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那二人就抬起头笑了起来。
“新年快乐。”
展昭和白玉堂手里还提着一路上随走随买,买了又没吃完的小零食。
冷风被关在包间门外,时不时有服务员上菜时能听到里头欢快温馨的嬉闹气氛。
公孙偶尔的抱怨和找茬,白金堂的纵容和温柔,白玉堂嚣张霸道地点了好些华而不实的菜,展昭则严肃正经地教育他要节俭,要节约。
然后包间的液晶电视里红红火火的春晚开始了。
半拉着窗帘的外头,城市上空,放起了灿烂的烟火。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嘤,虽然不知道大家怎么觉得,但我自己是被治愈了。一脸满足地出口气=W=~ 过年番外就到这里~于是下章开始新案子(≧▽≦)/~
第47章 生死路(一)
人这种生物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出生?又为什么要死?为什么生而不由己,死也不由己?我们在追求什么?你又在追求什么?
——BY林向微《生死路》
“林老师的签约现场非常火爆!大家可以通过镜头看到,林老师的粉丝覆盖面十分广,从十七八岁到六七十岁皆有他的读者群,据现场记者发回的报道,今天凌晨3点的时候华悦书店门口已经开始了粉丝的自发排队,有的人甚至带着帐篷……”
叮咚——
早上七点半,门铃准时按响。展昭一边听着电视里的早间新闻,一边打开门,门后出现的是万年不变笑得自负自满嚣张帅气,却绝对不惹人讨厌的一张脸。
“锵、锵、锵。”白玉堂提着早餐口袋,器宇轩昂地跑进来,一边利落熟练地换了室内拖鞋,一边道:“你猜怎么的,今天运气好让我碰到余妈早餐一星期只出一次的限量版奶油玉米汤!”
“……”展昭将碗盘摆上桌子,无语地看他,“奶油玉米汤的话,西餐厅到处都是,你何必呢?”
“物以稀为贵。”玉堂将口袋放下来,一边脱了外套伸手松了松衣领,“还有时间,咱们慢慢吃。”
展昭耸肩。
从过完年到现在,已经开春一段时间了,天气也渐渐暖和起来。这些日子一直风平浪静也没发生过什么案子,他还趁着机会休假了一星期——这一星期以来,白玉堂每天早上7点30分准时报道,从未迟到过。
好像知道展昭不怎么打理自己的饮食起居,白玉堂几乎将他的饮食都一肩扛了起来。
除了午饭和晚饭时间两人因为各自的工作碰不到面,夜宵和早餐是顿顿没少过。
展昭如果在单位不忙,中午还会收到玉堂亲自叫的高级外卖——要知道如果没有白玉堂的定时投喂,展队长可能随便买个面包就啃了,或者下楼吃碗面算完事。
白玉堂自己在和展昭重逢之前也不见得是个饮食起居十分规律的人,偶尔加班加点起来熬通宵很正常,一星期每天只睡3小时,忙得根本没时间吃饭喝水上厕所也很正常。
要说他的生活,还是靠白妈妈,白大哥和秘书给看管着,可自从和展昭再相见,这点不好的习惯也就立刻被抛得远远的了。
如果他自己都做不好这件事,怎么有资格来教训展队长呢?
展昭将口袋里的东西挨个拿出来,发现今天早饭隆重得很,诧异,“你今天很饿?”
“昨天开完一个商业会,结果很不错,心情好。”玉堂笑得灿烂,拉开椅子坐下来,先帮展队长倒上五谷奶茶,余光瞄到电视,“嚯,这什么?好多人。”
展昭道:“林向微的新书签约现场,早上七点就开始了。”他咬了一口香浓的肉包,鼓着腮帮子转头,和白玉堂一起看电视,“时隔十二年的新书上市,宣传造势都大得很,一星期前就看到到处都是广告牌了。”
白玉堂想了一会儿,“啊,那个写生死路的林向微……怎么他是男人?我一直以为他是女人来着。”
展昭无语,“作者介绍里不是有他的照片嘛。”
“没关注过,生死路这本书只是在我大哥的床头上看到过,我拿起来翻了一下,没仔细看。”
“那不是他达到顶峰的作品吗?被人称为跨时代的先锋诗人作家,什么思想深邃,情绪内敛,有着哲学家思考方式的煽情作品,文学界的新星……”
“新星?”玉堂噗地乐了,“他成名作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还叫新星?”
“成名作是一码事,巅峰时代又是一码事。”展昭耸肩,“他的书我看过几本,挺不错的……恩,比较有深度。”
“……”玉堂咬了一口玉米浓汤送的奶油玉米,含了一嘴的奶味,慢条斯理道:“没想到展队长还是个文艺青年。”
电视里的镜头此时正好对上林向微。他正和粉丝握手,微微带笑的脸上给人一种老好人的感觉,他看上去很年轻,长得也算不错。
玉堂见展昭一边吃早饭一边一眨不眨盯着电视里的人,心里酸味乱翻,将玉米放下伸手拿了纸巾,擦干净手拿了桌上的遥控器换了台。
“诶?”展昭回头,“怎么不看了?”
玉堂佯装惊讶,“怎么你还要看吗?现场签名会而已……”
他转移话题道:“哎呀你看,母羊生小羊啊!”
“……”展昭看了看手里的早饭,又看电视上“血腥”的一幕,脸色古怪,“母羊生小羊……很好看吗?”
玉堂于是又换了台,“那不看这个。”
展昭:“……”搞得他都不知道谁才是这家里的主人了。
等到两人吃完饭,展昭看了眼表,“你要走了吗?方不方便送我一程?”
他今天休假结束,该回去报道了。
玉堂帮他提了垃圾往外走,“当然方便,以后这种事不用问我,直接说就好了。”
展昭失笑,“那怎么好意思。”
玉堂看着他锁门的样子,脸上的笑意柔和了一些。
展昭不容易和人立刻相处的亲密无间,虽然他本人特别容易亲近,跟什么人也都谈得来,但那是在不踩入他私人生活的情况之下。
真要细数起来,能被称为好友的人绝对没有几个。
而这其中,白玉堂深知自己的地位比其他人都要更特别一些。为什么?当然是天时地利人和,白家与展家上一代就交情深厚,到这一代,因着没什么家人的关系,白家父母将他当做自己的小儿子,白大哥将他视为弟弟,而自己靠着“兄弟”关系也就和他走近了许多。
不过这只是前话,一开始二人需要磨合的地方很多。思想观念的不统一,做人标准的不同,原则线,隐私圈,两人互相不赞同的地方总也要拿出来说道说道。
但结果往往是谁也劝不了谁,彼此的性格还是一如既往,可逐渐的,因为许多事的发生,他们的关系在发生质的飞跃。
比如展昭对自己的疏离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自己给他买早餐,送他去上班,他总觉得不好意思,觉得添了麻烦,现在却会主动说出“送我一程”这样的话了。
而接纳他进屋也成了十分习惯的一件事,展昭的鞋柜里甚至有白玉堂的专用拖鞋。
他们二人其实在很多地方十分相似——比如固执的性格,面对工作时的认真执着,认定对的事不会轻易放手,以及他们的能力都十分出色。
大概是英雄惜英雄,玉堂一开始也只是因为单纯欣赏这个人,加上白金堂曾经说过“要照顾他”,记忆里那个倔强的绷着脸,蹲在父母碑前的孩子还历历在目,让他不由自主想要亲近几分。
可真的接触下来,才发现记忆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儿早就成熟起来,甚至得到专案组一众人的崇拜。等到回过神,才发现自己的目光已经移不开了,只要稍有机会,就会一直跟着这个人,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想得到个什么结果,可一想到自己比其他人更靠近这个人,心里就忍不住地愉悦起来。
至于展昭的想法——
玉堂一边启动车子,借着调后视镜的功夫瞄了旁边人一眼。展昭理了理自己的头发,打了个哈欠。
不办案的时候,他看上去有些懒洋洋的,神情安稳舒适,让看的人也不由得放松下来。
白玉堂脑子里就不合时宜地蹦进了一个画面——一只趴在围墙上晃悠着尾巴晒暖阳的猫。
还是那种黄白相间,眼睛很圆很亮的大猫。
他不由地就笑了起来,展昭闻声侧头看他,莫名其妙,“怎么了?”
他伸手摸自己脸,以为脸上是沾了什么东西。玉堂却好心情地吹了声口哨,“没什么。”
从日租式公寓到警局本就不远,车子还没跑起来,又停在了警局门口。
刚巧碰到提着早餐的丁月华,在展昭下车时就打起了招呼。
“展队长!”
女人的黑发长长了好些,随意束在脑后,背着个挎包,穿着拼色的针织衫,看上去就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早。”展昭跟她打招呼,想起来过年的时候丁月华还送了自己礼物——是一盒看起来价格不菲的巧克力。
“谢谢你的礼物。”展昭道:“晚上有时间吃顿饭吧,我请客。”
他想不到回送女生的礼物选什么好,对这方面毫无经验,只有请客一途可走。
丁月华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