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霜儿,无论有多少个下辈子,我都希望和你在一起。”他温柔地说。
“你……你是不是从21世纪来的?怎么那么迷信?”我推着他说,心中却不自禁地泛起了甜蜜。
“我是说真的。”说完他又把我搂进怀里,我把脸埋进他的胸膛,忍不住咧开了嘴傻笑了起来。
带着小鹿乱撞的心回到房间,我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开始清点从狗太守那里得来的财物。我问过芍药关于这里的货币关系了,数了数我们剩下的货币,大约有六万两,加上那些首饰还有珠链什么的,少说也有七万两。按芍药的说法,这些钱如果我们不浪费,真的够用一辈子了。
当然,我可不是甘愿平庸过一辈子的人,以前在现代我花钱一点也不手软,这些钱放在我手里很快便可以清空,何况还有祸水。也不知道祸水在现代家境怎么样?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钱生钱,钱滚钱,虽然我不敢说我能经营起一个不错的商店,可加上了那个无比奸诈无比腹黑的人……刚想到这里,那个人便推门进来了。
“我们离开这里吧,到个繁华的城市开个店。”我压下正在偷笑的嘴角,让他看了我刚才整理出来的账目。
“嗯,我打猎赚的这里还有两万两。”他从怀里掏出今天当得的八百两银票还有另外一叠银票。
“打猎能有那么多钱?”我惊讶。
“差不多吧。”祸水淡淡地说到。
“你……有没有受伤怎样的?”看他说的很随意似的,但我知道打猎的过程肯定不容易。
“没有,就是比较累,”祸水看了我一眼,微微地笑了,“因为有时候不能搂着你睡。”
“你……你说什么呢。”听到他这样说,我的脸忽地热了。他一把拉过我的手,习惯地以拇指指腹在我手心揉着。
“那么我们先开食肆?食谱我知道不少,很快便可以做起来。”我尽量无视手心传来的瘙痒感,问。
“好。”祸水点头。
“食肆的利润最丰厚,我们可以把食肆改变一下,让它更出名,然后稳定了以后我们可以开妓院,按道理来来说,妓院才是利润最丰富的,只是我认为我们需要先有了根本才能投资这一行业。”我说完了,我看了一下祸水,他摆出一副玩味的神情。
“哦?这个不错,不过我想还有丝织业值得考虑。”古代丝织业十分繁盛技术却不甚高明,这点我倒没有想过。
“那到时候我们可以分开来进行,反正钱是赚不完的。”我说了一句,顿了顿,刚想接着说便被祸水抢白:
“那霜儿便去开发丝织业好了。”言下之意是他去进行“服务业”的管理,我撇了撇嘴,无视他这一句话,继续问:
“那我们明天便向中虚请辞?”
“好啊。”祸水恢复了他的简答模式。
这个晚上,祸水依旧是搂着我睡,可是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有点别扭,翻来覆去睡不着,可是到了后半夜,终究敌不过睡意的浓重,坠入了梦乡。
旅途
第二天一早,我便开始收拾一切,而祸水便去和中虚请辞,我和芍药说了一下,她知道能到别的地方去,兴奋得不停地笑,让我忍不住又伸手虐待了她的脸蛋一番。祸水的行李不多,可是我却有一把琴,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把它放下,只好一路上把它抱着了。祸水说中虚建议我们到离京城洛城最近的一个最繁华的商城——满城去,说那里刚好是交通枢纽,很多旅客商客会在那里落脚,只是满城离郝镇这里真的有十万八千里,如果用走的,大概得走上大半年,于是我和祸水一下山便买了一辆马车,而且是两匹马拉的,为的就是想赶路。
在把行李放上马车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你会御马吗?”我问正在搬东西的祸水。
“会啊。”他把那些金银搬上了马车后说。
“为什么?”
“在‘那里’学的。”因为芍药在这里,我们不能说21世纪。
“你懂得东西还真多,会纺织的东西又会骑马。你以前很有钱的吗?”我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嗯,算是吧。”祸水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去了,一边拍着马的脖子,一边说。
我听了,也点点头,表示了解,然后爬上了马车。虽说有心理准备古代的东西会很落后,我还真的对这辆马车很不满意,车厢加起来两平方米不到,对放了一堆金银珠宝我的琴还有一些换洗的衣物,剩余不多的位置只够我和芍药挤着坐了。祸水和我都已经不再穿道袍了,免得别人认为我们是道士,我本来也没有刻意要扮男人,只是为了方便,还是梳了个髻在头顶,穿上了男装。来到古代我除了头发长了,身高也长了不少,本来我一醒来就发现我们变小了,现在应该刚好在生长发育时期,我看了看还是有些扁平的胸部,对了,这个身体还没有来月经,而现在我又开始拉高,说明距离初潮也不远了,看来我真的应该好好补补,于是旅程就在我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开始了。
马车的颠簸,真的不是现代人可以想象的,一来是因为车轮不够圆滑,二来是因为古代的路是凹凸不平的砖砌成的,颠簸的频率不一。坐了一天的马车,我真的受不了了,当我们到了一个小镇停下的时候,我从衣服铺里买来一大匹粗布和棉花,然后把车轮严实地包了一番,再跑起来的时候,感觉便好多了,我坐回到马车里,不止一次地怀念现代的橡胶轮胎。
古代没有路标,我们只靠中虚画给我们的一张图前进着,不时要停下问路。不过古代的路也比较一通百通,没有太多的分岔口,我们走了一个月,终于来到了满城附近的一个小镇了。因为不知道满城的楼价,我都不敢花太多前在用度上,一路上来都可谓风尘仆仆,现在离目标不远了,我决定好好犒赏自己和芍药当然还有祸水一番。把马车停在一间比较大的客栈前,立刻有个小二出来点头哈腰地帮我们牵马停车,和郝镇的景象大有不同。我进了客栈,就到了柜台前要房间。
“掌柜,我们要三间房间。”
“好的,请问客官要怎样的房间呢?”我听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个时候祸水从后面补话:
“两间上房就好。”
“哦,好的!狗子,来,带客官上去,两间上房。”掌柜招来一名小二,领着我们上了楼梯。我们上去的时候,刚好有一名男子从房间里出来,大白天的,黑衣黑斗笠,这样的穿着在电视剧里大多都是杀手?当我把行李都放在房间里了以后,祸水也跟了进来,我刚想问他为什么不多要一间房间,他便开口道:
“反正我晚上都是过来睡的,何必多花钱在一间房上?”我听了,瞪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整理好行李以后,我们便到楼下吃午饭了,我前脚刚踏下楼梯,便听到大堂里抽气声音不断,坐下以后,我才听见人们在说什么。
“好俊俏的男子,三妹,你看。”我们右手边的两位女子说。
“天啊,好漂亮的男人。他好像散发着光芒一样。”我们后面的一张桌子的一个妇人说到,我不禁挑了挑眉,瞥了祸水一样,散发着光芒?他不是超人,没有这种异能。
“他旁边坐着的公子也好俊俏啊,只是阴柔的气息太多了点。”我听了心里直流汗,本小姐本来就是女的。
“我长这么大也没看过那么俊俏的公子呢,还要一出现就两个一起,真的好兴奋。”
……
我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像刚才那个黑衣人那样带个斗笠,不然吃顿饭也像让人看动物一样。这个时候,祸水的手覆住了我的手,热量从手背传来,仿佛叫我不用担心。我抬眸看了他一眼。芍药点完了菜,开始留意大堂四周的环境。
“小姐,我看这件客栈不够爷爷的食肆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