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1 / 2)

>我姐在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城市上学,咨讯比较发达,每次回家都给我灌输很多港台的先进文化,我的第一盒卡带是她给我的生日礼物,正版的,歌手是杨庆煌,制作人是谭健常,第二盒是杨俊荣(没错,就是很多年以后周杰伦签约公司阿尔发的老板)。我姐为了显示她的优越感,经常给我传播一些骇人听闻的内幕消息,比如一个奇丑无比的老男人赵传打败了人见人爱的小虎队,张雨生其实是男的,潘美辰才是女的,齐秦曾经是个少年犯等等。

直到她后来教我学会用短波收听敌台,我才知道她的消息来源。我家乡在南方,离

福建很近,所以能听到杂音很大的台湾音乐节目。我最早的流行音乐教育就来自那里,我爸经常吓唬我,说没准哪天就被派出所当特务给抓走了。为了隐秘起见,我用耳机听,是那种一个耳朵的

半导体耳机,我在外面还加一个冬天用的护耳套,搞得像一个真正的谍报人员。

上大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学校的一个报社,开始以文艺青年自居,文艺青年的所有缺点我都学会了,比如,不修边幅、恃才放旷、藐视权威、不和普通群众为伍等等,我和几个进步青年结成了小团伙,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喝酒抽烟,畅谈文学和爱情,俨然是魏晋名士。我的强项是写小美文和针砭时弊的小杂文,当时给我影响最大的是米兰昆德拉和王朔,我在给别人总结我的文学生涯的时候经常说,王朔是我的形式,米兰昆德拉是我的内涵,翻译成正式的说法就是可读性和思想性并重。所以,一方面我得到了同行的尊重,另一方面又赢得了很好的票房。我的文章在报纸上刊出后,立刻名声大噪,走在路上,经常被女青年指指点点。二年级我就成为执行主编,在报社成立五周年的时候,我编了一期报纸,成为后来报社的标准教材。

可惜好景不长,我们的主编比我还不修边幅、恃才放旷、藐视领导,对学生会诸多领导完全不放在眼里,搞得他们特别没面子,结果被主席摆了一道,报社撤销原来的编制,并入秘书处,指派秘书长做主编,纳入了校会强有力的监控下。我一气之下,带领所有骨干人员退出了报社。

我的文艺生涯从此转移到了北洋艺术团,我在合唱团唱男低声部,同时担任艺术团的秘书长、团刊《北洋潮》的主编、话剧队队长。我们的指挥姓任,他热情洋溢,指挥的风格基本上可以用张牙舞爪来形容,每次演出他都占去了很多戏份,因此他成为当时学校的三大名人之一。另外两个名人,一个是外教胖玛丽,她因为身材极胖成为校园里的一道风景,一个是公共澡堂的播音员,每到澡堂快打烊的时候,校园里就会回荡着他苍老磁性、有板有眼的嗓音:各房间洗澡人员请注意了,还有十分钟就要停水停电了,请大家抓紧时间,尤其是来得晚的和洗得慢的,更要抓紧时间。很多年后,同学聚会,大家居然异口同声一字不漏地把这段话背了出来。

我们的合唱团在高校里赫赫有名,号称梦之队。有一次参加市里的大学生合唱比赛,隔壁一个学校自我感觉很牛比,还特地从电影厂借了全套的红军军装,准备靠一首《大渡桥横铁索寒》问鼎冠军。比赛之前,我们合唱团上台试音,大家走了一个“1,3,5,1”的和声,立刻,全场寂静,都听傻了,因为在大家的观念里,合唱只是群众歌曲大齐唱,根本不知道合唱是这样的。该校领队一看形势不对,赶紧给学生打气:“同学们,没什么了不起,只要我们发挥正常,一定可以保三争二的。”

我在合唱团里是个异类,因为我喜欢摇滚乐,而且积极推动合唱的现代化进程,我认为要让年轻人接受合唱,必须创作和演唱新的作品,我曾经把罗大佑的《水上花》改编成四声部的合唱,那份谱子交到指挥手里就再无后文了。我对合唱事业的兴趣仅此而已,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我的理想永远在别处。

毕业以后我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我的领导是“红十字”乐队和“虹”乐队的前贝斯手,他经常向我提起和赵传、齐秦在一起的日子。在我听来仿佛就像传奇。前贝斯手在离开公司的时候,把一台老爷级的合成器和一台音源留给了我,我准备过两年当文物卖掉,它们很有可能参与了《纪念日》的录制哦。不过有一点令我很泄气,我在唱片的工作人员中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名字,嗨,也许署的是艺名呢。

再后来,我去一家唱片公司工作,成为职业文艺青年。我的老板是最早把齐秦、赵传引入大陆的人;公司的音乐总监就是台湾著名的制作人谭健常,我给他做了两年助理;后来因为一张唱片在台湾发行的事儿,我们还和阿尔发公司的杨俊荣合作了一次。

回头一看,人生的因缘际会真是神奇,似乎我现在所作的一切,在童年的时候都已经留下了伏笔。一个文艺青年的花样年华莫过如此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

,否则人生就是不健全的,对中国人来说尤其重要,我认识几个人在国外混了几年,生活条件挺好的,最终还是“拒绝了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的高薪聘请”海归了,说到底,还是寂寞难耐啊,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帮可混,就像手机没有短信功能、上网不是宽带、欧洲杯期间有线坏了。

在古早古早的武侠时代,人们加入帮派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有大哥罩着你,如果加入的是黑道,在交保护费的时候就可以打五五折,如果加入的是白道,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交保护费,当然你还要交武术培训费、医疗保险、机场建设费等等,好在白道比较讲信用,你可以“学不会再学,学会为止,毕业后包分配,工作单位是著名镖局和保安公司,月薪不低于二两银子……”

到了文革,这一帮派传统被发扬至极限,山头林立,有时候一家人就分属好几个派别。我的二叔为人极其老实,有一点木讷,所有帮派都不愿吸纳他,于是他一努力自己拉了个山头,号称“卷巨浪造反队”,然后以“替你打柴”等诱惑把两个小弟弟强行收了进来,为了博出位,他还策划了一次全国大串联,没想到在最后关头被两个弟弟出卖,没等走出村口就被我奶奶拿获,就地饿了好几顿,从此绝了做大哥的念头。

说来惭愧,等到我混江湖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胸怀世界的志向了,连在学校争个武林盟主的想法都没有过,当时我们一共六个人,号称六人帮,基本没做过什么撑场面的事儿,顶到头也就是别人斗殴的时候,我们在旁边摇旗呐喊,下地偷过老乡的庄稼,骚扰女同学未遂……唯一算得上人物的是老三,他是个狠角色,常年带着冷兵器和火器,参加过正式斗殴,多年以后承包了一个煤矿,是我们之中最先富起来的。我排行老五,因为学习好,主要担任让人抄作业、考试协助作弊的技术工种,代表了我帮的先进发展方向,作为回报,每次下地偷黄瓜,他们只让我在田埂上望风。多年以后,我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刹那间有一点恍惚,眼前闪现的是六个少年在田埂上拼命逃窜的景象,跑得如此鲜衣怒马、意气飞扬。

上大学以后就不时兴这种江湖组织了,都改叫社团了,比如,书法促进社、追捕UFO办公室、腿毛研究会等等,我是文艺青年,所以一直混迹于学校的文艺圈,一开始是在学校的报社,我们当时有三个人号称三驾马车,每周在报社举行一次座谈会,半箱啤酒、两包恒大,话题关于音乐、文学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至今我都认为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阶段,它让我学会了一种姿态:我们永远在逃脱这平庸的生活。后来我加入了学校的艺术团,在那里我发现了一种新的生活——音乐,几年后,我义无反顾地把音乐当作了我的事业。娱乐圈我熟啊,从爷爷那辈就在娱乐圈混,我出生在一个大剧院,跟当地娱乐界名流一直厮混了十几年,我后背有块胎记,镜头拉远了看,赫然就是四个大字:我们熟悉娱乐界。

娱乐圈的切口我都懂:有个哥儿们攒了一个穴(搞了一个演出),你们的艺人来不来?

谁接的地,不是水穴吧?(谁承办的,不会不靠谱吧?)哪能呢,梦导的活儿。

有储吗?(有出场费吗?)均储,每人一个半。(出场费平均,每人一万五。)储太低了,除非让我们艺人攒底(压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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