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2)

说的好啊!我在BBS混了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区别,那独特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这个BBS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这个版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BBS还有什么。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在屏幕前流下了热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BBS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你就是BBC的栋梁,有楼主在,BBC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

板砖脸:

7楼

既然大家这么捧场,那我就继续把这个引人入胜的惊险小说写下去——在玻璃窗倒塌破碎的时候,随着我一声大吼,全网吧的人都呆住了,网吧老板看见我身后的老张和小李,加上像柔道运动员的香格里拉,他马上尿了裤子,全身瑟瑟发抖!!我看见一张张惊恐的面孔,心里真是惬意极了。

我侧身靠近香格里拉,悄悄问她:“发现目标没有?”香格里拉指着最近的一个帅哥说:“就是他——哦不是不是,认错人啦!!!”接着又指第二个帅哥:“是他——哦不是不是,又认错人啦!!!”就这样,一连认了8个帅哥,都不是悲情布鲁克。哇,这个网吧的帅哥怎么这么多?我问香格里拉:“你不是来选对象的吧?”老张和小李也不耐烦了,冲着香格里拉说:“你报了警,难道连人都不认识?”我说:“香小姐,谁把你的身子骗去,难道你能彻底遗忘?是不是你连脸都没有看清?”此话一出,网吧里马上喧闹起来。

有人喊:“谁泡了她自觉站出来!别耽误我们打CS!!!”有人又喊:“哇,这种吨位的妞儿,我隔夜饭都吐出来了!!!”还有一个染了黄毛的半大小子冲香格里拉笑了笑,说:“姐姐是骑着恐龙来的吧?把恐龙留下,你可以走了!!!”这句话顿时引起网吧里哄堂大笑,非常刺耳。我侧头仔细看了看香格里拉,说真的,是没有恐龙好看,我连忙把手从她手里抽了出来——哇靠,原来我的手一直被她攥着,这么明显的失误我楞没有发觉,失败!并且还攥了那么长时间,失败!!最重要的是,我的手心居然——居然还残留着她粘稠的冷汗,失败中的失败!!!

突然,一个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向门口跑去,他双臂根本不摆动,讲究弯道技术,恰似东方神鹿,姿势非常之优美,是我发育以来不曾见到的,我不禁为他鼓起掌来。

哪想到香格里拉脸色一变,大喝一声:“哪里跑?你个网络陈世美!!!”——(待续。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摩托骡子拉:

8楼

楼主你能不能一口气讲完?你这叫悬念吗?说难听点儿,你这纯粹是拉屎拉半截!!!

板砖脸:

9楼

楼上的不要说话那么难听好不好?这里是纯净的文学BBS,人人都是温文尔雅的绅士,怎么弄不弄就说便便呢?任何故事都是由悬念构成的,没有这个要素,就没有吸引人的诱饵!

臭氧层:

10楼

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玷污了这篇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您的帖子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文学界新一代的开山鼻祖!

板砖脸:

11楼

楼上的赞美把我感动得流下了热泪!谢谢你!本来我是抱着一种玩耍的心态写这个惊险小说的,没有什么深刻的想法,仅仅是给大家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从未想过它竟然能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引起这么大的轰动,简直是BBS上的一次大地震。在这阵阵余震中,我不能再沉默了,也无法再沉默了,我要把这个惊险警匪小说写下去,让它变成一颗TNT炸弹,将死气沉沉的文学界彻底炸醒!

Joshan:

12楼

嗯!有文采,有水平!楼主,我支持你!!!

板砖脸:

13楼

谢谢!文采谈不上,主要还是有点天分!写东西这玩意儿不在乎你上了多少年学,拿了多高的文凭,关键还是感觉,你的天分到那儿了,你的感觉自然跟别人不一样。像我这样有点文学天分的人不是很多的,我知道有很多中文专业毕业的人,连一篇象样的文章都写不出来呢,更何况文学创作,更让他一筹莫展,一辈子也别想完成!!!这种饭桶实在太多了!!!

残喘的幽灵:

14楼

楼主有点太狂妄了,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曹雪芹,还是巴金?或者说你是王朔,还是余秋雨?你什么都不是,口气还这么大,你在做梦吧?退一万步说,你是慕容雪村那个水平也行啊!你看看你写的那个所谓小说,还惊险警匪呢?我都替你寒碜,好好跟海岩操练几年再出来混吧!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拜托!我刚吃了饭,别让我吐出来!!!

板砖脸:

15楼

我一看楼上的就是个井底之蛙,眼睛就盯着眼前这一亩二分地。你好好睁开眼睛看看,我这种风格的警匪小说中国有吗?有人说它是魔幻现实主义,还有人给我发短信称赞我这个是彩色幽默,跟你说,我要做中国的马尔克斯,实在不行就当一回库切,再怎么也得超过赛珍珠吧?

唇语无声:

16楼

像楼主这种只知道叫嚣的货色,在文学BBS上屡见不鲜。真是外国出机器,中国出宝气!!!

板砖脸:

17楼

楼上这位的口气不像中国人,我想大概是个瑞典人吧?如果是瑞典人,或瑞籍华人,或华籍瑞人,我就来说说那个诺贝尔文学奖。你看看瑞典文学院给那些作者的评语:马哈福兹让全人类欣赏到了阿拉伯语言艺术;沃尔科特展示了西印度群岛的文化;而拉克斯内斯,能阅读他因以获奖的写作语言——冰岛语的人口仅有15万人,他继承的是冰岛古代文学的传统。我真想大声喝问这些老爷们,我们是不是该推举一位用少数民族语言写作的作家去竞争啊?这些评奖的老爷有几个来过中国?他们了解中国5000年古老文明的文化吗?偏见!愚昧!无知!这就是我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价!我们不必去瞎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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