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味 > > 亡灵书1-7全集 > 第77部分

第77部分(2 / 2)

“你这丫头……说什么呀!” 面对忽然改变态度的女儿,沐雨文难得红了一张脸,面容娇羞的女人看起来年轻了十来年.散发着女性特有的温柔光辉。

没办祛,妈妈是女人啊,是女人就会有女人该有的温柔、热情,是女人就会想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婀娜多姿。

自己原本讨厌像个女人的母亲.理由归根结底就是“ 自私”吧?

母亲像个女人的样子让自己惶恐.自己想要的只是她作为母亲的样子,因为这种理由就去阻止她追求幸福太自私了。

“妈妈,你结婚没有什么啊……只是不要忘了我就好,还要像以前一样对我就好,不然……我会伤心的。”沐紫看着母亲认真地说。

看着这样对自己撒娇的女儿,沐雨文一脸惊异地同时眼眶有点湿。

“傻孩子.无论如何你都是我的孩子啊.”沐雨文抱住女儿。

太久役有拥抱的母女彼此的动作名都有点僵硬,不过没有关系,以后多多拥抱就会熟练,回抱着母亲,沐紫想.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个子己经超过母亲了呢?

人都会变的,阿荃曾经这样说过,好的改变不妨多一点。

阿荃己经勇敢地改变了,被她的改变所救的自己也不应该墨守成规,不是么?

“不过,如果妈妈嫁了张叔叔,我们就要搬到美国去了,这样也可以么?” “可以啊!这里的教育制度太无聊了,我想去美国,我超爱NBA的!不过妈妈,即使你嫁了张叔叔我也不要改名,好么?”坐在母亲旁边,原本一脸开心的沐紫忽然正色说道。“当然,他要让你改名我就不嫁了,这辈子你就叫休紫,谁也不许改! ”看着母亲理所当然的反应,沐紫挑了挑眉。

“因为……“沐紫』 是世界上最好的名字。”看着看向自己的女儿,沐雨文笑了,目光看向窗外,她想起了七年前弟弟和自己最后的对话——“姐姐,如果哪一天我忽翻消失,给不要害怕!”

“这个孩子就叫沐紫,千万不要改名。”

“沐紫这个名字会保佑这个孩子,『沐紫』 会平安长大。”

“……”

没错,阿紫,谢谢你的保佑,这个孩子己经平安长大。

——六人房间全书完

【 后记】

大家好,我是月下桑,很高兴在第六本和大家见面。

这一不也卡卡……卡了很久.能够顺利出版,真是感概。

之前的故事似乎都是和“鬼”牵连到的故事,我是个很讨厌固定模式的人,所以这一次就想写一本和鬼无关的故事。

不过还是亡灵的故事.所以基本上和亡灵书这个主题还是相关的。

关于沐紫这个人的身世,在这里算是公开了,一直都是冷眼看着段林在故事里被耍的团团转也不帮忙的冷竣少年,原来是一个好人,想不到吧?<=起码我没想到。)而一开始老好人姿态出现的段林其实有着更探沉的身分。

关于这本书的灵感:我是相信死亡有征兆的,我说过的梦到外婆去世的事情,还有投有说过的上小学前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开学前明明约好一起参加开学典礼的,然而第二天我站在楼上,看到楼下他的家人穿着黑衣从接下鱼贯而过。

当时还在世的外婆告诉我,今天她陪我上学,XXX (我那个好友的名字)昨天走了。中国人是很避讳死亡的,即使是“ 死”了,住往也会用别的说祛代替,我的好朋友“走”了。走得潇洒,走得一乾二净。

据说是洗脸的时候淹死的,洗脸能够淹死人,太下可思议了吧?不过从那次开始我便得了恐水症,半年的强迫险与水接触才好。(这其实是第三本《 背面》 的灵感来源)很小的事清也会死人的,有的时候看到诸如此类的荒诞死因,我就会想:这是该着那个人去了。注定的死亡是无法抗拒的,这是褂肖极的想法,下过也因此产生了将这个主题定为第六本内容的念头。

这本也不算很恐沛的故事,某种层面说,只是关于死亡的一种讨论。希望大家看得渝快,谢谢.我们下本见。

第七集 亡灵归来(完)…亡灵书…月下桑…正文…

第七集 亡灵归来(完)

〖 本文作者:月下桑 本章字数:105833 〗

主要人物

段林:故事的主人公,一开始看起来只是普通倒楣男子的他,越到后面身世越发不简单?是受害者?是终极boss?且看亡灵书最终回为您揭开他的身世!

沐紫:看起来坏坏的美少年,却意外的是个好人,替外甥女死去的他乃是一名活死人。

张晓亮:撞到陌生女子开始就陷入了一系列谜题的员警。

汪澈:张晓亮的妻子,钢琴家,在故事的开头遭遇了悲惨的事故。

王一函:警察局的法医,解剖过上万尸体也不畏惧的人,在这一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舒佳:谜样女子?

段润之:段林的外公,原本身分只是普通的守坟人,谁知这一集里却被揭发了他的真实身分——

楔子

永远不要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一章盗墓夜惊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那个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错的,上了那个男子大当的两人在错误的车站下了车,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来错了地方。

不过幸好那名男子说的地名倒是对的,这里确实有个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两人还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

“那个村子闹鬼啦!好好的山不去养牛养羊,埋的全是死人,什么‘汾岭’——根本就是‘坟’岭!啧!好邪门的地方哩!”

这句会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发毛的话,却让赵郑二人如获至宝,两人知道:找对地方了。

不过接下来,两人还是没能顺利进行挖宝的计画;那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员警介入调查,等到风声平息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而这个时候,那个地方因为凶杀案发生的湖,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观光圣地。

“那个男人身上的玉佩应该是清朝的古物。玉佩这种装饰品盛行在明清两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块玉佩属于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点?

最新小说: 丁一蓝文集 独向一隅文集 邓岚心文集 弄哭那个小呆子 不能出卖小猫咪 竹马总想扑倒我 苏苏修炼法则 丹房主人文集 戴高山文集 冬日小草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