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
木棉花!
那红,胜过烈火,太触目惊心,在入目的那一刻,同时深深撼动了他的心魂。
那份感动还来不及收起,脑袋就轰轰隆似要炸开,某根与记忆有关的神经突然作痛起来,隐隐速变频频。
记忆深处,某个记忆库的门鼓噪不安,铿锵作响,有些什么想要涌上来,一下子搅得他所有的脑神经都造反。疼痛骤然变剧烈,他一时承 受'TXT小说下载:www。87book。com'不住,剑眉深锁,埋首扶额,整个面部扭曲了,条条肌理都渗出疼痛。绿灯恰醒,他强忍剧痛,驶车穿过十字路口,将车停靠在路边。
仰靠座背,他俊容上依旧是忍痛的表情。
他试图用双手掌根安抚太阳穴,意欲缓解突如其来的强烈痛感。
那些想要冲破记忆阀门的东西,他能感觉得出它们属于哪一部分,但却无法去细究具体,所有的内容都空洞。
一直以来,他内心都有强烈的祈求,希望那密实的记忆门被打开,让所有的疼痛根源全日光化。可力量却太小,召唤不出同等意念,它们无法抵达意识层面,多番用力,仍不能破,只一次又一次将他折磨。
过了许久,那剧痛终于放过他,躁动的神经也渐渐安静下来,慢慢归隐,继续沉眠,像不曾来过。
他喝了几口水,确定痛感全部消散,自己完全清醒,他发动了引擎。
日落。黑色的商务奔驰迎着彩霞,速度不疾不缓,驶在大道上,几分悠然,方向是归家。
一日,又已是一日。
这样的生活,他过了将近一年。
说不上喜欢不喜欢,愉快不愉快。
只觉得,平静如山,平淡若水。
感觉并不差。
也许这便是生活的真实本质。
只是今月起,主管那部分记忆的神经发作频率上升,总对他叫喧,对他影响甚大。而它们,多番来袭,却未曾一次以真实面目示人。
原本他并不多想,因为去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们都很安分,却到了这一春,它们又来鼓捣他已趋于平静的心。
是那记忆,和春天关联吗?
若他,曾是它们的主人,为何总召唤不出它们来?而故事情节的另一位,又是谁?在他身边不远,还是早已旋入茫茫人海,消失不见?
或是,那个时候的他,做了刽子手,曾将它们,残忍扼杀?
也许,那残杀的力量不够强大,未将它们全斩灭,残余了些碎片下来,生了根,要为现在这个想索回记忆的他,提供追忆的线索?只是,什么都模糊,全是黑,全是蓝,像断掉电源的电视机,黑洞般寂静阒暗冷漠。它们对他的撩挑许是对他曾经残忍的报复,因为它们从不搭理他的友好问询,更不会真真实实,完完整整的显现。以往每次剧痛光临,他总千方百计对它们讨好,想寻回属于他的完整真实的它们,但,所有的手段都罔效;他尝试向外求援,却根本没人解救他。
如此折腾,反复都无果,他便放弃。
然后它再来,他也不理会,随它恣意挑衅。他无动于衷,最终,它们也觉无趣,全消散。
从未将那份遗失的记忆看太重,就像他对亲人说过的,若他的生命当真会因这段失去的记忆不完整,他相信,总有一日,他会将它们都找回来。它们的不断躁动,好似在告诫他,他不能将它们丢下,于是他心底就有一种没缘由的笃定,它们,到了那天,会回来。
将以何种姿态,他都期待。
还有,那照片的女人,他亦未追问更多,只知她姓项(?),偶尔,脑海不经意闪过照片中的她,却细化不出她的容颜,只是一种感觉,那感觉非常奇妙,是他未曾有过的体验。那感觉,陌生又熟悉,好似这个人,曾在自己生命的流年中存在过,可要细究,又全无情节可言,除了那照片的模子模模糊糊印在脑中的图像记忆库,其他的什么都生分。
他这该叫什么?印象管理障碍吗?据说有些人天生记不住人的面孔,所以每一天都会与其实已经相识相处很久的人重新认识,日复一日,时刻体验着新鲜。每当他看到她照片的时候,便觉得似曾与她相熟,但一离开视线,好似他这一生不曾与她相见,每一次她给他的一切都是新的。她与偶尔还会在他梦里出现的那个人似关联又似无牵连。他无法求证,任何推论都无依据。于是他便用对待那遗失记忆的心情,对她不探寻。
又是一个春意盎然的好日。
春分过后,纷纷春雨也停歇下来。春日换新装,每天都是不一样的鲜红嫩绿,金光灿灿。这天,一个周末的清晨,他早早醒来,望着亮灿的窗外,整颗心被一种高涨的情绪填满,说不上那是什么,又喜又甜又轻盈,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要出去走走,不虚掷这大好晴天。
他洗漱了一番,并带着好心情为自己准备了一顿丰盛早餐,独自享用后整装完毕,只身出门。
他还不知要去哪里。这一年来,他与父母哥嫂同住,但来往却习惯一个人。斯哲兄妹仍在海都,只偶尔回来,而他在故乡的朋友并不多,身体恢复后,他进公司,学习,帮忙,直至独自操作,如鱼顺水,原本让他很头疼的项目方案、数据报表(据舒婵的说法)在现在的他看来都可爱无比。在工作中他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和专注,有了这份兴趣,他更无心去拓展交际圈,全然享受着全心全意付出和实实在在得到的满足感与成就感。
“林伯,早!你在种什么?”穿过院子,瞥见管家林伯正在角落弯腰劳作,旁上,锄头,洒水壶,肥料,各劳动器具齐全。他一时好奇心起,三两大步走过去。
“二少爷,早。”林伯站起身,温慈布皱的脸泛出笑意,“我在种向日葵,这是向日葵花苗。”林伯拿着一株花苗为他介绍。
“向日葵?家里什么时候种起了向日葵?”眉头微耸,略带疑惑,他蹲下身,拿起一株花苗瞅起来。
“是这样的,二少爷,我前两天回老家,外孙女说学校上劳动课,培育了很多向日葵花苗,因为还有剩余就带回了家;她跟我说呀,这向日葵代表希望,她希望天天能和外公在一起,所以要我一定把这花苗带来,把它种下,让它开花结籽,就像她陪伴着我一样。唷,我外孙女的名字里带个向字,可喜欢向日葵哩!”林伯满脸溢笑的解释,那笑的纹理在暖暖的春阳照耀下,透出几分安谧的幸福和温慈。他在颜家帮佣数十年,再过两年就可退休回老家享天伦之乐了。
“原来是这样。”顔海勋将手中的花苗仔细看了遍,只三两片嫩叶和顶芽,全都覆有一层霜似的绒毛,那么小,还不及他的巴掌高,不起眼,除了芽尖有生发的希望,毫无美感可言。他笑了笑,将花苗放回原位,站起身,“那不耽误您种花,我先出去了。”迈开长腿继续前行。
“好的。二少爷。”林伯直着身,目送他。
“哎,二少爷,老爷吩咐说今晚有重要客人,请您一定按时回来用餐。”想起了早上老爷的交代,林伯又急忙追着他的背影大声喊。
“我知道了,林伯再见。”他回过头,扬扬唇角,摆手示意收到。
“二少爷再见,路上开车小心。”林伯目送他出门,才弯腰继续劳作。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日加班,一整天都在当灰头鼠脸的清洁工和搬运工,更晚了,那么今天四更吧!(*^__^*) 。
☆、3。3——伤别之后(Ⅱ)(2)
海城,顾名思义,是一个海岛城市。它四周环海,紧靠大陆,与经济开放的海都海新等几大内陆海滨城市比邻。面积不大,人口不多,热带气候,绿树成荫,资源丰富,经济繁荣。周围有众多小岛屿簇拥,宛若一个小岛国,亦是著名旅游圣地。
他沿着海岸线绕了城市大半圈,最后,在一处旧港口停下来,只身漫步海边。
儿时,学校和家离海皆不远,放学后或周末假日,他常一个人跑到海边,观海听海,一坐就到黄昏深处。那个年纪的他,病弱体虚,学校里很多团体活动不能参加,朋友不多,人也安静,渐形成了孤僻带忧的性格。但他爱海,也许因名字带海,也许,他一直就觉得海就是他的皈依处,从懂事起,他就把海当做了自己倾吐心声的唯一对象,所以,哪怕一个人呆着,他也不觉得寂寞难过。每每独身坐在海边,听着海浪拍击石块的声音,他内心就有一种安宁美好的幸福感觉。甚至,在那个羸弱惨绿年纪,他曾经想,长大以后,若有一个人,能够陪他在海边坐一夜,只一夜,他将,不离不弃,陪那个人走完一生。
忆起旧日曾有过的愿想,他的唇角无声落下一个笑,曾经那是一个多么单纯的怀春少年的梦想啊!那些年的往事,虽然久远,却都
存在了他的心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