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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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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不知道它这么难。那个短尾蝮蛇蛮厉害,差点咬到我。所以你就别管冬天还是夏天的胆了。我说婆婆,我离开这么长时间,你就不怕我挂了吗?”

“我知道你活得好好的,你走之前我在你身上种了追踪符咒,一旦你有生命危险我就会去救你。我还是很在乎你的命的。毕竟猫能做到很多巫师很难做到的事情。”曹华熙原来早有安排。

巫轩也没有真以为曹华熙会放任他陷入危险不管:“原来是这样,我开始以为你会从水晶球里看看我是不是还喘气呢。”

“水晶球虽然神奇,但是使用一次耗费的魔力太大,我一点也不喜欢用水晶球。上次那个眼镜男给了我整整50mL猫血我才给他看水晶球的。这个符咒我只做了两个月的时效,你要是再不回来符咒就过期了,那样我就不能追踪到你了。”曹华熙边说边从她的药品柜里取出一只看起来十分精美的玻璃瓶,给巫轩展示里面的猫血。

“你就是个奸商……好了婆婆,我不跟你这儿贫嘴了,我去洗个澡,这两个月没怎么变人,我都快忘了怎么穿衣服怎么说人话了。”说完径自去了曹华熙的卫生间。

曹华熙自觉地去帮巫轩拿换洗衣服时问:“两个月都没变人吗?”

“变了两次,就是往瓶子里装蛇胆的时候。反正森林里也没人,不用穿衣服。你那个绳子可以伸缩,很好用。”

“那送你了。”

巫轩很快洗完了澡,神清气爽地出来了。曹华熙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吃饭的时候,巫轩问:“婆婆,你最近去人类那里买东西吗?”

“去的,怎么了?”

“我和你一起去怎么样,我需要买一部手机。”巫轩一直记得上次和吴衫分别时吴衫找他要联系方式的事。

晚饭时间,手机买回来了,巫轩觉得新鲜的不得了。他以前无数次见过人类用这个东西,但是自己从来没有玩过,现在终于拥有了一部,发现非常好使,上手极快,不禁边走边玩,也顾不上和走在旁边的曹华熙聊天。他没有发现,旁边的草丛里有一只金吉拉猫悄悄掉头跑掉了,它脖子上栓的紫水晶在长毛中时隐时现。

五月底的W市已经非常炎热,食堂每到这个季节都会供应绿豆汤。晚饭时间。吴衫正在食堂跟施诗和邢存吃饭,邢存一口气喝了两碗绿豆汤才拿起筷子吃饭:“要命啊!刚几月份就这么热?咱实验室空调还坏了,不让人活了啊!”

施诗淡定地喝着一瓶可乐,说:“已经去设备科报修了,明天就能修好了吧。我就说你等等再装电池嘛,下周你又不做工作汇报,不急用数据,非赶在今天做干嘛?”

邢存说:“今天装上电池周日就没事了,这周日约好了和志杰去爬山呢。你干嘛呢师弟?”

吴衫正在玩手机,半天了一口饭没吃一口汤没喝,就在屏幕上点来点去,听到邢存的问题,抬头说:“你们记得复试的时候来的那个师弟吗?他刚才给我发短信了,告诉我他的号码。”

“记得记得,就是那个叫巫轩的帅哥嘛,怎么会不记得。”施诗说。

“就是他。他走这么久了,现在才和我联系……这个是本地的号码呢,难道他现在还在W市?忘了问他家是哪里的了。”吴衫拿着手机的手在轻微的颤抖,刚才看到短信是巫轩发来的瞬间,他突然就很兴奋,回短信的时候点错了好几次拼音。

“他家是附近Q县的,”施诗说,“我帮着研招办整理新生材料的时候看到过。”

吴衫听到后点点头,继续给巫轩回短信。

旁边邢存在和施诗讨论这个未来的师弟:“那个师弟脸很臭嘛,也不笑也不跟人说话。”

“这叫酷,你懂什么啊!都像你一样整天嬉皮笑脸的,我看也就程志杰喜欢你。”

“你又来了施诗,程志杰追的是你好不好……”

那只草丛里带着紫水晶的金吉拉猫是御奴的手下,它终于给御奴传达了一条御奴等待了近两个月的消息——巫轩出现了。

“我去W市。”收到消息后御奴对屋内的三个人下了命令。

一个矮个子男人小声说:“这不好吧,主人不是说让我们在这里等他?要是他从美国回来你不在,我怕他会生气……”

御奴对这个胆小的人类非常不耐烦,摆摆手示意他闭嘴。然后看着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立刻说:“我送御奴哥去机场。”

三小时后,御奴坐上了从东京飞往W市的飞机。他去找猫眼石的时候往往不要陈前鸥的手下帮忙,因为这事巫师和猫之间的事情,按照很久以前沿用至今的惯例,不能把普通人牵涉进来。

两个手下送御奴去机场回来的路上的边开车边聊天。染一头红发的青年看起来是新来的,问另一个人:“李哥,你说我们这么跟着御奴大哥出来,行不行啊?”

叫李哥的人放低了声音回答:“你刚升到主人身边,对情况还不了解。我跟你说啊,御奴哥是主人身边的红人,主人特别器重他,很多秘密任务都是交给他完成的。我们这些人不过是打打下手放放风的小喽啰。今天御奴大哥没请示主人也一定要出来,估计是有紧急的事情。不管主人高兴不高兴,责任都由御奴大哥担着。咱们啊,事情办成了跟着沾光,事情办不成也不会受太重的责罚。”

“李哥,你说为什么主人那么器重御奴大哥?我看御奴大哥平时连句话也不多说,整天冷着一张脸,这、看着都不舒服啊……虽说他长得是真俊!”红毛在以前在底下给陈前鸥办事的时候,就知道上面有个御奴很帅,可是到了陈前鸥身边才知道,这个御奴有点不像凡人。

“你还不知道吧,御奴大哥是主人枕头边的人。”这句几乎是咬着耳根说的。

红毛立刻表现出了极其吃惊的表情:“不、不会吧?御奴看着那么强的一个人,他……肯被人……”

“主人要的他敢不给?这样的男人做起来可能更刺激吧。而且我跟你说啊,御奴哥身手特别厉害,打起架来我们五个人未必能放倒他一个。总之,他就是主人身边的红人,跟着他干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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