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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2 / 2)

“为什么?”

晓晓没回答。

“对了,你退伍后那几天一直在忙什么呀?不是说好的,退伍了就来看我的吗?”

沈伟忠无奈地说:“亲戚朋友什么的,都来找我,这几天去做客都来不及呢。”

“哦?真的就这么简单吗?”晓晓瞪大了眼睛,一副无赖的样子望着沈伟忠,“这可不像伟忠哥哥的为人啊。”

“我的为人?”

“是啊!不是在你没退伍的时候,总说什么孤独啊,可怜啊,痛苦啊,寂寞啊什么的,退伍后,你还不大开杀戒?”

沈伟忠感到可笑极了,“什么大开杀戒?”

“那至少在这几天里是把刀磨的亮亮的,准备大开杀戒吧?”说着,晓晓呵呵地笑了起来。

“我还要磨刀吗?”

“是啊,伟忠哥哥这么帅,天生一把刀,不用再磨啦。”

“就算我是一把刀,周围的姑娘也都是大理石花岗岩什么的,我无能为力啊。对那些石头来说,纸才是最好的办法呢。”

“两次和我谈到钱了哦,原来伟忠哥哥真是个大财迷。”晓晓把汤匙放进汤里搅了一下,找到鱼片,撂起来放到沈伟忠的碗里。

“谢谢。”

“说什么谢谢呀,该是我说谢谢,今天可是伟忠哥哥请客哦。”晓晓的眼睛里在闪光。

沈伟忠盯着晓晓伸过来的手,真想一把抓起来,可这只是想象而已,凭他还没那个胆量和心理准备。他发现晓晓手指上闪亮的戒指,有意无意地找话题,“你喜欢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

“被你发现了!我原本打算拿下来的,戴着戒指是不是连整个手都不漂亮了?”

“不是啊,很漂亮。”

“可我有时候还是觉得不戴戒指,手更漂亮,当我把戒指拿下来,两只手平放在眼前,觉得最自然和清爽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戴呢?”

“有时候觉得不戴的话手指上少了什么似的,连工作都不舒服,我的工作是用手指的嘛。而且,对戒指天生有一种喜欢,也许别的女孩子也和我一样吧,那就干脆戴着。”

“不过,对戴戒指的手指可是有讲究的。”

“什么讲究?”

“戴无名指的话,就说明你已经结婚了呢!戴在中指上的话,就是订婚或恋爱,食指是没婚,对了,小拇指是失去婚姻。”

“你可真厉害,会研究这个,那戴大拇指上表示什么呢?”晓晓的说着,把手放在桌子上。

“从没见谁戴大拇指上去的啊!”

“那好,就请伟忠哥哥帮我把戒指拿下来戴大拇指上去吧。”

晓晓嬉笑地伸出左手,放在沈伟忠面前,右手托着下巴支撑在桌子上。

“为什么要戴大拇指呢?”

“伟忠哥哥不是不知道戴大拇指是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那大拇指就是个神秘的手指,我想戴大拇指上,看看会发生什么神秘的事情啊。我的手可在你面前放了好久了,好酸啊。”

沈伟忠左手抓住晓晓的手腕,右手轻易地从晓晓指尖拿下了戒指,当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手指,温暖迅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只感觉到晓晓的手腕好柔软,因为他不敢抓的紧,只是轻微地拿着,仿佛她的手臂是用豆腐做的,他只削稍稍用力,眼前这段漂亮的手臂会粉碎,像豆腐一样化开似的。沈伟忠更加清晰地看清楚了这只小手,是自己手掌的一半啊!他的手在部队里可是增长了不少老茧,皮肤也格外粗糙,不过现在似乎连老茧也重新睁开眼睛,获得了生命,大口大口西呼吸晓晓手指间的芳香,这使沈伟忠整个人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多么柔软的一只手,如果可以双手毫无顾及地握住,放在嘴边,那多好!

晓晓似乎一点力气也没使,把整个手都交给了沈伟忠,皮肉间青色的经脉隐约可见,这么细嫩的皮肤,也许能通过皮肤感受到他的心跳也不一定。

沈伟忠抬起眼睛看看晓晓,发现晓晓正直勾勾地盯着他拿住的那只手。

沈伟忠左手抱着右手,放在鼻子边闻了闻,或许还能闻到晓晓的芬芳!晓晓时刻在他脑海里徘徊不去。过了那么多天,他的手指竟然还能轻微地感受到抓着晓晓手臂那种醉人的情怀。手上的细胞也是有记忆的吧?它们记住了晓晓的味道,也许手指比他的记忆更能持久的记得,这是遥远而又原始的触觉,是最原始的本能反映!

一个礼拜前,圣诞节过了,却什么礼物都没送她呢,也没能去杭州再看她。她一定会觉得失望吧?我是个不称职的哥哥吧?沈伟忠想,我才不去为成为她的哥哥而努力呢,不称职也罢,最好她不要把我当作哥哥呢!可她这样叫,使我的动作都缩手缩脚啦,晓晓在一见面就对我和她应该发展成的关系划分了界限。心理学就是这么公布的:大多数女孩子都是这样,在一见到对方,就会在心里确立去要和对方建立起的关系,然而要打破这种心里已经形成的定格的心态,是很难的,而女方只会对在心里确立要成为情人的男子努力。这多可惜啊,这么好的姑娘,为什么总叫我哥哥呢!想抓住她的手都感觉难为情。

沈伟忠安静地躺在床上,竟然把所有过去晓晓跟他说的点滴都重新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

晓晓曾说过她出来外面工作已经三年了,首先是在广州呆了一年,然后就一直留在杭州。杭州这个城市有她故乡美吗?大山里的姑娘也许羡慕和喜欢平原吧,可沈伟忠却格外对大山感兴趣。他是一定要跑去云南看看的,他尤其喜欢云南姑娘穿民族服时候的样子,这种少见多怪,更增加了他对晓晓的喜欢。晓晓是纳西族的姑娘,当时,沈伟忠是第一次听说纳西族这个民族,他就觉得这一定是个神秘莫测的民族,连晓晓给沈伟忠带来的感觉也是神秘莫测的。这个带着神秘感觉的姑娘,也只有少数民族才存在吧!

如果能看见晓晓穿着民族服站在他面前多好啊!也算完成了他心底某个小小的愿望了。

“除了大山还是山,连找个人说话都没有!”这是种什么样的情形呢?沈伟忠寻思:她的家是在半山腰吧? 用毛竹搭起来的还是用泥土粘起来的呢?听说那边的人都很苦的,夏天的时候,蚊虫赶不尽杀不绝。如果这样纯洁善良的姑娘回到家里,不再回来,那多可惜啊!我也将看不见她了!她的清秀更是属于江南水乡的,而她的纯洁,是水乡女子所不具备的。沈伟忠竟然假想了晓晓的家是在一个孤绝的山腰,周围一点交通都没有,只有这样,才像晓晓说的,除了大山还是大山,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吧!只有这样,晓晓的习气才会一尘不染吧?才会如此纯洁,连她的衣袖里散发出来的气息都是那么清新!

沈伟忠尽在床上胡思乱想,因为他退伍刚回来,还没有工作,所以他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他拒绝了政府的工作分配,签下了城镇居民退伍自某职业合同,得到政府发放的两万块补贴。其实他知道,政府分配这个制度是名存实亡的,或者说是不存在的。现在沈伟忠在家,母亲欣喜异常,简直当他是个宝贝,因此,任他睡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来吵他。不过他母亲听到楼上有动静,就喊:“你起来啦?要不要早餐给你热一下?”

“哦!”沈伟忠敷衍道。他打开窗,望着窗外,对面是一幢更高的楼房,阻挡了他的视线,左边望过去可以望见道路两旁几株梧桐,还有一段路,就什么都没有了;右边是个酒店。哎!这就是湖州的景色啊!他感叹道。我还宁愿住在半山腰呢。

有这样抵触的思想,跟他是个自由崇拜者有关系。他认为,自由,就是融入大自然,让自己成为一只鸟儿翩翩;自由,就是想去哪就去哪,不用为俗事牵拌;自由,就是自己属于自己!他忍受不了人们对他斥责,忍受不了一切违背他思想和和违背属于他的人生观的东西,忍受不了趋炎附势,媚上欺下,他内心的自由崇拜感另他产生一种疾恶如仇的性格。可他不知道自由在哪里,只是对自己绝对的命令道:我要追求自由!连自由在哪里都不知道,一切追求都是徒劳的吧,自己本身就被自由概念围困的不自由了吧!

他当初所接触的各类著作,似乎给了他一种特别的思维方式和选择的生活方式!

还有一个多月不到就过年啦,过完年找工作,这是他对父母的承诺,这也是他自己撇开追求自由的想法建立在现实基础上重要的一点,正因为这,他才不至于成为了一个绝对幻想者。

沈伟忠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对他母亲说:“我想去杭州找工作。”

母亲听了一怔,说:“湖州不是很好吗?干吗要去杭州,这么远!”这是母亲相隔了两年没见面的亲情在作怪,在刚相距,他又想跑去杭州。

“湖州这么小,哪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啊,而且在湖州一点发展前途都没有。在杭州的话,至少也算大城市,机遇也会多点吧。”

母亲没说话,他们早就约定,自己想去做什么由他自己决定。母亲是个家庭主妇,除了孩子的终身大事,什么都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对孩子的终身大事倒可以卯足了劲,比谁都关心,但也因为孩子还年轻,并不用怎么操心。父亲是个普通农民,常年在江苏承包鱼塘养鱼,还请了几个伙计,养殖生意搞的挺大,十几年来,不仅在市区繁华的地段买了房子,还为沈伟忠将来积蓄了一笔可观的财产。

沈伟忠之所以要去杭州工作,目的也是显而易见的。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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