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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1 / 2)

>卓渊?这不是当今皇上的年号?我心头一颤,赶紧把它放回书柜。

「你在看什么?」小狼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吓得我连忙转身。

「呃,没什么。」我怕他怪我乱翻东西,立即岔开话题:「你说,你喜欢我?」

「我没说过,我喜欢的是晴天!」

「晴天不就是我?」

小狼脸一红,我乘胜追击道:「你还记得,我们说好见面要送见面礼吗?」

所谓「见面礼」是我与雨天的约定,见面后要互吻对方一下。

小狼一听,整张脸通红:「不记得,你别想吻我!」说着还举起烛台像要扔我,不料脚被桌腿一拌,整个人向我倒来,两片唇好死不死地贴在我嘴上。

我猛然一惊,不过小狼的唇又甜又软,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所以就厚着脸皮没推开他。

小狼一下子移开唇,倔强道:「好了好了,见面礼算是送过了。」

「我们说好是互吻。你送了我,我还没送你呢!我知道你这人做事不肯吃亏。来,亲!」不等他反应,我又压上唇去。

人们一旦接吻,施吻者的身价会大增,而被吻者则会身价大跌。小狼被我一吻,竟然没有喷火,反而轻声说道:「你刚刚看到的那个东西,我允许你问我。」

我仔细回想,刚刚除了趁机朝小狼的胸口看,知道他的内衣是白色外,什么也没看到呀!于是摇摇头说:「那颜色挺好,我没什么要问了。」

「历朝都是这个颜色,你不想知道我的身分吗?」

「我知道啊!你不就是雨天,其实就算你是个土匪、乞丐,我都不会介意。」

「你觉得我像土匪、乞丐吗?」小狼脸上略带怒色:「你看了那东西,就没有一点想问我的?」

我绞尽脑汁,使劲想,忽然灵感大发,尖叫道:「啊!有了!我真的有事想问你!你……有没有一两银子?我和小凌去吃路边摊,钱不够,我赊了摊主一两银子!」

「滚!」

结果我和一两银子一同被小狼扔出房间。我闷闷不乐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真是太胡涂了!刚建立一点感情,怎能就开口借钱?弄不好,小狼会觉得我很势利。但既然有纯金做的印章,他应该不缺钱。

印章?

我恍然大悟。刚刚怎么忘了问小狼印章?私刻公章是犯法的,何况他还猖狂到刻皇上的玉玺。下次一定要好好给他指正指正。

第八章

扬州显然是个崇洋媚外的地方,随着洋人洋货的不断侵入,少瞳的宴宾楼也经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宴宾楼的对街新开张了一家酒楼,卖的并非酒菜而叫快餐。酒楼的名字极为拗口。我读了几次,总算读全,叫做大不列颠餐厅。我纳闷它不过是个「大不了的餐厅」,怎么会让整个扬州饮食界都警觉起来。

随口和小狼聊起此事,他见多识广,立刻替我纠正:「大不列颠是个国家的名字,那里的人吃饭习惯与我们有些不同。」

「哦。原来如此。」我深感受益匪浅,「那不就是『大不了的国』的嘛,何必大惊小怪。」

「…………」

近来不少生意都被「大不了的餐厅」抢去,让少瞳极为头疼。叔父时常陪在他身边,一起进进出出,两人感情继续升温。

我与小狼小凌嘴上安慰少瞳,大骂大不列颠。其实心里早痒痒着想去吃一回。据说,那里已窜升为扬州情侣十大幽会地之首。

当日清晨,我与小狼小凌像是三个贼一样溜出黄府,直奔「不大了的餐厅」。出门后,我还为这次顺利大逃亡偷笑两声,拉过小狼的手,牢牢牵住。

小凌居安思危,见我们俩手牵手,下意识地把手往衣兜里藏。

这个动作让小狼脸红了大半,手指在我掌心扭了几下,说出一句老成到让人晕厥的话:「以后在孩子面前别这样。」

我紧紧抓住「以后」二字。此刻依旧握住他的手不放。经历这些天的熟悉期,我发现小狼外表强悍,内心却十分细腻,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到了大不列颠餐厅,小狼轻车熟路,立刻让我们去占位置。虽是早茶时间,这里却已高朋满座。我看见一桌客人屁股刚刚移开座位,立刻眼前一亮,箭一般地冲过去。

总算占到了座位,却久久不见店小二上来招呼。我忍不住发起牢骚:「这样的服务态度竟还有人光顾,真是想不通!」全然忘记自己也身在其中。

小狼冲我一笑,说道:「这里不是由小二招呼点菜的,是要客人去柜台点,当场付帐,再自己端回来。我刚才叫你快些找位子,就是怕点好了东西没处坐,要站着吃。」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弄不明白这又要跑去指定地方点菜,又要亲自去端的酒楼,怎么还会让人趋之若鹜。

「小狼,你去点菜!想吃什么随便叫。我这次带足了钱。」我说着摸出一把铜板来。

小狼一脸黑线,坐着不动。我看看手里的铜板,忙说道:「这个不是用来付帐的,是我输小虎子斗蛐蛐的钱。你放心去点菜!」随即拿出一张银票递给小狼。

「可是……拜托你能不能先松开我的手,让我能走去柜台?」小狼抽了抽握在我掌心的手指。

「…………」

小狼去柜台后,店内客人越来越多。我和小凌两个人占了一张四人桌,频频有人满面诚恳地问:「里面的位置有人吗?」

我们爱莫能助,只好无奈回答:「有人了,有人了。」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惨遭怒目白眼,没有座位的食客一个个目露凶光,虎视眈眈地瞄准每一张桌子的动静。

在这种环境下,如芒在背。我咳嗽一声,低头对小凌说:「你哥一个人拿不了那么多吃的,我去帮他。你守好位子。」

不顾小凌凄楚的眼神,我不讲义气地将他扔在众人的眼皮底下炙烤。自己赶紧去柜台找小狼。

远远望去,柜台前形成一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队。小狼站在当中,向我挥手。

「这些人像是要排队点菜的吗?」

小狼的疑问与我不谋而合。长长一条队伍中,有人打着毛衣;有人拿着竹卷背书;更有甚者,打了地铺下起了围棋。

正愁何年何月才能轮上,突然听见有人叫唤:「宋小鱼!来这边排!」

我向前一看,竟是小虎子,连忙拉着小狼一起跑去。

想起小虎子的失恋经历,怕勾起他的伤心回忆。我没说小狼是我笔友,简单介绍后,问道:「你也是来这里吃饭的?还有其它人吗?」

小虎子摇头:「我是来排队卖位置的,这里队不好排,我先占上位置,谁要排,就出二两银子买。你们看那打毛衣的,是城东张大妈,一天排个十多回,可以赚几十两呢!还有那背书的是吕秀才,下棋的是城南王氏一家四口……」

我和小狼双双被这些人的经商头脑给深深折服。

小虎子又道:「我住亲戚家。吃他们的,喝他们的。用钱总不好意思伸手向他们要!所以出来赚点钱。既然碰到熟人,这位置就让给你们。」

「那怎么行呢!」我和小狼异口同声,连连摆手,身子早把他挤出了队伍。

小虎子不离不弃,又站到了队尾,继续排队赚钱。

终于轮到我们时,喜悦之情无以言表。我一抬头,猛然一惊||柜台内的伙计怒目圆睁。看我久久不说话,不耐烦地大叫:「快说!」

我被他吓得一楞一楞,结巴问道:「说……说什么?」

伙计一举菜刀,怒吼:「你要什么?」

「呃……三份油煎牛……牛排,大份的,八分熟。还要,三杯红酒。」

伙计乒乒乓乓一阵,把食物端到我面前。小狼细心地上前一起端。

「他干嘛这么凶嘛,讨厌!」

「他一天接待这么多客人,心情不好也是必然的啊。」小狼笑道,「你呀,以后要多长些知识,不要凡事都大惊小怪。」

回到座位后,我们发现小凌已被人瞪趴在桌上。在数双眼睛的催促下,我坐如针毡地享用着牛排。相较之,小狼倒是优雅自然,大方得体。

被一群人盯着,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啊!谁的手?」

小凌突然一声尖叫,我抬一看,只见一只乌黑的手从桌底下伸上来,一把抢走小凌盘里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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