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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陶醉了好一会儿,他才拽了一下铃绳。这个装置最早是犹太人肋尼的杰作,目前已经广泛应用在富贵人家之中,这东西其实很隐蔽,万一有匪徒闯进密室,主人只要悄悄踩一脚绳子,门外的铃铛就会响起来。主仆之间如果默契很深,会从铃声的节奏中,听出很多内容。
果然,一共进来了三个人。
“春熙,你去把这历书送到周胤那边,就说朕看过了,很满意。就是首批刊印量太少了,朕再出2万两,印他个十万、八万册,到时候免费发放,一定要让更多的人,看到这部历书,还有其中的图谱。听明白了吗?”
“臣遵旨!”
春熙干脆的答应之后,立刻上前抱起这些卷宗,退出了上书房。
“王坤啊,那个张彝宪、阮大铖他们两个,现在住哪儿啦?”
“回皇上,张公虽被贬谪,但并未离开宫里。按例,可以住在浣衣局。阮大人因为跟张公关系不错,臣就想着把他们两个安排到一起。可浣衣局中多有女佣,因此说,为了忌讳,臣给他们安排到东厂胡同那边了。”
“…”
小朱有点无奈的看了看王坤这个笨蛋,内外勾结历来是政治雷区,阮大铖这样的名声,张彝宪这样的口碑,他们俩总往一块儿凑合,完了,这个王坤还把两个家伙放在了东厂,这个更加敏感的地带。实在是容易出事儿啊。
“算啦,朕懒得管了,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你去跟他们说一声,明天早朝,朕于朝会上听他们公开奏报。”
“…”王坤略略一愣,因为天子不上早朝已经停了小一年了。这冷不丁的,因为张彝宪和阮大铖而重开早朝,究竟是福是祸呢?
但多年的职业训练,让王坤不敢长时间不给皇上回话,连忙一躬身,道声遵旨,也退出去了。
剩下的,就是方正化了。
“正化,桃花票带来了吗?”
“回皇上,桃花票乃是叛逆之物,呈君御览,恐怕于礼不合。臣带来了,但不敢拿出来。”
“嘿!”小朱气得一哆嗦,这不废话嘛!“你带都带来了,干嘛不拿出来?最多朕答应你,将来实录上就说是王坤他们拿过来的就是了。”
“臣不敢,只是请皇上责罚。”
“…”
小朱张了张嘴,沿江六省,旧党自主发行的桃花票,已经在市面上开始流通了。他曾经想让张彝宪弄几张过来,但实在不放心这些家伙。这才特意找了方正化来安排此事。可偏偏方正化太轴,办事儿了,还要请罪。小朱想了半天,也没想好怎么回答。但好在他是天子,拥有拒绝回答的权力。
“责罚的事情以后再说,朕现在就想看看桃花票。你快点儿拿上来就是。”
桃花票,取意“桃花落英,满地缤纷”之意,在整张版面上,大量加入桃花瓣形状的防伪标志。票面本身是淡淡的绿色,还透出一股子幽香。不愧是文人搞出来的东西,就是他妈的地道。漂亮、实用、耐看、标记明显。应该说,任何事物都存在这个规律,刚刚诞生之初,只求实用、速效。之后才会越来越追求外观上的完美。
小朱很是嫉妒的上下左右的翻看,桃花票,确实比蛤蟆票强百倍。这家伙不由得自言自语起来:
“看来,以桃花票来代替蛤蟆票,势在必行啦!”
听到这话,方正化迅速的抬眼瞄了瞄皇上,随后立刻垂下偷去,他心中苦笑,一众朝臣盼来盼去千万别折腾的万岁爷,如今又开始乱来了。
于是房间里,小朱和方正化,开始各自琢磨各自的心事起来。其中方正化想到了明天早朝,阮大铖恶人先告黑状,要打击一片人,张彝宪一并前来助拳;刘惟敬、梅信喻联名奏本,希望国家对俄罗斯能做好定位;皇上竟然想用桃花票来代替蛤蟆票。
明天是国家近两年来的第一次早朝,却注定会成为一场闹剧!
第三十七章:混水摸鱼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伟大的中国皇帝陛下,将要重新召开,已经中断两年的众议院会议……费力。
做为罗马教廷派驻的“中国暨东亚地区大主教”费力阁下,其实也算一公开的间谍人员,并由此引发一个有趣的现象:
中国人知道费力会定期写报告给罗马方面,但假装被蒙在鼓里,只是暗中去偷拆信件;费力这方面,知道中国人偷拆过自己的信件,但成心装糊涂,反而借这样的机会,来拍中国人马屁。最简单的,就是信件里面凡是涉及到天子小朱的定语,全部是肉麻的褒嘉赞颂。按照费力自己跟汤若望的解释是:
“我写情报汇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向教皇履行义务,而是借机要取得中国皇帝的信任。”
造成如此另类默契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费力信件”,已经纯粹沦落为一种形式。毕竟他的身份不低了,罗马方面也不会强求这么一位大主教,去干一些有风险的事情,因此重要的是“定期汇报”而不是“汇报内容”,谁说罗马教廷就不能搞文牍主义?况且按照西方传统,事无巨细,都要进行汇总性文字备档,费力这样身份的人物,其文字报告的历史价值,始终是存在的。
关于这次“重开早朝”事件,报告风格仍是如此,通篇措辞全部采用“充分肯定,高调赞扬”的正面文字。并且为了凑足字数,除了今天的政治事件,费力还专门热情洋溢的描写北京城的玻璃品应用情况:
北京的天气很怪,春天极短,甚至有直接进入夏天的嫌疑。随便下了几场不大不小的雨,素了整个冬天的杨树,便冒出了一蓬蓬的新芽,远远看过去,更像是翠色的花瓣,将世界装点得愈加生动。在那一片嫩绿之下,是衣衫轻薄的行人,正在映着阳光,放声大笑。伴随着人们幸福的笑颜,是玻璃器皿反射出来的七彩之光,因为玻璃品的普及,道路两边的窗下、门角,大量摆放了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瓶瓶罐罐,闪闪发亮,晃得人从内到外,都充满阳光。于是童话所描写的美丽,都可以在这座色彩艳丽的城市中,一一对应。
应该说,如果不是玻璃工艺的成熟,使得人们熟练掌握了颜色的应用以及成本的控制,中国人是不屑于使用玻璃品的。
据说早在汉代,东方朔就曾经用玻璃杯变过戏法,但玻璃制品在中国的待遇,仅限于此,至于“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诗句,也多是另类诗人的另类癖好。
从性价比来看,玻璃制品在中国古代,确实比不上瓷器。但随着商品社会的到来,生产上稍稍受一点儿地域限制的瓷器,开始了逐步让位的过程。因为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生产瓷器,加上外贸规模扩大之后,瓷器的社会价值更加趋向外销,国内整体价格也有所上扬,所以不受限制,工艺完善,成本低廉的玻璃品,自然而然的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
正是在这种“商品需求影响消费习惯”的大前提之下,小朱大力推广的“窗明几净”计划,执行得还算顺利。那位名叫“九斤-童”的玻璃工坊主,受政府指派,用了整整7年时间,终于让北京,彻底变成了一座玻璃之城。
面对这座,即使在漆黑的夜晚,也依旧璀璨耀眼的水晶之城,很多文人,尤其是西方过来的传教士们,都爆发了无数的灵感,在写给教皇的报告中,费力专门摘录了这样一段诗歌,来表达玻璃窗、玻璃杯等玻璃制品,对人类的巨大功绩:
“在屋外,放一盏玻璃樽,好用它盛满阳光。多年以后,重新打开,依旧是那时的味道、阳光、还有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