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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1 / 2)

>嬴卿看到后视镜里失神的千木愁眉紧锁,误以为他爱花语嫣那个女人,握住方向盘的手紧握了两下,用力踩下油门,车子呼啸着向前奔驰。

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的千木一头重重的撞上车门,他很不痛快的骂道:“妈的,你是不是觉得耍着我玩很开心?”

嬴卿没有理他,脸上的表情很冷,仪表盘上的数字还在增加。

“你他妈的倒是说话呀,别当自己是死透的蟑螂,憋不出一个屁。”他越来越不爽。

车子突然剧烈的颠簸了一下,千木的头又重重撞上车顶的扶手,这一次撞的比上次更重。他是真的火了,“你他妈的抽疯啦,想死别拉着老子给你垫背。”

一声刺耳的急刹车,车停了下来。

“下车。”嬴卿冷冷地说。

“下下下,下车?”千木愣了。

“下车,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千木愣愣的眨了几下眼,明白了嬴卿是在撵人。他扫了一圈车外,到处都是茂密的树木,在这种地方被扔下,还不喂了老虎毒蛇了。

“不下,死也不下,别想扔下我。”他抱紧椅背,打死也不肯下车。

嬴卿打开车门下车,二话不说就把他往车下拽,一点也不心疼昂贵的真皮座椅会被某只赖兔子抓破。

千木争不过嬴卿的力气,最后还是被拖下了车,呆呆的坐在地上,盯着车子在自己的眼前绝尘而去。他真的傻眼了,那个家伙真的扔下他走了。

天色越来越暗,西沉的红日只剩下小半边脸,山顶白色建筑的屋顶笼罩在稀薄的金光里。森林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情况下,晚上独自一个人留在森林里等于是在挑战生命的极限。

千木决定放弃上山的大路,穿林上山,他必须在天黑之前到达山顶的别墅。

一个小时后他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了。他拼命的向山顶爬,衣服破了,脚上的鞋也跑丢了一只,如果他知道会遇到熊,绝对不会选择穿林上山。一个不留神,他的脚下滑了一下,身体失去了平衡的支点,他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完了,完了,这次死定了。千木捂住眼睛,不敢看身边庞大的野兽,只等要命的熊掌一巴掌拍下来,他就可以去西天报道了。

等了半天也没见熊掌拍下来,动物呼出来的气体喷在他的脸上热乎乎的。他奇怪恶熊怎么还不动手?小心翼翼的张开一条指缝,觑眼从指缝里向外看,比铜铃大的兽眼正好奇的盯着他。他一个激灵滚到一边,惊心动魄的坐起来,定下心神仔细一瞧,站在前面的哪里是刚才追自己的恶熊,明明就是一只八角梅花鹿。他四下看了几遍,那头追了自己半个小时的熊一点踪迹也没有,再看站在前面的梅花鹿——他雾水了,熊怎么变成鹿了?

41、第四十一章 鬼麒麟2

山顶别墅外;嬴卿靠在车上抽着烟;他的脸上不见情绪;眸色迷离的深邃不可探知。风吹断了他夹在指间的香烟燃烧过的灰烬。就在这个时候,半空中出现无数的绿色光点;一条绿色的巨蛇出现在他的面前;它浮在半空;额头上有一个火色的魔纹。

嬴卿抽了一口烟,说道:“辛苦了;腾蛇。”

巨蛇幻化成绿发青袍的英俊青年,他行了一个礼便消失不见了。腾蛇刚刚消失;乱蓬蓬的一头乱发出现在嬴卿的视野里。他笑了笑,慢慢地吐着香烟;等待乱发的主人出现。

拄着一根棍子的千木气喘吁吁的爬上山顶,见到站在前面的嬴卿,恨恨地咬牙切齿。

乱蓬蓬的头上顶着两片树叶,外套上破了一个很大的口子,袖子耷拉在衣服上,里面的白色T恤又破又脏,裤子少了半条腿,一只脚上还少了一只鞋,脸上黑的多白的少,只露出一双晶亮的眼睛。

嬴卿打量着和乞丐没什么区别的千木,紧抿成一条线的嘴唇动了动,忍俊不禁,忍不住还是笑了出来。

“笑笑笑,笑什么笑?笑个屁,笑死你。”千木的脸红的比煮熟的虾子还好看。

嬴卿的笑容更深,他凝视着面前的青年。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恼火。

红日已经不见了金盘,连绵的山脊上只留下一条淡淡的金带。灰蓝色的天空下,两个看似不会有交集的男人,看起来又是那么意外的和谐。

“我拒绝和他一个房间。”千木气吼吼的抗议。

“很抱歉,这次赴约的人数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所以没有准备足够的房间,还请您委屈两天。”

别墅的管家东方华伊,看起来是一个只有三十几岁的英俊男人,而实际上他的真实年龄已经是45岁的大叔。

“这么大的房子难道就没有多余的房间吗?”

“房间是有,不过打扫起来要花很长时间,其余的客人也是两个人一间,只有一位小姐是独自一间房。”

“我要求换房间,和谁一个房间都行,就是不能和他一个房间。”千木凶巴巴的横瞪嬴卿。

“对不起,我这位朋友在来的路上和我闹了点小别扭,等一会气消就没事了。”嬴卿很礼貌的笑道。

“谁和你闹别扭了,我要……”

“够了。”嬴卿拉过千木,用手堵住他的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别给你小妈丢人。”

“唔唔唔……”他哪里丢人了?

“两位的感情真好,那我就不打扰了,晚餐需要穿的衣服就放在床上,两位换好衣服就请到一楼的饭厅,没有别的事我就先下去了,希望两位在这里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管家彬彬有礼的离开,他完美的几乎无可挑剔。

晚餐在六点钟开始,时间还没有到,应邀来到别墅的人就几乎全都到达了饭厅。每个人都穿着中世纪的礼服,按照管家排出的顺序,各怀心思的坐在长方形的餐桌两边。这次受邀请而来的一共有十个人,坐在千木和嬴卿对面的人还没有来。

千木趁还没有开饭,打量在座的人。从坐在他对面的第一个男人起,三十岁左右,外表看起来很稳重,有点面熟,他又认真的打量男人的脸。

男人注意到有人在打量自己,他朝千木礼貌的点头笑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继续慢慢地抿着红酒。

看到男人礼貌的笑,他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

他叫沈景明,有个做副市长的老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他能当上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全靠他那个当市长的老爹。不过不得不承认沈景明是有能力的企业家,他虽然是靠沈家长跻身商场,但是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全凭他自己的能力。只能说他比普通人幸运,幸运的有个高起点。

坐在沈景明旁边的轻佻青年和大咪咪的金发洋妞,他完全不认识,瞧两个人如胶似漆的样子,就知道他们不是情侣就是情人,夫妻?不像,他还没有见过像他们这么开放的夫妻。男人的手早就伸到女人的裙子低下去了,他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他在拾掉在地上的餐巾时,不小心看到了。话说回来,洋妞的腿还真的够直,够漂亮。想到这里,他偷偷瞥了一眼嬴卿的腿。可惜没有瘟神的漂亮。

挨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粗壮的中年男人,皮肤很黑,看的出来他一定常年在烈日下工作;他的手很粗糙,手心长有老茧,是个做粗活的;典雅的礼服穿在他的身上,有种张冠李戴的感觉。让人不敢小瞧这个男人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如炬,似乎随时可以喷出火焰,又目光凛冽,锋利的像一把利刃。

男人豪放的拍拍身边文质彬彬的白面青年,“好好表现,别给你爸我丢脸。”

千木高挑起直眉,要不是他亲耳听到,绝对不会想到他们会是父子。

坐在最后的是一个邋遢的男人,满脸的青胡渣估计有几天没有剃过了,衣服上只扣了三颗纽扣,还扣错了一颗。胸口挂着一条半个指头粗的金链子,不细看还以为是真的,仔细一看立刻就分辨出是假货,大街上十块钱一条,铂金、黄金、白金、彩金随意挑。

男人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哈欠,满口的黄牙,他用一只手搓着下巴,醉醺醺的觑着眼。男人吧唧了两下嘴巴,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凶恶的瞪起眼珠,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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