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室,韩赛尔在推开门前叮嘱我说从门口可以闻到更加浓烈的血腥味,里面的景象就可见一斑了,如果我不想看可以不用跟进去。但出于好奇心,我最终还是决定跟他一起看看,于是好友让我做好心理准备。我虽然满口答应,但在韩赛尔推开门的一瞬间,在看到内室的景象时,我还是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整间屋子摆着十几具白骨,扑面而来的浓郁的血的味道让人几欲作呕,被血染成黑色的木质地板也让人望而却步。此外,有些箱子罗列在内室的正中央,从最上面一个露出半条珍珠项链的箱子来看,这些八成是莱德联合那只凶残的狼人残害过路人而获得的财物。
韩赛尔跨进内室,壮着胆子翻弄那些白骨,最后又打开箱子检查,在离开那里后才松了口气说:“看来我妹妹并没有遭到他们的毒手,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
“那么,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好友问道。
韩赛尔摇了摇头,显出一脸的疲态说:“先离开这里再说吧。”
我们有些筋疲力尽地踏出小木屋,走在最前面的我才抬起头想提些建议,就看见我们的正前方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正瞪着硕大的眼睛在看着我们。
见到我们出来,那东西站了起来,我这才发现那竟是只狼人!与刚才被我们杀死的那只不同,这只狼人的毛色漆黑得有如深手不见五指的深夜,眼睛的颜色也不是红色而是一片夜色,大概是什么不同的品种吧。当然,对于狼人我研究的并不多,所以我也不敢断言。
我们与那只狼人静静地对峙着,因为距离并不远,我们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成功退回小木屋,就只能与它保持对视,它不动,我们也就不动。
说实在的,如果它现在要攻击我们,那简直是易如反掌。因为刚经历一场激烈的搏斗,我们再没有力气招架第二只狼人了。如果真要再进行一场这样的战斗,我倒宁可让它干脆地咬断我的脖子,反正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
就在这场对峙僵持不下时,一个女孩从狼人背后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并平安越过狼人跑向我们——或者准确地说是韩赛尔,因为她张开双臂喊着:“哥哥!”
韩赛尔挤过我们与那女孩抱做一团,在他们将要展开一场感心至深的久别重逢的叙旧前,我拍了拍韩赛尔的肩膀,在他终于肯把注意力分给我二分之一时,用眼神提醒他那只老老实实站在原地不动的狼人正别有深意地看着我们。
“哥哥,这是普林斯,狼人族的王子,是它救了我。”韩赛尔的妹妹——我记得她叫作格蕾特——及时向我们做出了那只狼人为何会有如此奇怪表现的解释。
韩赛尔放开他妹妹,缓步走向狼人,在彼此戒备的又暗含打量的眼神交互过后,韩赛尔向狼人绅士地行了一礼道:“谢谢你救了我妹妹。”
狼人向他点了点头,态度相当谦逊又友好,这一表现再度令我们惊讶,它简直不像个未经驯化的野兽,倒像个出身名门贵族的公子。
“它是怎么救了你的?”我出于好奇问格蕾特,在得到格蕾特同样含着好奇意味的回视后才想起做自我介绍,“我是汤姆,这是我的好友杰瑞,我们是同你哥哥一起冒险的好友。”
“我被一群狼人追赶,结果踩到猎人制作的陷阱被倒吊在了树上,在我快要成为那群狼人腹中之餐的时候,普林斯突然出现击退了那群狼人,它把我放了下来,还找了果子给我吃,我告诉它我还有个哥哥,它就让我骑着它寻找哥哥。刚才它说它听到有什么声音,还闻到一股血腥气,就带我来到了这里。”
“可是,一个狼人为什么会保护人类?”好友看向狼人,并得到狼人同样的回视。
“人类,救,小时候,父王,告诉,我,人类,朋友。”狼人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下开口说话了,虽然是些不够连贯的词语,但却也把中心思想准确地传递给了我们。它的声音有些粗哑且低沉,就像你会想象到的那些怪物发出的声音一样,但它却并不叫人害怕,因为它眼神中的恭顺就像我养过的宠物。
“真是厉害。”好友带着探究的目光托着下巴打量这只奇特的狼人,而从他兴味盎然的目光中我能读出他正在做着怎样荒唐的打算。
“不不,亲爱的杰瑞,”我对他摆摆手提醒他,“别忘了它也是个王子,它不会答应被你带回去当宠物养的。更何况你的臣民也不会叫你在宫中养它,他们又会说你在玩物丧志。打消这个不可能实现的念头吧,等我们回去我再送你只别的什么东西当宠物。”
好友只得耸了耸肩,听从了我的劝告。
为了以妨万一,狼人普林斯负责保护我们离开妖精之森。而在遇到四只对我们虎视眈眈的狼人只能瞪着我们却不敢上前时,我们才充分意识到它的保护确实相当有必要。在离开四只狼人的攻击范围后,普林斯说刚才那四只狼人就是之前追踪韩赛尔与格蕾特的,这四只攻击人类的惯犯被普林斯称为波特四人组,虽然大多数时候它们只是以恐吓人类为乐,但也不排除会做出伤害行为的可能性。
在被狼人护送出森林后,也到了我们与韩赛尔、格蕾特分别的时候。我问他们今后有什么打算,他们说想去城里找个工作,总之不会再回那个被继母霸占的家了。我很赞同他们的这一做法,把随身带的钱分了一半给他们,当然,以他们的品质他们绝对会拒绝,而我拿出了写给父王母后的信交给他们,并找借口说那些钱就当是他们帮我送信的跑腿儿费。有了正当的理由,他们就不会再推拒了,爽快地收下钱,他们挥挥手与我们道别向都城前进。
而我与好友选择了与他们相反的方向,沿着小河向下游走去。路途中好友一直闷闷不乐满怀心事,这与平时懒散的他完全不同,因此他的表现得到了我的注意。
“如果我能像他们那样自由就好了。老实说,我也一直想要离开实质上已经被那女人控制的城堡。如果不是为了父亲,我早就逃离那里了。”在经过我的问询后,好友有些伤感地说。
我揽住他的肩膀以示安抚,同时温言道:“哦,可怜的杰瑞我亲爱的朋友,别忘了你才是王位的继任者,那个会对着穿衣镜絮絮叨叨的怪女人也只能逞一时之欢,最终当你父王把王位传递给你时,她就只能匍匐在你脚下喊着国王万岁。到那时你想把她怎样就怎样,当然,我首先推荐你把她最爱的那面镜子用她最爱的那双金鞋子砸碎。”
“看来小时候你住在我那儿的那次夜游,那面镜子映射出的你的影子把你吓得不轻,竟然让你对它记恨到现在。”好友在听完我的安慰后心情果然好转,甚至开起了我的玩笑。
而对于他的调侃,我也毫不迟疑地接受了:“那是当然!我当时急着上厕所呢!要不是因为它,我就能在正确的地方把生|理需求解决了!它害我失去了对于那件小狗睡衣的喜爱之情,真是罪不可恕。要知道,那件睡衣曾经是我的最爱。”
“好了,别生气了我的汤姆,我后来不是把我最爱的小熊睡衣送你了吗?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它来着。”
“是的,现在我还保留着它,我要把它留给我与花匠家的小女儿的孩子、我未来的继承者穿。”
在我说完那些话,好友停顿了片刻才接话道:“啊,你的孩子?总觉得我有点儿不敢想象呢。”
即使是不了解他的性格的你们,对于他这话也能听出必有言外之意吧?可是他究竟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关于这点,我当时只疑惑了一下,注意力就被从小河上游漂下来的巨大的桃子全部吸引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
“我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大的桃子!”在我与好友其心协力把桃子弄上岸后,我不禁对着那巨大的桃子流起了口水,“看看这鲜艳的颜色,看看这柔软的绒毛,看看这翠绿的嫩叶,再加上这清香的气味,它绝对会是一道美味。”
“可是它为什么长得这么大呢?”好友疑惑地托着下巴围着桃子打量起来。
我一把把他推开,抽出匕首对着桃子比划起来:“别管那些了,眼下最重要的当然是品尝这突降的美味以免辜负上帝的恩泽。”
“等等,如果我没看错,你手上的匕首的原主人其实是我?”好友拦住我,眼睛却盯着匕首。
我对于他永远抓不住重点的观察力有些无可奈何:“是你的没错,你在与狼人作战时把它放在了我手上。”
“所以你要用这把沾过狼人之血的匕首分这个桃子吃?”好友这次终于说到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