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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2 / 2)

唐锐叹了口气,只好先不想了,专心拿出英语课本默单词。

他做完今天预定的练习,又看了一会书,一看时间才发现不知不觉过了将近两个小时。小狗已经不在他脚边了,凑到床边踮着脚努力在往床上探,一会儿就把他的被子扒拉下来。唐锐过去把被子捡起来,嘘它:“别捣乱。”

小狗冲着他欢快摇尾巴,丝毫不见反省,又绕到林晴天那一边去,林晴天睡得正熟,一只胳膊伸到床沿外,小狗围着它转了一圈,嗅了嗅,唐锐正想阻止,它已经起劲地舔起来,把林晴天也弄醒了。

唐锐立即抱起小狗进厨房,果断消灭现场。他装得若无其事地回来,林晴天正坐在床上发呆,发完呆就抬腿下床——

“——哎!”他吓一跳,一脚踩到毛茸茸软绵绵的一团,赶紧把脚缩上去,小土狗得意地咬着他的拖鞋,叼住战利品就甩着短尾巴奔向厨房。

林晴天穿着右脚一只拖鞋吃早餐,又单腿跳着洗了碗,又一跳一跳回房间里。

唐锐在他吃饭的时间,教会了小土狗怎么把拖鞋有目的有方向地叼着来去,虽然过程比较曲折漫长,最终还是让小土狗成功地把鞋子又叼回到了林晴天面前,狗还是那只狗,鞋已经不是那只鞋,满是口水和牙印,林晴天嫌弃地看了一眼,哼一声表示自己的不屑,脱掉另一只鞋,坐到床上去。

他立即就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了:小土狗汪了一声,欢欢喜喜地把已经玩厌了那只鞋丢下,叼起新的玩具——左脚那只鞋的兄弟,开始用自己的口水和牙齿进行新一轮的洗刷。

他们的午餐照样在家里解决,无分人狗老幼,各自一碗面条,林晴天给唐锐多加了一个荷包蛋,唐锐又把排骨夹了一块给小狗。

小土狗美滋滋地啃着骨头舔着盘子,并不知道脑袋上方的两个人正在讨论它的命运前程。

“小赵哥那边行吗?”

“他和咱们差不多。房东也不许养宠物,就算房东许可,我也不敢把活物交给他养……”

“小赵哥的女朋友呢?”唐锐想起一起旅游的李晴,人看起来又温柔又漂亮。

林晴天摇头:“李晴怕一切长毛的东西,特别是狗。”

“晓春姐呢?”唐锐终于想到一个靠谱的了,“晓春姐不怕狗吧?”

林晴天沉默了一下:“她是不怕,但是她到现在为止还没养活过一只活的宠物。连乌龟到她手里都是死路一条……”江湖人称动物杀手。

“……”

他明显的沮丧,连林晴天也看出来了,只好安慰他说,“没关系,过几天我再问问别人。肯定有别的办法的。”

星期一返校的早上,唐锐出门前依依不舍地把狗摸了又摸才走了,他心里有悲观的预感,也许等星期五回来,小狗就已经被送走了。

他知道林晴天说会有办法,也只是个无奈的安慰。事实是,这样的小土狗在乡下或许还能有人要,而在这里,估计唯一的价值就是它四处流浪,东躲西藏地熬到差不多大了,再被狗贩子捉住当成肉狗卖到饭店里。这就是它最可能的命运。林晴天肯定比他还清楚这一点,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

不管如何无奈,狗也要过,人也要过。

唐锐并没有一直把狗的事情记着,至少在学校里,他还有更多现实的问题需要面对:永远没完的测验卷子,或讨厌或无感或喜欢的老师,闹哄哄的同学,吃饭睡觉起床读书,等等。

昏天黑地,风平浪静,一转眼又到了周五。

唐锐回到家,在楼下和房东太太打了个照面,对方笑眯眯地问他放学了?唐锐说是。

他顺手收走已经晾干的衣服。房东的小孩在旁边玩着橡皮泥,捏了半天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伸给他妈妈看。他妈妈捏在手里看半天,看不懂:“这什么东西?方块?”

“小狗啦!”小孩气得腮帮子鼓鼓的:“这个是四条腿,还有尾巴哎!”

“好好好,狗就狗啦。”房东太太应声:“可你这四条腿都不一样长的,哪家狗腿长这样子?”

唐锐忍不住笑了,他抬脚往楼上走,忽然想起来,不知道那只狗还在不在楼上。也许,林晴天已经找到人愿意收养了它了?还是……

他的心悬着,直到打开门,房间里安安静静,没有一条小东西跳出来冲他叫,厨房里那只纸箱子也不见了。甚至连林晴天的拖鞋都已经洗干净,在玄关处摆得好好的。

唐锐的心轻轻地落下去,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口气压在心口,沉甸甸的喘不出来。

他对自己说,没事,大概是找到收养它的人了吧。应该是的。

但是这话哪怕是在脑子里过,连他自己都觉得,是太天真了。

林晴天在桌上给他留了一张条子,说自己今晚加班,要晚点回来,他要是不想自己出去吃,可以过去食堂吃饭。

唐锐慢吞吞地蹭到派出所,人还是没精打采的。他在门口遇见了梁晓春,后者带着两个浓妆艳抹的女性在往外走,见了唐锐就停下来:“来啦?”她说:“小林好像刚出去,你自己去吃饭吧,待会他就回来了。”

唐锐目送着她走了,自己也转个方向,没啥兴趣地朝食堂走,但是几声狗叫声忽然把他给引住了,唐锐不敢相信地看过去,在派出所院子里一角树下,一条小土狗被一条绳子系着,活跃地冲着进出的人跳上跳下。

唐锐惊喜不已,“……你怎么在这里?”他想唤它一声,又想起它还没名字,只能用力摸它头。小狗高高兴兴地用脑袋蹭着他的手,又把前腿扒上他膝盖。唐锐握住它两只爪子轻轻地摇着,小狗喉咙里发出玩闹的咕噜声,伸着脖子,想把舌头伸过来舔他的脸。

“别玩啦,”有人在身后说,林晴天已经回来了,唐锐站起来看着他,一时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又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它怎么……可是……我们能留着它吗?”他问出最想知道的。

“只能暂时留着几天,”林晴天说,“等再过几天,还是要送走的。”

吃饭的时候林晴天才把到底是怎么回事说了。

唐锐上学,林晴天也要上班,所以开始几天都是把狗锁在房间里。小狗的伤好得很快,到星期三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影响它的活动了。也许是被锁了几天也烦了,那天居然偷偷地溜出来,一路跟着林晴天走到了派出所里。

林晴天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把它送回去,只好先让它在这边呆着。幸好小狗也不吵闹,他工作的时候它就在院子里待着,等下班的时候又跟着林晴天走回去。

一连来了两天,所里其他人也没注意,所长老李却发现了,问是谁的狗。

群众便遥指林晴天。

林晴天就解释说是在街上看见受伤的小狗就带回来了,没地方放,所以……

他眼巴巴地看着所长,所长没奈何,只是说让尽快处理。而眼下对于小狗的去留,换言之,就等于是默许先留着了。梁晓春还给它找了条颈圈和狗绳,防止它去扑人。

“对了,”林晴天说:“它已经有名字啦。”

名字是众人集体表决的结果,pk掉一系列旺财、招财、X财等带传统猫狗名字之后,小土狗光荣地拥有了一个更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名字,小白。

☆、第 58 章

小白是一只六个月大的小土狗。用比较规范一点的说法,叫中华田园犬。

在城市还没有成为城市之前,狗狗们都是自由自在地在乡村的黄土路上撒着欢乱跑,每天或者乖乖地分得几口残羹剩饭,或者各凭本事找食吃。天大的事情不过就是看家,遇到了看对眼的对象就骑跨上去幕天席地地办事,也不随地大小便,事后一定记得挖坑埋掉,从来不需要电线杆给它们尿尿。

小白没赶上那个好时候,作为一只普通的城市狗,它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就在这里生存着,它甚至不知道,在有些时候它的存在就是违法的。

小白只是努力地一天一天活下去。

有东西吃的时候就多吃几口,找不到东西吃的时候就忍着,天晴的时候就找个暖和地方晒肚皮,下雨的时候就找个洞躲起来。被欺负的时候就要赶快跑,遇到好人的时候,就要好好多摇两下尾巴。

不过后面两条,它总是不能够分得太清楚。

总有小孩子想摸它的头,但是一边的大人就会很凶地把它轰走,还有人用石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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