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好像冰镇过,“在我眼里,只有两种女人,女神和床垫。”
“她是谁?”我指着屏幕上自己的影子。
“命运会为她裁决。”你给我的影子一个飞吻。
和天马行空的你在一起,我好像在藏满旧日情物感物伤怀的地下室里,我恨不能把三千年的情物龙门阵地献给你。
我把你领到琴房里,我点燃九十九朵红蜡烛,火焰像九十九朵红玫瑰。我披着白色婚纱,手指在钢琴上掀起暴风雨中海鸥撞击的海浪。
我和你的影子,像两朵蝴蝶,飞在墙上。
我为你弹起大海,送给你海岸线、波浪沙滩、涛头上的滑水板、云雾中的帆船、撞礁的鸥群、紫色空中的苍鹰、一颗泣血的夕阳。在你的身边,我像在大海身边。你的眼神,让海浪涌起无尽的蓝宝石。沿着你的海岸线,我和夜风,吹拂到大醉酩酊。
你捂着眼睛,“看不见的大海,比看见的还美。”
当我弹起激情奏鸣曲,你钻进我的婚纱,轻轻地吻着我的踩着踏板的脚趾。
你探出头来,狂吻着我的手指。“钢琴和绘画是一个女人的陪嫁品,谢谢你有如此丰厚的嫁妆。我握着水晶鞋,等待着给她穿上。”
键盘突然沉寂,我问,“你是她的骑士?”
你目光炯炯,“如果天降大任,骑士怎么能拒绝?”
“永远保护她?”
“如果这是我的命运,我有选择的余地吗?”
我们的眼光捧着这轮日出,谁也无力推开这坛醇酒。
你吻着我的手背,“每天都是不可预测的一天。我们必须争分夺秒,不然我们的余生都会好奇,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我们幸运地找到彼此,还有比这更幸运的吗?”
键盘在我手下昏迷。你狂吻我的手心,“想像你的眼前都是玫瑰,玫瑰魔毯把你卷到玫瑰花海的床上,床上撒满了白玫瑰,红玫瑰,粉玫瑰,蓝玫瑰,黄玫瑰,紫玫瑰,我要把你放在玫瑰床上。”
我一个手指滑过键盘,“我也要把你放在玫瑰床上。”
你吻着我的手背,“什么时候?”
我看着飘在地上的十丈婚纱,“新婚之夜。”
我弹起了婚礼颂,问,“你知道哪首曲子是我的魂曲?”
你像新郎一样认真,“婚礼颂?”
我的手指掀起狂飙,“这是惟一让我热泪盈眶的曲子。”
你吻着我的手指缝隙,“你怎么把我折腾得如此疯狂?我这样头重脚轻还是第一次。你是第一个人对我有如此神效。我最近开始想我们的未来。你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地基,你知道吗?”
“我们的地基扎实了吗?”我的手指狂扫键盘。
“当然扎实。”你抓住我的手,深深地吻着,“扎实的浓雾。我保证给你找一个丈夫,这个重任交给我,我一定不辜负你。”
我的手噌地从你的手中抽出来。
你吻着我的婚纱,伤感地说,“你的心受伤害,我的心也受伤害。可你要了解我的背景,我是不婚主义者,没有人能改变我。这种改变不是儿戏。我的心和大脑必须达成共识。首先我必须调整我的心态,我必须以一颗纯洁的心面对你。”
我缓缓弹起悲怆奏鸣曲。
当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激起海浪时,你能不能听出,我的泪水在千堆雪上,汹涌呜咽。你能不能看见,我的火焰从手指缝里渗透燃烧。
我泪流满面地说,“这首歌的结尾让我抽泣。”
“什么结尾?”
我在黑键上激起高潮,“她割腕后倒在血泊里。”
你闭上眼睛,突然蔑视并且口气狠狠地说,“我终于领略到你的比刀子还尖利的牙齿。你竟然影射我的母亲!如果是别的女人,我会从此封杀她。你让我太失望了,我忘了告诉你,无论一个女人多么国色天香,才华盖世,如果她想操纵我,那是白日做梦。”
你把酒杯仇恨地摔向壁炉,水晶碎片和红酒洒了一地,你向门外扬长走去。
我边为钢琴拉上垂地的白色天鹅绒,边喝住你,“如果你现在跨出这个门,休想再踏回来。”
你的脸像冷冻的尸体一样冷笑,“只要我跨出的门,我从来没想再踏回来。”
你头也不回地拂袖而去。
你离开后,我的血管像油管爆裂。我一拳击在大理石壁炉上,击得满手是血,大理石上血迹斑斑。
我滑倒在大理石台阶上,头撞得像雷声,脸蹭得血肉模糊。我在镜子前包扎上脸,看着血殷红的绷带,看着自己恍惚的眼睛。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就被打入冷宫。我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把你引向暴君。
我来到后院,拨弄起竖琴,越弹越凄凉。
突然,一个身子翻墙而过,我没有想到是吉米。
他激动地说,“我买下你隔壁的房子,正在搬家。我们一墙之隔,我以为是天上来乐,我站在墙的那一面听了两个小时,后来,我爬到梯子上,那个瞬间,我的眼睛被你焊住了。你在阳光下弹着竖琴,你头上插着的蝴蝶几乎飞起来,你弹奏竖琴的刹那也像在风中飞起来。”
我像腰部截肢的病人一样向手术医生求救,“吉米,你说的对,我和别的女人一样,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他说,“理查德昨天还说你是他千呼万唤的女神,他赞美了你两个小时,他说你的灵魂一个世纪才出现一次。这倒是他朝令夕改的方阵。你说什么把他得罪了?”
“不记得。”我陷在琴弦的云雾里。
我蒙着纱布,跟着吉米,来到他家,搬家公司正在用升降机卸下三角钢琴。他带我参观他的新房,35米高的天窗让大厅像阳光灿烂的舞厅。他兴奋地说,“我要让我的房子变成你的画廊。”
三层楼,十几间房子,他问我怎样摆设。我心神不定地给他出着主意。当我们来到后院的泳池,我终于压制不住焦灼地问,“理查德对你怎么说我?”
吉米的手掌拍了一下棕榈树,他的失望都在他的手掌上,用力过猛,手心拍出了血,他两手攥在一起,血沿着手腕流淌,他缓缓地说,“那天理查德走进我的办公室,把你的几首诗有血有肉地背了一遍。我只记得‘我在大雪中等你'和‘你骑马而过时,从马上坠落'。有一点你不知道,理查德记忆力惊人,他从小学中学大学,被公认为‘小超人'。小学,他一人同时下四盘盲棋,下赢四位国手。中学,雕塑、油画、音乐、文学、哲学,博古通今,老师都不得不佩服,说他是文艺复兴的达·芬奇。大学,他打领带的时候,面前都放着百科全书,过目能诵。在十几所常春藤大学竞选,他当选模拟总统,和他竞选的可都是参议员州长的儿子。他从大学起就开始制作电影,读过一列火车的剧本,可是他从来不会搞混一句精彩对白,在他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面前,即使好莱坞铁腕也不得不称臣。他第一次获得奥斯卡制片奖,才二十六岁,最年轻的新生代,他上台领奖时,全场起立,雷鸣掌声经久不息。人人对横空出世的昆仑派,肃然起敬。对天上捧出的一轮朗月,高山仰止。他向台下的掌声挥手时,他的摄人魂魄的风采使主持人对着实况转播的四十亿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