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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1 / 2)

>“这个是当然了,对官司也有利,能帮上老太太。我也认识几个,我们分别联系吧。案件的影响力闹得越大越好。”施刚高尚地说。

他说的对。我点点头,坐下来,“好啦,你忙你的,我在这里坐一会儿,下午咱们去逛商店吧。”

他谈了很长时间,我一直看完了两本杂志,一份报纸,他还没有结束。我想,如果不是免费诉讼,老太太现在就该回家卖家当了。

施刚还真是忍辱负重,意志坚定。我站起来,推门出去,看见老太太一张被泪水和哭态扭曲的脸。我这样冷漠的人,都觉得抱歉,顿了顿,说,“我下楼买点东西。”

25

楼下是市内最大的一家沃尔玛超市。进门处悬着紫色的纱帘,我掀开纱帘,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想起来确实需要买一瓶染发剂了,我的黑发已经从红发里钻出来了,这才真的决定进门去。

我刚朝门里走,就看见一个素面朝天一身白领套装的女人和她的香气擦身而过,一条大眼睛的京巴狗跟着在她脚下。保安连忙拦住她,“小姐,狗不能进去。”

女人挑着眉毛看看保安,又看看刚出来的一个抱婴儿的女人说,“她儿子能进去,我儿子就不能?”

我差点把嘴巴里仅剩的干巴巴的口水喷出来。

这么好玩的事儿,怎么能少了我的参与,我决定停下脚步,低头装作在看柜台里的茶叶的样子,听他们继续对话。

保安就像被当头砸了一棒,半天才发出声音来,“小姐,不好意思,她儿子是人,你儿子是狗。”

哈哈哈哈。我死命咬住嘴唇,才克制得没发出声音来,然后就听到女人的声音,“你说我儿子是狗?你的意思是我老公是条狗?”其间还夹杂着一个男人稍微弱的声音,“她说得很有道理嘛。”

一群人拥了上来,把我往前挤,我被人群推挤出了吵架的中心位置,丧失了有利的窃听地形。我遗憾地看看一团团黑乎乎的脑袋在紫色纱帘中滚动,不甘心地走了。

一堆堆糖果,堆积如山。太漂亮了,各色包装纸。超市明亮的灯光下,这些糖果显得那么光彩夺目,那么诱人。我忍不住把手插进糖果堆中,听那哗啦啦的糖纸响。我的手指不断地触摸到坚硬的糖果,它们明媚的诱惑就这样透过指尖,抵达心脏。我的心脏猛然跳动起来。

我的手拿出来时,食指和中指间夹了块指甲大的绿色糖果。我夹着糖果往货架后走去,看货架上一排排巧克力。四下没有人。我把糖果剥开,把包装纸塞在两盒巧克力之间,把那枚小小的,绿色的,透明的糖扔进了嘴里。

糖果在我的舌尖盘绕,散发出丝丝缕缕的津甜。我慢慢地沿着货架往前走,看见两个系着围裙的营业员站在洋酒架旁唠叨,尖脸女人说,“我儿子越长越帅了,人家都说他像我。”

圆脸女人犹疑地看看尖脸女人不端正的五官,锁紧了眉心,驴头不对马嘴地回答说,“你老公不是上回答应陪你配眼镜嘛?怎么到现在都没配呢?”

我从她们身边走过,感觉嘴里的香气在弥散,把她们都浸透了。她们,他们,所有的人,都迅速地消失在这种恬静的香气里了。真的非常安静。

26

施刚终于把老太太打发走了,打电话问我在哪儿。这时候我已经站在沃尔玛的大门外,连续咬碎了七颗糖,整个人都弥漫着香气。阳光也很明亮,把广场上的绿色棕榈照成了苍白的大手。我的心情太好了,抱着电话都想大叫大笑,终于还是忍住了,喜气洋洋地说,“你下楼来吧,咱们在街边喝杯咖啡。”

我很喜欢在广场上喝咖啡,感觉很洋派,像在法国或者意大利的街头一样。我是个很喜欢作的人。作,就是把自己做成某种和自己本身不吻合的姿态。比如,我下班以后,穿着必然娇艳,短裙加紧身上衣,戴墨镜,怎么看都像个舞厅的小妞。我可不能打扮得像个公务员,这他妈的就太失败了。

我最喜欢的作态是站在牛牛的摩托车后面,抱着他的脑袋,风一吹就把裙子掀得狂舞飞扬,紧身舞裤都露出来,把屁股的线条暴露无遗。当然,这件事施刚是完全不知道的。这怎么能是法律界人士的公众形象呢?

牛牛是我的飞车搭档,我青梅竹马的弟弟。他很喜欢我这样白天一本正经穿制服,晚上疯疯癫癫露屁股的妞儿。

当然,我们没什么。牛牛这样的无业人员,爸爸妈妈足够富有,让他天天穿着一套紧身衣呼呼地跑,不跑的时候干脆到地下天桥底下跳街舞,浑身上下都透露出活不到二十五岁的气息。我喜欢他,但还不至于爱上他。

或者说,他是我心底的某些东西。但他不是我的欲望,所以也不会是我的生活。或者,另一种说法是,牛牛是我的夜生活,施刚是我的日生活。哈哈。我想到这个词时,忍不住在心里又多念了两遍,日生活,日生活。这时候,施刚到了,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说,“笑什么呢?”

“没什么啊。阳光好,高兴啊。”我抿着嘴装嗲,笑盈盈地看着他,“请我喝什么?”

“爱喝什么喝什么。”他不解风情地打开公文包,从包里翻出一堆纸来,上上下下地看。我侧对着他,迎着阳光,跷着二郎腿,等小姐送冰咖啡来。他的线条全部在我眼角的余光中,低着头,姿态十足地叼着根细细的雪茄。我猜这雪茄就是他上次在公司酒会上拿的那两包,一包六百多块钱,公司买全单。否则,他这种小里小气的男人,连烟都舍不得买很好的,怎么会舍得花钱抽雪茄。

他翻的卷宗是老太太的资料。我伸手抽出一张从练习本上撕下的纸来看,不知道是谁写的,歪歪扭扭,很难看清。我扫了几眼,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老太太有子女六人,先住大儿子家,因为其他儿女并不给钱,媳妇就不太高兴,让丈夫把老太太送到小女儿家。小女儿离婚,一个人带着一女儿生活,住在前夫留下的一间房里,房子已经是危房,要求限期拆除。老太太住下的当晚停电,女儿和外孙女号啕大哭,叫电视台来拍她们孤儿寡母老太太三代女人受人欺负的惨状。

电视台的镁光灯把小房间照得通亮,老太太昏头昏脑老眼昏花地跟着小女儿痛哭一场。电视台一走,小女儿给了妈妈二十块钱,叫她打车回大儿子家。老太太回去了,大儿子却死活不开门,让老太太在楼梯口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送了碗稀饭下来,叫她自己再到二儿子家试试。

整个故事很无趣。一帮孙子,吃喝完毕翅膀就硬了,不管老娘死活,巴不得她早点死,好省下几口饭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粮食是很珍贵的。

看了一半,我就还给了施刚,“喏,收好。”

“惨吧。怎么可以这样!还是不是人啊?”施刚头也没抬,“我气得一晚上没睡着。”

“作为一个律师,你知道你的情绪是不必要的吗?”我尖酸刻薄地回答他说。从我们开始恋爱的这大半年,他从一个民法老师变成了一个律师,其间不下十次得意忘形,嘲笑我是个典型的女人,容易动感情,而法律从业人员最忌讳的就是自己动感情。我看见他一脸周正严肃的模样,忍不住想瞪圆眼睛呈惊讶状,“大律师!原来!你也有情绪!”

当然,我没敢。这样没幽默感的人,肯定受不了我这样。果然,他顿了顿,嘴角一牵,笑了起来,“现在没上庭呢。”

“施刚同志,我能不能采访你一下,你怎么能做到把感情收拾得跟放屁一样自如,上庭不放,下庭再放?”

“得了你,没正经。”他一点笑容没有,一本正经地说,“好啦,好啦,你看看这卷宗,帮我整理一下有用的资料,然后找找媒体吧。”

“好啊。不过,我现在得回家了。公安局的人说要到我们家看看现场,我爷爷回老家了,家里总得有人。”

“失窃一个月来看现场?有这种事?”

“也许他们把上个月的现场丢了,这个月补一下。”我喝光了饮料,“好啦,好啦,我走了,打电话给你。”

27

到了楼下。

我忍不住在信箱前停下了脚步,想了想,打开信箱。果然,一封蓝色的信躺在花哨的广告页间,安静得像一枚炸弹。

左右看看,四下的风声正轻,阳光大好,路人的脸都很平静,不像有什么人在窥视。我把信放进包里,上楼。

抽屉里前一封信还在,边缘撕成了一张兔子嘴,露出一缕撕破的信纸来。我把新收的信放在上面,锁上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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