一眼,继续说:“你知道吗?毒杀不是我的计划,Flunitrazepam还被放在壁柜里,就在刚刚你烧水地方的上方。”

牧嚣收起了调谑的表情。

“我真正的计划,是在婚礼现场,一枪打死他。因为你,我开始厌倦无聊,可它明明是我每天醒来都要面对的事……日复一日,睁眼闭眼,我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可是你的出现,让这一切变得难以忍受……”

项维青说得很慢,似乎追溯到过去,将和牧嚣的相处又经历了一遍。

“不仅因为不想让你下毒……”牧嚣抿了抿嘴,咬住唇环,又放出来,突然轻笑一声:“还因为,我不喜欢看到你和别人完成婚礼仪式……所以,只要你没有在婚礼前杀死他,我就一定会下手。”

项维青恨死了他这副欠打的样子:“你可真是个混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牧嚣不反驳。他原本觉得自己对项维青了如指掌,但目前又失了自信,他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对项维青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一股压倒一切的幸福感将他包裹起来。

“项维青,你到底想要什么?也别对我说谎,好么。”

这问题很难,牧嚣当初回答得不假思索,这就是她们的区别。他在十八岁就已经知晓的答案,她却追寻到了二十八岁。

“在必要的时候杀人,在兴奋的时候做爱……”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丑脸的苏格兰乐队鼓手,放到牧嚣面前的地上:“还有一个可以给我包扎伤口的人。”

看到这个长着泪痣的鼓手,牧嚣愕然,他咬紧牙关,终于显露出了一些符合年龄的委屈:“你……”

公寓的门锁传来被打开的声音,有钥匙的人只有安诚和项英虑,可出现在玄关的,却是蓝喧。

她瘦小的身形穿着散漫宽松的条纹西装,绿色的花领带系得一丝不苟,项维青觉得她很像某个人。

蓝喧身后站着她的保镖团队,每一个项维青都有印象,他们来自项英虑,为她效命。

“抱歉啊,项小姐,介绍得有点晚,这位不成器的家伙是我的弟弟……”

她招了招手,身后的人纷纷上前把牧嚣架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暂时还不能死,所以我就先带走了。”蓝喧笑得礼貌,正欲转身离去,项维青叫住了她。

“你和项英虑达成了什么交易?”

蓝喧的背影定住,转过身笑眯眯地说:“这个还是你亲自去问她吧,你也知道忤逆她的下场,可能会被剁碎了喂狗呢!”

她说得轻快,像是某种殊荣。

几个黑衣大汉拖走了牧嚣,地上还留了一串他的血液,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把木地板踩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如行军过桥的共振,破坏力惊人。

而在走出门口的前一刻,牧嚣的手里还一直握着那个苏格兰鼓手,眼睛也没离开过项维青。

她们走后很久,项维青都还维持着盘腿而坐的姿势。

她突然感到麻痹从脚掌传来——是失去牧嚣后的疲倦。疲倦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让她内心的静电此起彼伏。

她伸出手,从小桌上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一时间,苦涩浸透了味觉,她顿时头皮一紧,喉头本能地上下滚动,差点全部吐出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艰难地完成了吞咽过程,项维青盯着杯子里抖动的咖啡,不禁怒火中烧。

她猛然明白,牧嚣怎么可能乖乖垫上杯垫让她如意,一定在哪里悄悄藏着阴招。

到了生死关头,?他还不忘为她冲了一杯没加怡口糖的咖啡,以此开一个恶性的玩笑。

玩笑。

一个念头冲进项维青脑海。她遽然起身,将那盆郁金香端到了自己面前。

牧嚣不可能平白无故送一盆花给她。

她徒手刨土,挖出了花根,挖到了腐虫,终于在底部摸到了一个硬质的金属,抽出来看,是一枚钥匙。

项维青想到自己取出苏格兰鼓手时牧嚣的表情,他好像要落泪,又茫然无措。

记忆中,有两张脸重合在一起,难以克制的柔软正在叫嚣着,令她的年少时期不得安宁。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婚礼上,在项维青杀死那位伴娘的时候,安诚便已经后悔了。

项维青在婚礼上毒杀蓝一筒的计划,并没有写在报告里,她只在办公室里告诉了项英虑,旁听的有名枫和安诚。

没错,他确实背叛了他的主人,他一直以来的依恋和爱慕,仅凭项英虑的挑拨,便向牧嚣说出了项维青的计划。

那个伴娘身穿粉色长裙,银色的手枪对准项维青,若不是她有足够的经验,必然会死于非命。

还好——

项维青此时正坐在姐姐的办公桌前。她们一直都是这样的姿态,一个掌权,一个执行。所以一个坐在正经的皮质椅上,一个坐在简陋的木制椅上。

她脚底下还有一具粉红色的尸体,生命之气漏于肋骨下方。

项维青从来不介意坐在哪里,但现在有点在意安诚的站在哪里。

“你以后,都站在那个位置了吗?”

安诚立在项英虑的左侧,高健的身体在沉重的黑色风衣下冰冻了起来,愧疚和痛苦折磨着他,令他不得言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和名枫形成对称形态,一齐位于项英虑身后,站出一种三角形的压迫架势。

可惜项维青不怕。

“你还想解释什么吗?”她把袖子从胳膊肘放下来,不悲不喜,目光淡淡地扫过地上的伴娘。

项英虑穿着白色的一片领衬衫,头发披散在肩上,她在镜子里修炼了多时的伪装目前派不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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