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从根底里来讲,她就没有把她当作我的女人。
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腓力牛排被我拍出了盘子,吧嗒一下黏在了素花壁纸上,酱汁溅出好几个晕圈。
她也不甘示弱,黑皮诺葡萄酒泼了我一身。
唯一该庆幸的是,也许我们都是斯文人,所以最终没有发生真正的肉搏,只是用所摸之处可触及的各种“武器”攻击对方。
最终是我终止了这场战争。
她的“小米飞刀”划过来,从我的太阳穴下方擦过,拉了一道不算长也不算深的口子。
鲜血却顺着口子慢慢渗出,沿着侧脸线慢慢滑落。
在脸颊上还觉得热乎乎的,落到脖颈里,却会觉得冰凉凉的。
血流下来,她是先愣住了,而我竟毫无察觉,仍旧傻乎乎地拿着白瓷盘子挡在脸前。(我对她多好,其实压根儿舍不得打她,从头到尾不过是拿了个‘盾牌’玩接飞镖的游戏,除了被我用掌力拍飞的牛排之外,几乎没有发射任何有杀伤力的武器,哪像她那么狠……还有就是以后散伙饭千万不要吃西餐……)
我生气了,怒吼着呵斥她“还不赶紧给我拿急救箱”。
她双手微颤地给我消毒上药,而我则故作疼痛煎熬状,大惊小怪,嘘声连连,装可怜。
这是在她脸上鲜少能见到的慌张模样。
而且还是为我。
有点感动。
虽然,不是因为什么好理由。
谈恋爱,要抓住天时,地利,人和。
虽然人不和,但我彼时已经拥有了天时和地利。
《超完美恋爱大全》告诉我,如果在这个时候抱住她,会有好戏看。
虽然我一直想把她的童贞留到美好的新婚之夜,但如果我再不有所行动,她的什么都不属于我了。
我不想说什么修辞,去形容场景有多美好,感觉有多么幸福,第一回接吻怎样怎样的。
老实说,我都不清楚我吻的到底是她的脸颊还是嘴唇。
我从来没有像这次那么想要她。
我知道这是个不好的企图。
可是如果我就在这里,就在此刻,让她真正成为我的女人,我专属的,一切是否会有所改变,她是否能够尝试像接受恋人一样地接受我?
老陆说,女人都会对她的第一个男人特别留恋。
我想做她的第一个男人欸。
结局,反正确实是一场好戏。
她意识过来,,猛烈挣扎,倔强有劲的双手撕烂了我的领口,死命地拉住我的领带(差点勒死我),然后顺手抄起沙发旁的的水果盘,非常果敢地,以我的头盖骨为施力点,盖了下去……
原先的血没止住,又多了一道新口子。
她再一次地惊慌失措。
却不是因为我受伤了。
而是因为她,自己受伤了。
她异常惊愕,或许,悲愤,连被我扯下的外套也没来得及带走,就把大门从里踹开,百米赛跑一样地飞走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强迫一个女人。
没有成功。
我不适合当街头色狼。
不知为什么没有感到悲伤,连头痛都没有。
好像只是在梦里做了一件坏事,未遂。
从此我可放心了,她若夜半遇着街头之狼,不会吃亏。
我终于被她丢进黑名单。
11。虽然安室有归宿
更新时间:2010…3…6 9:34:00
字数:4053
——爱情不可顺水推舟,肯定的。
如果你觉得我在遭受人身攻击后,这么短暂的时间就能恢复过来,并且还以一种调侃的语气跟人说话,是否过于没心没肺。
我只能说,因为我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他施暴未遂。
可能我离开学校的时候,也是这一种心态,因为很快就遇到了欧洋,并且他还成了我的衣食父母。
没有真正沦落到四处做苦力甚至卖肉的地步,我心中反倒积怨不深。
也许有人要问我,欧洋有什么不好。
他长得不完全进化吗?
不,他很有气质。
他家境不好吗?
你说呢?
他花心吗?
他说我是他初恋情人……(这个不知是真是假,一大老爷们儿二十六岁没谈过恋爱……)
谈恋爱,和结婚不同,毕竟不是竹筐筛苹果,筛着合适的就吃。就像,我可能会嫁给一个人,却未必爱他。
何况,欧洋也并不是一个合适的苹果,就算合适,我也未必喜欢吃。
他是个粉苹果,我爱吃硬的。
我一直奇怪过去为什么要讲究门当户对,细想起来,除了门第观念之外,还是有一定的生活哲学饱含其内。
婚姻生活毕竟不是只有谈谈情说说爱就可以,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也逃不掉。
当然,你也可以说,我家有钱,不存在这问题之类的。
我要说,问题很大,也很明显。
就拿我跟欧洋来打比方好了。
我们的生活习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比如他一闻到臭干味就会晕倒,而我尝一口生蚝也会昏厥。
他爱买些身价几百万的首饰来装饰我,可我宁愿带着十块钱一条的星座玻璃项链比较安心。
如果要迁就,从来只有我低头,他总是振振有词——你总不会拿五毛钱一串没有卫生许可的烧烤去招待外宾吧?
他很喜欢我穿着宽大的休闲服在他的家里到处跑,但却不希望我穿着衬衫牛仔见客人,即使穿着,也必须是价格在两千块以上一套的。
就从他个人的角度来说,他喜欢我率性的样子,可又忍不住嫌我三流,或是配不上他等等。
男人都假仙,嘴上说是“我爱她的一切,缺点即优点”,却始终忍不住想要把她浇筑成自己最喜欢的样子,一切都顺自己的意才好。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我曾经说过,他总是竭尽全力地要把他的想法植根入我的脑海中,让他成为我的中心。
可他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
比如他故意拖着两三个星期不给我买泡面逼着我吃牡蛎,再比如偷偷把衣橱里的A货全部置换成名牌。
甚至借着给我手机充电的机会偷看我的短信。
当然看完之后又是几肚子的气,故意坐在我房间窗台装郁闷,没事找罪受。
明明知道我跟那些男人都是逢场作戏(而且还是为了他),却执意要我做他最爱吃的炖牛肉才肯作罢(至于为什么要煮给他,他把我笔记本电脑的主机板藏起来了)。
最为明显的,是他给我改头换面,“隐姓埋名”,林诗诗,时时刻刻都这样叫,而我则无法不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
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随身携带身份证,也许有一天我会忘了我叫米泛。
有点像《千与千寻》的模式,虽然他倒不像钱婆婆坏得那么彻底。
我常提醒他不要用优渥的生活把我惯坏,不要让我习惯这个,习惯那个,不然离开后会不适应。
他则唯唯低声,叱责我老说什么离开,来日方长,那天尚早之类的敷衍句子。
最好是我永远不要想起离开的那天。
他知道我对那些过于亲密的举动极其敏感,也不敢十分靠近,只有忍着厌恶和我坐在电视机前同食一碗泡面的时候,借着拿遥控器的机会从我脸颊或是后脑勺蹭过去。
看来他真的当我是右脑发育不完全,一点都不会察觉吗?
每每遇到他这些小动作,实在让我忍不住怒从心来,却最终隐忍下去,实在懒得和这种倔牛吵架。
说话做事,两个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