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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2 / 2)

淳于恪拿着蒲扇站在那里,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是被炉火烤的,还是窘的,他的脸微微有些泛红。

“我不是故意的,看你人不在,就想帮你看着火。”他看着青柠说。

知道自己错怪了人,青柠不好意思的微微红了脸,道歉道:“对不起,错怪你了。”

“没事,你又不是故意的。”淳于恪说着,指了指炉子上的药罐道,“你看看,好像熬的差不多了。”

青柠用布巾衬着手,打开盖子往里看了看,又有筷子戳了两下,点点头:“嗯,已经熬好了。”说着,她就拿布巾裹着药罐的把手,跨步进了厨房,小心翼翼将药汁倒进了碗里。

淳于恪也跟了进去,一边看着她的工作,一边找了个机会问她:“对了,你刚才去什么地方了?”之前几天,他都一直看着她,她还不曾在熬药的时候走开过。

“我去帮姑娘收拾东西了。”青柠说着,脸上浮起一抹忧色,道:“姑娘明天就要出门了,真担心会不会出什么事。”

这件事,淳于恪也听说了,便安慰她:“放心好了,有兴哲哥哥在,不会有事的。”

“我知道。”青柠点点头,面上愁容不减,“我不是不相信兴哲哥哥,就是不放心姑娘,小诚哥又不会功夫,要是能多带些人去好了,就算一个也好。”

淳于恪听着,眼珠子咕噜一转:“要不然我去?”

“你?”青柠听着一惊,转头看着他,眼中满是怀疑。

淳于恪使劲点头:“我从小就跟爹爹学功夫的,还曾经杀过一匹狼呢。”虽然那匹狼还只是一匹小狼,不过也算是匹狼不是。

青柠看着他,一脸崇拜:“真的吗?你好厉害。”

淳于恪窘的满脸通红,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跟兴哲哥哥差得还远呢。”

“那你帮我照看好姑娘好不好?”青柠激动的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淳于恪低头怔怔看着被她绵软的小手紧紧抓住的手,脸顿时更红了,更不好意思的说不出话来。

青柠见他半晌不说话,只低头看,便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陡然回过神来,像抓着烫手的山芋一般,猛地丢开他的手,不过也已羞红了脸了。

“你放心。”过了好一会儿,淳于恪才顶着那张依旧微微有些泛红的脸,抬头正色看着青柠,说道:“姑娘也是我和海棠的救命恩人,我会好好报答她的。”说着,转身就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道:“我这就是见姑娘……”

等他走了好一会儿,青柠才猛然想起他刚刚说了什么,为难的紧了紧眉,端着半碗汤药,一边往谌瀚的房间走,一边想,只怕姑娘不会答应的吧。

但她经过文采菁的房间时,正好看到淳于恪满脸沮丧的被赶出来。

“姑娘不答应。”他低垂着脑袋,悻悻然说道。

青柠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听到这话也不免有些气馁:“我就知道。”

淳于恪不忍看她这般,试探着小声道:“要不,我们不告诉她,偷偷跟着去?”

青柠听着眼睛一亮:“怎么偷偷……”话没有说完,她便猛然收了声,差点忘了,他们现在可就在姑娘的房门口。

她向他做了个嘘声的手势,指指隔壁房间,小声道:“我们去那里面说,不过记住,当着那人的面可千万不要说姑娘两个字。”

淳于恪自然是知道姑娘女扮男装的事是要保密的,了解的点点头,跟着青柠溜进了隔壁的房间商量大事。

青柠一边给谌瀚喂着药,一边跟淳于恪商量偷偷跟去的办法,直接将半碗热气腾腾药喂成凉水,他们也有了法子了,对视着两双小眼睛里不停闪耀着贼兮兮的光芒。

谌瀚一直在旁听,很快也知道了,住在隔壁的那个可恶的小子要出门的消息,顿时兴奋的不得了。可是这样的兴奋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冷了下来。有什么好兴奋的,那小子不在,除了每天再也不必被调戏以外,基本没有什么好处,腿还伤着,走不了,自然也跑不掉,不能说话,也不能让这个小厮将药定量喂给他。除了少个人外,他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哎……

文采菁自然不知道他们竟然还在谋划着这些,第二天一早就按照原定计划与田诚和澹台兴哲一起出发了。

不少人都出来送他们,一直送到城门口,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来了,所以,就算青柠拉着海棠都出来送行,却独独没有看到淳于恪,文采菁也并不觉着奇怪,她还不知道,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淳于恪就已经偷偷摸上了马车,躲在了某个角落里了。

出那满城不多远就是双岔路,一条就是他们来时的路,另一条就是继续北上的路。

就在他们出了城往北走了不到半个时辰的路,坐在前面车轼上赶车的澹台兴哲就远远看到两匹马迎着他们疾奔而来,然后一左一右从他们的马车旁飞驰而过。

在路上遇到别的路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那两匹马上的人穿着都很普通,并不显眼,所以,澹台兴哲也没有特别注意,他不知道,这两人进了那满城后就直奔奴隶市场,将昨夜喝了酒还在床上酣睡的牙人从被窝里挖了出来,拿出两张画像让他指认,画像上的是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画的惟妙惟肖的,正是淳于恪和海棠。

“说,他们在哪里?”那两人目露凶光,直接将刀子架上了牙人的脖子逼问。

那牙人怎敢隐瞒,当即就说了实话:“被、被住在驿馆的大周商人买去了。”

第128章 过往(补昨天二更)

“姑娘打算去哪里?”

门是出了,文采菁却一直都没有言明要去哪里。在路上跑了大半个时辰,仍不见她讲明,澹台兴哲终于忍不住询问,北上的路虽然有一条,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可都是不按照路走的。

文采菁这才拉开车门,从马车里探出头来,若有所思盯着他看了片刻,道:“我想找个地方,再找几个懂马的人,建个马车,你知道该去哪儿找吗?”

前天在茗香茶馆跟百里锦江谈完生意,正准备要走的时候,他忽然叫住了她,问她:“你是不是还打算要在这里建个马场?”她很意外:“你怎么知道?”他笑得像只狐狸:“我是老狐狸,你是小狐狸,是同一类的,你在想什么,我自然能猜到几分。”她立刻顺势道:“那不知道百里老板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他神秘兮兮道:“只要问你身边的那个小子就成了。”她身边的小子?她身边除了澹台兴哲,可没有其他能问的小子。她还想要跟他细问,他却已是不肯说了。

澹台兴哲意外一惊,不由拉紧了手里的马缰绳,马哕哕叫了两声,停了下来涓。

“怎么啦?”田诚不解的看着他,一头雾水。

“姑娘想要养马?”澹台兴哲惊讶的转头看文采菁。

文采菁点点头:“成群的。垦”

澹台兴哲犹豫了一下,为难的皱了一下眉,似是经过了一番挣扎,才道:“我能帮姑娘找到合适的地方,也能找到懂马的人,但这事只怕还是成不了。”

“为什么?”文采菁不解的看着他,在她看来,地方有了,人有了,再加上她的银子,差不多也就成了。

澹台兴哲甩了一下马鞭,一边继续往前走着,一边说道:“不瞒姑娘说,我们澹台部落的人几乎个个都是养马的好手,姑娘要找个懂马的人并不是难事,要找地方,草原大的很,也不难。”

文采菁听着眼睛直发光:“那怎么还会成不了?”

澹台兴哲眸光一暗道:“我输了一场赛马。”

文采菁听着一怔,不明白:“这跟赛马有什么关系?”

“我们澹台部落虽然不大,一共也就百来口人,但因为个个都养马的好手,在草原上也是颇具盛名的。”澹台兴哲娓娓说道,“好几个大部落的首领都想要招揽我们,但我们独来独往惯了,向来谁的帐都不买。他们也不敢轻易动武,生怕惹来其他部落首领的不满。几十年了,一直都相安无事的,直到半年前,淳于部落的首领淳于勇武来了我们部落……”

“淳于部落的首领?”文采菁听着愣了一下,很快想道:“就是阿恪那混小子的叔叔?”话音未落,她便好似听到马车里有什么东西“咚”的轻轻响了一下。她立刻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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