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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1 / 2)

>    她心想:“我只想要他。”

声音听到她心里的话,“但你一样要把我给你的拿走。”

“你要工作称职。”

她在心中答允。

“你要令他满意。”

她再自然不过地响应了一声。

“你不能够反抗他。”

她无异议。

继而,声音刚烈地说:“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

她听得见,然后就在心中欢呼了,“呀——”她在心中叫了出来,“呀——”她欢欣地感叹,“呀——”她的内心充满了动力。

她听见一句很中听的话,她绝对能够符合得到。

天衣无缝,简直随心所欲。

“哈!哈!哈!哈!哈!”那声音在笑。

Rose的指头能动了。她的中指弹动了一下。

她还未有能力站起身来,但她感到身旁的Mr。 Bee正爬起来,那尸体动了,像往日他从她的床边爬起来一样,只是,他显得更凝重,也更沉重。

她看不见他的脸,但看见他旭旭而上升的身躯,气势磅礡。然后,他俯下身来,把双手放到她的背下,而他的垂下的脸,让她看到了,由于背着光,他的眼睛显得特别漆黑。

她快感动得要哭;而他已抱起她,她在他的怀中。他轻松向前行,他走过的每一步,便滋生了玫瑰,玫瑰随他的步伐死而复生。一朵一朵昂首迎向步过的他。

她把他的脸重新凝视,他是如此鲜亮,谁相信他刚步过死亡?鲜亮得彷佛换了另一个人。的确,是有些微不同了,他的眼神有着慑人的光芒,非凡地闪耀,他的神情流露着轻藐与权力,他望着她,眼神没有情深,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友善。对你不差,但亦有些霸道。

这明明是同一个人,又明明不相同。

她很疑惑,但不敢追问。她一直被他抱着而行,一直望着他。这个人,她爱得很深,也爱得很久很久。

玫瑰花田可以有多远?他没休止地步行,天也黑了。似乎,他有意行至玫瑰全都复活为止。那叫做深深的秘密的玫瑰为了欢迎他而重生,她斜眼看到玫瑰迅速长出花蕾,然后呈现盛开的美景,她又安心了。在黑夜中,玫瑰如藏在丝绒上的红宝石,神秘地暗闪出光芒。

太美太美,简直是得偿所愿。然后她又累了,要合上眼睛,而他彷佛知道她累,就用温柔的微笑安抚她。

她便合上眼。她决定了不问也不计较,亦不关心。

这个男人,是一个重来的奇迹。她以后也不用再与他分离。别先生与别太太再没有坎坷。

很累很累,也很满足。

第4章 芝加哥罗斯芝加哥罗斯(6)

后来,Rose成为了一间当铺的老板,那个男人训练她当一名称职的老板,从对答、态度开始,然后又对她说:“目的,是要令人一无所有。”

她领会着,尝试朝他的方向思考。

“把那些光顾的人变成我们的控制之物!” 男人的脸冷冷,他教导她时的目光,是无情的。

她怯怯地问:“你是要我待薄那些可怜的人?”

他忽然伸手掴了她一掌,然后高声说:“那些来临的人,都因为贪!他们有最下贱的灵魂!”

她掩着脸,愕然地喘住气,怀疑是否自己资质鲁钝,才惹他动怒。

他又走上前,用手握着她的脖子,把脸凑得近近。他阴森地说:“把他们迫得穷途末路!”

他的手指握得很紧,她呛住了,脸色发紫。直至她以为自己要死了,他才放开她。下一秒,他就笑了,说:“我知你不会令我失望。”

她退后半分,痛苦过后,摇了摇头。

他再笑:“因为,我们是多么相爱。”他说。

他说了这一句,她就心软了,软得进入了世间最单纯的境地,那里什么也不该存在,只应存在爱情。

正义、恻隐、悲慈、希望、施予……统统不存在,活该存在的,只有爱情。

她也是只拣选了爱情。

爱他爱他爱他。她的脸上无比的旖旎。

因此不要令他不满意,因此依足他心意行事。他冷酷,她也要一样;他残暴,她亦不可退让。

就如当初她成为他在魔术台上的伴侣,要天衣无缝。她要成为他的绝配。

世间只有他最真,因此,一切只好依他。

虽然,偶然她还是闪过念头,最假也是他。

他与她又依附了好几十年,她冀盼着他的赞美、认同,以及他的爱。在第11号当铺中,当铺老板赖此生存。

在一次他大驾光临中,她曾问他:“为什么,当初你挑选我?”

那冷峻无情的脸孔流露着寒酷锋利。他没有微笑,更没有柔情,他说出了一句:“因为你的痴心。”

说罢,他就再没有望向她。

啊,她就恍然大悟了。痴心,是她的奴隶锁扣。脚畔那串亿吨重的枷锁,就是一个一个痴情的心。

她倒高兴得很,她喜欢做爱情奴隶王。从来,这都是她的梦想。

第5章 公爵当铺老板公爵当铺老板(1)

公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父亲为旗袍裁缝,属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时候的上海远比当时的香港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阴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着的。上流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艳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内要配衬精美的蕾丝裙或西式内衣。经济能力不佳的女性,会在旗袍摆尾缝上假花边,充作蕾丝裙。

李父的顾客多为中上流人士,她们喜欢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父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父亲的内向个性,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小姐,父子俩就有种讨人欢心的傻气。

志成的母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日军占领香港,李父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日军要求他为日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缝,为日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缝缝补补。

由于李氏父子在战乱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欢喜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日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父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缝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内帮忙打理。他喜欢造旗袍,他有他父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飞机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欢,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内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插袋,左脚跷着右脚足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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