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尔顿,看哪!”
“办证?唉,我得买个行医执照加教师资格证套餐……”
“不是!看通缉令!悬赏……”
“哦?好耶,先看看赏多少?”
“雅比雅比的格里纳威女伯爵,与其地下情人……”麦克米伦指着墙边告示板上酷似诗人的画像,“搞错了吧……”
“没错了,这样的面瘫哪会有两个!问题是找一个通缉犯难度不小,不然赏金也不会定得这么高了。”艾尔顿数着数字的位数,吹了声响亮的口哨。“麦卡我们发了!”
麦克米伦移动手臂指向诗人边上艳光四射的美女头像,默不作声。
“啊……哈哈,搞错了,绝对一定是……搞错了无疑!误会误会!”艾尔顿傻笑着,“往好的一面想,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向人打听:‘小哥,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年近三十、高挑精壮英俊不凡的艺术家气质死人脸在逃犯啊?’……哈,哈哈。”
“……”
“嘻嘻嘻。”
“……”
***
诗人和女伯爵的罪名是:造反。
“造反是什么?”麦克米伦大口咬着热乎乎的葱饼。
“使物体朝着反方向相对运动。”
“骗人。”
“本坎特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强制实行阶级和种族隔离。国王专搞个人崇拜,官员腐败……”
“奴隶是什么?”
“水。”
“给你。”
“手。”
“哎。”麦克米伦把饼塞进嘴里,空出手放到艾尔顿向他伸出的双掌中。“干嘛?”
“这就是奴隶。”
“……”
“总之这个国家有很多正常人都会想反的东西啦。你师兄大概一不小心冲上岸,撞到脑袋得了失忆症,就不由自主地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中了。”
“……”麦克米伦又不说话了。
艾尔顿自顾自拿出一本《爽歪歪·筋肉大哥哥伴你一起去流浪》,朗声读到:
“本坎特国境内原有三个民族,以几年前当权的‘糊糊族’和‘稀稀族’之间的种族大屠杀闻名于世。一夜之间,全部稀族人被糊族邻居和邻居的奴隶残忍谋杀。凶手使用的割喉工具是国产的5块钱两把的西瓜刀,动机是‘看不爽’。现在该国境内还剩下‘糊糊族’公民和‘洼洼族’奴隶。洼族人的特征是较白的肤色和固有的奴性。”艾尔顿读到这里停了一下,抬头看了看麦克米伦,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臂,感叹道:“还好我们这种海边的野孩子都比较黑,产地瑞尼的小白/脸一定是被人抓去卖给那个女人的。又白净又斯文,搞不好已经被奴隶主们操到不成人形了!”
“……”
“喂喂,给点反应啊!很无聊呐!”艾尔顿无奈,接着往下念:“洼族人迟钝庸俗,令人感觉很可笑。他们没有身份证明书,只有签订的卖身契……每天下跪……还有这里,一打好的奴隶比一头母牛贵一点,……呃,这条写得好,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叫他们做什么都行。是很重要的劳动力……”
念着念着,念不下去了。艾尔顿将书摔在地上。“狗屎!”
麦克米伦有一口没一口咬着饼,觉得难以下咽。如果师兄真的到了这个鬼地方,肯定会想要做点什么的。他把剩下的饼塞给艾尔顿,拾起《去流浪》继续阅读。
关于奴隶的部分他现在还读不懂,但是本坎特把国内的种族歧视当成自尊自爱,把对泽曼斯比人的民族仇恨当成爱国主义。
他们只不过是忘记了,除了民族尊严、国家利益,还应当留给儿女们一些作为“人”需要的材料,比如爱与宽容。太多的憎恨,太少的宽恕,和再也不存在的爱。
“不可以忘记国耻!”国王在加冕典礼上说过:“泽曼斯比人在800年前对我国的侵略和践踏,每一个国人都要铭记于心!我们要团结起来,让那些生来就带着罪恶的泽曼斯比人没一天好日子过!我们要抵制泽曼斯比生产的商品!谁要是使用了他们的东西,为他们说好话,和他们亲近,谁就是叛国!”
为什么?生为泽曼斯比国的人民,连婴儿都该遭天打雷劈吗?该被谴责的是侵略行为呢,还是侵略者的子子孙孙呢?为什么,这些种族主义者以爱国主义者自居?
为什么?
本坎特国每年都抢在新年到来之际赶着处决一批死刑犯,好为当地治安官的年度政绩添上最后一笔。而别的国家,据他所知,出于人道考量,都会让那些犯人至少过完年再死。因为是该死的囚犯,都是罪该万死的坏人,所以早就已经不被当成人类对待了吗?麦克米伦想象着行刑官心安理得地洗洗手收工回家,阖家欢乐幸福美满。民众狂热高呼“大快人心!”……那么,死者的妈妈这个新年要怎么过呢,她也欢呼着“大快人心”吗?
国王还在法典中规定,他的思想言论都要出版成教科书,他说的话都要成为法律。“莫在饮料店里谈论国事”,“要做到爱国,就是无论官员多么无能,政策多么不合理,都要拥护我的政府”,“整顿官僚腐败,靠的不是什么荒唐的‘监督机制’,而是领导者的决心!”
……
为什么?
第四十一章(3…8)
本坎特人相信,有些人生来便是可恨的,比如泽曼斯比人。他们还相信,有些人生来便是该受苦的,甚至连洼族人本身也这么认为。
“超过你的脑容量了。”艾尔顿从麦克米伦手中把书抽走。
艾尔顿一边找人,一边又干起了卖药的勾当,作为掩护。
“祖传秘药!包治百病!狐臭口臭牛皮癣,疯病癔病出齿热!”
他们沿着海岸找了八九天。路过一个甘蔗种植园的时候,麦克米伦看到了活生生的奴隶……触目惊心。正当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什么都见过了,却又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原来,根本用不着害怕海怪和石头人,相比那些,人类本身就具有做出最恐怖恶行的能力。他又不想开口说话了。
要是有一种药,能够治好洼族人的“认命”,和挥舞着鞭子的糊族人的人性,……根本没有那种药。
……
“你听见了吗?
那是人民的歌声。
属于不愿再当奴隶的人们的音乐。
你听见了吗?
回应心跳的战鼓。
属于争取自由人权的人们的战斗。
你看到了吗?
那是我们的旗帜。
属于迎接全新时代的人们的标志。
你看到了吗?
……”
一直以为距离遥远的人,就在眼前。
美好的诗歌,饱含对光明的向往与憧憬,那是黑暗纪年留在世间的遗产。
诗人坐在井边弹唱,来取水的奴隶们受到歌声的蛊惑,驻足聆听。看来,他没有学好改变容貌的魔法,只是将头发漂白成稻草色,在下巴贴了一把瑞尼常见的那种大胡子充作变装。乐声渐止,胆小的奴隶们很快散去。诗人不以为然,扶着他的七弦琴,只顾着调整有些变调的琴弦。
“你在搞什么?人权运动吗?”艾尔顿远远地打招呼:“嘿!死没良心的,抓到你了!”
诗人抬起头,俊朗的眉目,带着麦克米伦再熟悉不过的成熟、坚忍和温柔。
“麦卡!”
“师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