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点头,“现在能步行和用自行车代步的路程,人们还是愿意这样做的。”
“可公孙先生的论文和这些没关系啊。”张龙道:“法医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是怕自己死了以后被拿来做高科技验尸机器的实验品吗?”
展昭一愣。
公孙摸了摸下巴,也觉得奇怪,“是啊,我的论文和他们的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啊?DNA数据分析和基因移植……”
公孙一顿,突然皱起眉,“基因移植?”
展昭看向他,电话那头的张龙也闭住了呼吸似的。几人之间有一瞬的沉默。
展昭反应本就很快,在公孙若有所思看向他的一瞬,他就已经知道了对方要说什么。
“基因移植。”他点点头,“那五个人的个人档案完全是空白,这就能说通原因了。”
展昭一字一顿,“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复仇,针对的不是高科技,而是整个国家。”
第29章 故人(七)
白金堂开车来警局接公孙下班的时候,在警局大楼下面等了二十分钟也没见人影。
他以为公孙自己走了,皱起眉打了个电话,那头响了三声就被接了起来,公孙的声音不耐烦极了,“什么事?”
“……”白金堂对着车后镜扯了扯嘴角,良好的教养让他一瞬间就将情绪调整了到了最好的状态,温柔体贴地道:“我在你们警局楼下,你在哪里?”
“楼上。”
“……”有一种两人在说废话的错觉。
白金堂虚咳一声,“那……我等你?”
“你也可以自己走。”公孙说完就直接把电话挂断了。
白金堂:“……”
又等了二十分钟,眼看天越来越黑,白金堂只好从车里出来,自己往警局里走。
专案组在楼上,不是随随便便能上去的,他登记了身份证件才被允许使用电梯,一到专案组的楼层,白金堂就觉得整个气氛都不一样了。
警局这种地方本身就容易给人一种紧张紧迫的感觉,正义凛然的气场从大门口就一直往外散发,走在大厅里就让人不自觉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基本不会有人四下到处张望,连说话声也不自觉压低了些许。
但从电梯里出来后,专案组这层楼的感觉给人更不一样了。
如果说大厅里只是让人稍微有些紧张,这里就有一种浓重的压迫感。走道里静悄悄的,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手里没有案子的人都三三两两离开了。斜对门的法医办公室紧紧关着门,往前走一扇标有“专案组”牌子的玻璃双门出现在眼前。
隔着一半的磨砂玻璃,能看到展昭几人正围坐在一起,不知道在商量什么。
公孙的黑发在日光灯下显得颜色浅了些,趁着那张清隽凉薄的脸,莫名带了些脆弱,和电话里跟人说话时颐指气使,极不耐烦的感觉有些反差。
白金堂没急着进门,站在门口抱着手臂静静看了一会儿。想当年二人还能勾肩搭背说个话的时候,这人对着自己也是常笑的。
虽然脾气偶尔不太好,但总体来说对人和善,温柔,也是个很有孝心的人。他的专业技术向来被人津津乐道,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常上一些地方上的报刊杂志,也给一些月刊持续供过稿。
只是这人从来不骄傲,也不觉得自己和别人比起来有多了不起。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要努力了,甭管你达到一个什么成就的高度,对得起自己,活得自在就成了。
跟人比?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人,俗话说一山还有一山高,你得比到死去不成?那么这一生你究竟什么时候为了自己活过呢?不过是追在别人屁股后头跑罢了。
他活得自在,活得也自我。决定选择法医这条路以来,人生原则就一直有一条不能踩过去的线,一旦有人越过这条线,这个平日里温和也乐于指导别人的男人,翻脸起来可吓人。
是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就从“朋友”的身份变成了现在这么一个尴尴尬尬的样子呢?好似一见面非得互相杠一杠不可。原本自己也不是个什么事都往心里去的人,别人爱搭不理了,自己不会上杆子去贴,生意人的本能让他善于趋避利害,人类这个品种在他眼里就跟货架上放着标价的货品没什么两样,大抵就是有价值的和没什么价值的。
或许是因为公孙比较特别吧。
白金堂想了想,觉得是这么个道理。这人优秀,能干,是他少有佩服的人之一,长得也不耐,为人也颇为有趣。好歹也曾经“朋友”一场,看在人情面上自己才不怎么跟他计较罢了。
他整理好表情,伸手敲了敲玻璃门。
只是里头的人大概太专心了,并没有听见。于是他只好自己推门进去,走近的时候,刚好听到男人有些压抑怒气的声音,“我亲自去问包局。”
他说完就站了起来,没想到身后有个人,一转身正巧撞进白金堂怀里。
男人下意识伸手扶住他,手指触碰到对方的肩膀,心里不由想:这也太瘦了点。
公孙见了他立刻就像毛竖起来了似的,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看你一直没下来……”他的目光落到展昭脸上,礼貌地笑了笑,“没打扰各位吧?”
“已经这个时候了?”展昭站起来,“今天大家先散了吧,我去技术部看看。”
“你也给我回去。”公孙皱眉,“眼睛底下都有黑眼圈了。”
“我知道。”展昭点头,“白大哥,公孙就麻烦你了。”
白金堂点头,公孙哼了一声,又不知道跟展昭嘀咕了些什么,这才转身离开。白金堂毫无怨言地跟在后头,两人进了电梯,公孙的脸色才彻底冷下来。
仿佛他在同伴面前还是压抑了大半的怒火,这时候丝毫不掩饰的表露了出来。
白金堂也算了解他这个人了,看他脸色就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踩地雷。
一路默默无语地将公孙领上车,然后开车朝回走,半路上看见一家中餐馆,放慢了车速不经意似地问:“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吃个饭?”
公孙有些走神,闻言眉头蹙了蹙,“恩。”
原本已经打算被拒绝的白金堂顿时没反应过来,等车都开过去了,才后知后觉,“咦?”
公孙皱着眉,没吭声。
于是白金堂又从小路绕了回去,两人一前一后地下车,进了餐厅之后挑了个比较靠角落的位置坐了。
这家餐厅的装修不错,水晶吊灯,木质桌椅,中西结合倒也不觉得不伦不类。
墙壁上挂了一些手绘的水彩,隔断用的柱子上雕刻了一些竹林,牡丹园之类的。
等到菜上齐了,公孙也觉得肚子饿了,不作声地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两人这顿饭吃得那叫一个沉闷。
白金堂期间接了几个工作上的电话,嗓音磁性低沉而好听。公孙抬眼瞄了他几眼,大概是终于从自己的思维里跳出来了,有了一些精力注意别的。
白金堂如今的样子和记忆里年少轻狂的少年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社会是个大染缸,时间是最好的凝固剂,那些洗不掉的颜色层层叠叠在男人身上,让他看起来更沉稳,内敛,让人有一种可靠干感。
只是……
想起了旧事的公孙脸色臭了臭。奸商就是奸商,骨子里就狡猾得很,再怎么人模人样也改变不了。
鼻子里顿时轻轻哼了一声。
恰巧白金堂挂了电话,闻声抬头,“怎么了?菜不够?”
……你当老子属猪的?
公孙翻个白眼,“够了。”
“不好吃?”
“……”公孙不吭声,白金堂自己笑了笑,举起筷子给他夹了一筷子菜,“说起来,我们好久没去吃过啤酒夜摊了,怎么样?有心情吗?”
若换做平日,公孙肯定拒绝,但今日他心情不佳,喝酒吃宵夜什么的……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