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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盯着前方一派悠闲的KEN,良久,落日的手指微微一动。就在此时,KEN冷哼一声,不屑笑道:“BLEACH,你不要忘记了,你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是我教给你的。”眼神一冷,KEN继续说道:“包括这个‘BLEACH’的称号。”
望着落日坚定不移的眼神,BEN眼神一黯。当初,就是这样的眼神打动了他,让他决定亲自教他。能够成为他的暗影,是进入组织所有“兔子”的最高荣誉。而他的暗影,只会有两种结局:要么成为死神,要么被死神带走。
落日是他的第七个暗影,而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并不相信这样一个文弱的少年,能够通过他的“鬼影计划”成为新一代的BLEACH。这么多年,他的判断从没有错过。落日,是他第一次判断错误,悲哀的是,不止一次。
不知道,如果开始KEN便知道今天这个结果,当初,他还会不会选择接受落日成为自己的暗影?
可惜的是,我们看不到命运的结局。而如KEN如此自负的人,就算在最初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命定的结局,他亦一样会选择逆天而行。因为,太过惊才绝艳的人,总是相信,自己有改变天地的能力。
那个少年,很多次,在他以为他会死去的时候,他都会用着那样坚定不移的眼神,一步一步从地狱的深渊,爬到人间的大门前。很多次,望着他单薄却蕴含着无限力量的身影,他都会有一种他是从地狱深处而来,只为向人间复仇的恶魔。可是,当看到他的眼神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那样的眼神,找不到一丝的恨意,只有无边无际的坚定不移,执着不悔。
那个时候,他总是疑惑,如果不是恨,那么,还会有什么东西能够支持着一个人,受尽千般折磨,万般苦楚,也不舍死去,就这样卑微而痛苦的活着。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除了恨,还有一样东西,同样能够让一个人为它生,为它死,为它执着一辈子。
现在,他知道了,可是,他却并不觉得痛快,只剩无边无际的苦涩。
第一次,有一个人让他甘心折服,可是如今,那曾经让他心折的一切一切,却都是因为一个女子,这让他,情何以堪?
嘴角扬起一丝苦涩的笑容,KEN淡淡开口道:“BLEACH,既然你执意要动手,那我就陪你玩一把吧!老规矩,如果你赢了,我告诉你那个小女孩在哪,如果我赢了,”淡淡一笑,KEN继续说道:“那么,以后,你再也见不到那个小女孩。”
鲜红浓稠的血液顺着泛着寒光的匕首一滴一滴滴在冰冷的地上,望着完全没入落日胸口的匕首,KEN忍不住低低笑道:“呵呵呵呵……”嘴角仍凝结着苦涩的笑容,望了抵在自己咽喉处的匕首一眼,KEN抬起头自嘲的望着落日道:“没有想到,为了那个小女孩,你竟然连自己的命都不顾。你就不怕我这一刀插入你心脏的位置吗?”
没有回答KEN的问题,落日将匕首紧紧抵在他咽喉处问道:“她在哪?”
长叹一声,KEN无奈说道:“她在距离落日最近的地方。”
落日一愣,多年的默契,使落日立即便明白过来KEN说的地方在哪里。收起匕首,落日转身疾步朝外走去。
“你就这样去找她,等找到她的时候,你也会因失血过多而死了。”
不理会KEN嘲讽的声音,落日的身影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我原本想杀了那个小女孩呢,看来,没有杀她,是对的。
一丝若有若无的声音随着夜风飘散在夜中,顶楼上已空无一人。
“她在距离落日最近的地方。”
这个世界上,只有南恒市,有过落日的历史。在组织里,他不是落日,而是“兔子”。走出组织之后,他也不是落日,而是“BLEACH”。回到蓝家,他更不再是落日,而是“蓝子田”。因此,这个世界上,有落日的地方,只有南恒市。而“距离落日最近的地方”,就是落日生活了生活了十八年的阁楼。
想到此,落日脚下油门更加用力,恨不能身上长出一对翅膀,瞬间飞到木孤烟身边。从木孤烟失踪,到现在已经三天了,三天,这三天,不知KEN怎样对待他的。他最是了解KEN的手段,多得是让人死不了但却生不如死的方法。望了一眼手表,离他给尹漠打电话刚刚过去十分钟,可是,他却觉得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落日额头上一片冷汗,胸口的匕首尚未拔去,可即使这样,鲜血还是不停的从伤口处滴下,将座椅染成一片鲜红的海洋。不知过了多久,当落日努力想要看清手表上的时间的时候,手机终于响了起来。
“落日,鑫鑫已经找到了,没什么大碍,修养两天就没事了……”尹漠的话尚未说完,便听到手机中传来一声汽车翻车的轰隆声。
脸色一白,尹漠对着手机焦急喊道:“落日,落日,落日!”
回答尹漠的只有静静的“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知道是血液滴落在地上的声音,还是汽油泄漏的声音。不过,不管是什么,都没所谓了,因为,不久,尹漠便听到了一声汽车爆炸的声音,然后,信号,便断了。
“你知道吗?虽然成为KEN的暗影,是进入组织所有“兔子”的最高荣誉,但其实,很多“兔子”都不愿意成为KEN的暗影。因为,他的‘鬼影计划’太过残酷。鬼影,鬼影,之所以叫它‘鬼影’是因为,凡是通过的人,整条命都已经留在了那如炼狱般的训练基地,出来的,只不过是会呼吸的‘鬼’罢了,早已不能称之为‘人’了。你知道吗?其实落日,完全可以不去参加那个九死一生的‘鬼影计划’,普通的‘兔子’,只要肯努力,也会有成为猎手,独自打猎的那一天,只不过,那一天比较漫长而已。谁也不知道,那一天,究竟是要五年,十年还是更多?而成为KEN的暗影,则是最快的一条路。
最快,能够再见你一眼的一条路。
似乎从他遇见你开始,他便在不停在受伤。和曹一飞比赛受伤,被张强匕首刺中受伤,现在,那个陈旧的伤口,再一次被KEN的匕首覆上,上一次,他在手术室里昏迷了三天三夜,而这一次,你说,他会昏迷多久?还是,再也不会醒过来?
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开车过来,他完全可以一边在车上包扎伤口,一边赶到南恒市来。可是,当时,他只记得给我打电话,让我快点找到你,其它的事情,他却都忘了。他只想着,要尽快的赶到你身边……
鑫鑫,这个男人,他这一辈子,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只因为你。为一个人死,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死只需要一瞬间的勇气。但是,为一个活,却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气的事情,尤其是,当受尽万般折磨与苦楚,整个灵魂已经葬在地狱的最深渊,还苦苦挣扎的活着的时候,该是多深的爱,才能抚平那来自炼狱的日夜焚烧,坚定不移的活下来。
鑫鑫,这一生,你再也遇不到一个男人,会比这个男人更爱你。
所以,不管他已经昏睡了多少天,他终有一天会醒过来。就算死神手中的镰刀举得再高,也勾不走他的灵魂,因为,他的灵魂,早已全部给了你。而他,早已不知从那条长满彼岸花的路上走过多少回,只为,能够再看你一眼。
所以,只要你在这里,他就绝不会离开。
绝不。”
正文完
第67章 番外 赵帆
其实,在北关的溜冰场内,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尹漠。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图书馆前的玉兰花树下面。只是,他从来不知道而已。
我记得那一天天气很好,我去图书馆看书。等到我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夕阳的光线将我的影子在地上拉的很长很长,可是我的心情却很好。步履轻盈的朝前走去,忽然,一道明亮的光线划过我的眼睛,我反射性的伸出手去挡,转过头去寻找光线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