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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作者:银色徽章(完结)第3部分(2 / 2)

“兵员都有定数,哪是说加就可以加的?”

“玲珑听说将军的汉军营有独立征兵之权。”

“哈哈哈哈……你倒是打听得清楚。”冉闵大笑起来,“这总不是从一碗酒肉得来的消息了吧?你可知入了我的府邸便是我的人,那些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可是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好像前几日就有个贱奴因私自向外传递消息被打死在了前院。哼哼……说起来这人你还见过一回呢!”

望着冉闵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玲珑不禁全身微颤。他知道若要冉闵杀死自己,断不会费那么多口舌。这只怕是他要给郑樱桃和自己一个警告,不可以随意窥探他府中之事,却也不至于因此和郑樱桃反目。

玲珑想通了个中关键,在心中拿捏了一下分寸才开口道:“玲珑对将军的心意天日可表!玲珑只是思念将军的伟壮,绝没有半分旁的心思!”

闵冉微微一怔,轻笑道:“伟壮?呵呵……你这小杂种倒有几分意思。三日之后我要亲自点兵,你若能穿戴整齐绕着校场跑上三圈,我就是带了你去又有何妨?”

作者有话要说:真奇怪,明明没挨鞭子,我的喉咙肿么也那么痛?撑不住了,我怕感冒,还是早点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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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五 章 。。。

玲珑是被抬着去军营的。

当然,各中的经过他是丝毫不知的,因为他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日的傍晚了。虽然上了药,身上的鞭伤还是让他足足两天下不了床。直到第三日一早,他才勉强可以站起身。

与冉闵约定的日子已经到了。

“你小心!这个可不轻啊。”胡六见玲珑伸手取自己手上的铠甲,不禁出声提醒,“我虽然给你找了件最轻的来,可也有七七四十九斤重呢。”

冉闵带的全是步军,因而他营中的铠甲多是筒袖铠。

这铠甲是用小块鱼鳞纹的铁片缀成圆筒形的甲身,前胸和后背连在一起,还连带着两个铁筒袖,所以被称为“筒袖铠”。 步军的筒袖铠从七七四十九斤到八八六十四斤,分成大小厚度各异的七等,如今胡六给玲珑送来的便是最轻薄的一等。

这时玲珑方才明白,冉闵口中说的“穿戴整齐”竟是要自己身穿重甲!

费了老半天功夫,才替玲珑将那一身铠甲穿好,胡六见他那摇摇欲坠的模样不由摇头:“依我看,留在府里做些粗活也总好过上战场拼命不是?你这样子实在是……”

“多谢六哥关心。玲珑既想伴在将军左右,这些苦还受得。”玲珑勉强一笑。更何况自己用这样的法子重新进入冉闵的视线之中,若是现在打退堂鼓回去偏院只怕日子绝不会好过。

“也罢,你且走几步我看看。”虽然弄不明白玲珑到底看上自家将军哪一点,不过胡六转念想起冉闵的过人之处,估摸着纵使有一两个男子对他心生爱慕也不奇怪。

玲珑不禁苦笑,穿着这身铁套子,莫说是跑,他连迈腿都有些勉强。他试了几次总算是找到一些诀窍,发现步子要短、身子要正,才不至于跌倒。

营房外突然响起号角之声。

胡六侧耳听了听,连忙道:“将军就要升座点兵了,我先去了。你自己慢慢走出来,校场就在东面,我昨日跟你说的地方。”他神色间有些担忧。

玲珑摆了摆手,笑道:“六哥尽管去,玲珑稍后就到。”

胸口的鞭伤还在火辣辣地作痛,玲珑知道此时要是强撑下去很可能会落下病根。可是,这本就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事。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闪过那个此生最重要之人的面孔。

这身子毁了便毁了罢。只要能达成心愿,让那人过上好日子,又何必要在乱世中苦苦挣扎着多活几年呢?

玲珑睁开眼,向着营门走去。

门外是亮得有些刺眼的日光,是数千人震天的呼喊声,还有那个可以决定他命运的人……

冉闵坐在高高的点将台上。

这一次奉命出征,他要征讨的对象却不是北方屡屡犯境的鲜卑族人,而是率军去攻打南方的晋朝。

此时的晋帝司马聃不过四岁,大权旁落,朝中诸事皆由褚太后说了算。今年二月原本的辅政大臣何充过世,改由司徒蔡谟领和会稽王司马昱辅政。

那司马昱虽有抚军大将军之衔,却并不通军事。可那三朝老臣蔡谟却不是好相与的。此人尤其精于防守,擅长反败为胜之道,是北抗赵国的核心人物。在蔡谟的带领之下,多年来晋朝虽然北伐乏力,可大赵却同样是南进不能,一直相持在长江天险两岸。

可这却不是冉闵此刻最烦恼的事。

他的麻烦来自于他手下的将领也罢、官兵也好,通通对于攻打同为汉人的南朝提不起劲头,全军上下的士气有些低落。所以他才特意在出征之前先在营中点兵演武,为的就是要激起众人的斗志。

冉闵一脸凝重地看着台下众将领带着各自的队伍交错着变幻队形,对此次出征自己辖下的兵马有多少战力有了个粗略的估计。

果然还是不及平日的三分之二吗?

冉闵皱了皱眉头,他不想在皇帝面前落下个消极怠战的口实。那么……是不是要放弃先锋官的位子呢?

罢了,此事还是全凭陛下决断吧!

冉闵明白他此时最好的选择就是继续当好这个和旁人殊无交情、只依靠皇帝恩宠的将军。当今陛下可不是个容易相信旁人的人,为自己身家性命计,为这三千热血儿郎一家老小计,也绝不能失去皇帝的信任。

冉闵一抬眼,却看到了那个在校场一旁跑得比走还慢的人。

他不禁眯起眼睛。

历来皇储之争都不是臣子们可以轻易碰触之事。“从龙之功”虽大,只怕为此粉身碎骨的可能却是更多。何况如今的太子石宣深受帝宠,是皇帝最心爱的两个儿子之一,怎么看都觉得把赌注下在郑樱桃身上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只不过皇帝当年对废太子石邃难道就不是感情深厚?

一国太子死后竟连个独自的棺材都没有,一家二十六口挤在一口棺木中。皇帝陛下的生性凉薄可见一斑。谁又知道今日的石宣不是明日的石邃呢?

更何况收下郑樱桃的人让皇帝觉得自己是个渔色之徒也不是什么坏事。古往今来的帝王最忌讳的就是毫无破绽的臣子。越是有弱点便越是好拿捏,这“忠”和“才”之间,但凡帝王都喜好取前者。

而且这个小杂种也着实对自己有些吸引力。虽然一向律己从来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那一夜却是真的销魂,现在想来还有些隐隐的怀念?

冉闵看着那人终于在才绕了一个半圈子后便倒了下去,不由皱起眉头。

罢了,收下吧。左右不过是个玩物而已,若是喜欢断没有委屈自己的道理。

他挥挥手,对着自己的亲兵低声吩咐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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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

玲珑站在汉军的方阵之中。

虽然并没有完成和冉闵的赌约,他醒来后发现自己还在军营就知道事情正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

说是要伺候冉闵,玲珑这几日却是连他的面都没有见到。将军不在营中,余下众人自顾自地操练,只留下他一个倒有些无所事事起来。

他白日里没有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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