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味 > > 既是冤家难聚头 > 第1部分

第1部分(2 / 2)

“爹,我回来了。”

而她爹,早已守侯在门口,“今天怎么这么晚?哦……这位是?快……快进来。”

他才发现女儿身后还背着一个大概六十多岁的老头。

丁曦兰把雷老爷安置好后,顾不得擦汗,“爹,您先招呼一下雷爷爷,我去做饭。”

“诶,好的。你别急,慢慢来。”

她爹点点头,待女儿出去后,道:“老先生,我给您倒杯水。”

“好,谢谢。”

借着有点昏暗的油灯,雷老爷打量着眼前的丁老爹:约莫四十的年纪,身上的粗布衣衫掩不住他的气质——他绝对不是普通的村民。可能是常年抱病的关系,他的脸色惨白,没有一点血色。

一杯水下喉,雷老爷靠在床边,道:“敢问阁下,怎么称呼?”

丁老爹微微一笑,“原来小女没有说啊,我还以为小女把一切都说呢。劳烦老先生垂问,真是失礼之至。鄙人姓丁名谷虚,表字容若。”

雷老爷点点头,面带微笑,目光却注视着丁谷虚,“不过,我看阁下倒不像个山村莽夫,阁下的言谈举止,还有阁下浑身所散发的气质,绝非一般山村莽夫所能比。”

丁谷虚则哈哈大笑,“老先生好眼力,鄙人以前是个落第秀才,屡不得志,遂结庐定居于此。不知老先生怎么称呼?”

“老夫姓雷,单名一个烈字。”

“哦?原来是雷老爷。失敬失敬!”丁谷虚连忙作揖。“久闻苏州雷老爷仁义博爱,贤德远播。晚生早有仰慕之意,无奈无缘一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雷烈连连摆手,“那是大家抬举老夫罢了……”

两人这边聊着,而厨房里,丁曦兰则有点苦恼。临时多了个人,她得多做一份饭。而家里,也没什么可以招待客人的东西,有的只是腌制的野菜,晒干的竹笋,还有自己种得一些家常菜。怎么样子做才能不失礼仪又让雷爷爷不会觉得是特别招待呢?

在屋后的菜地里转了一圈,她灵机一动,有了。

“说句心底话,我可真羡慕丁老弟你啊!”

两人聊了一阵子,雷烈发觉丁谷虚不但为人耿直,淡泊虚怀,而且一点都不迂腐。读书之人,能像他这样的,还真不多。对他的好感不禁大大增加。

“雷老爷,这怎么说?”

“丁老弟你学识渊博,谦虚正直,居陋室而能怡然自处,岂不令人称羡?更何况,曦兰姑娘相貌清秀,聪明乖巧,孝顺明理,勇敢沉着,不以贫而自卑,老弟有女如此,让老夫羡煞不已,羡煞不已啊!”

丁谷虚歉然一笑,道:“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上帝甚蹈,无自瘵焉。十几年的山村生活,让我明白,名和利,终究是身外之物,惟有家人重要。只是小女,我亏欠她太多了。”

语毕,他仿佛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之中。

“人们常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此话果真不假。十八年前,我与内人迁居至此,不久,我染了怪病,从此落下病根,不能干活,只靠内人做些针线活儿度日。偶尔身体好的时候,我也能够替人写写字,作作画什么的。内人贤淑,从来没有怨言,侍奉我这个药罐子,抚养小女,勤俭持家……可是,八年前,她身罹重病,一夜之间,身体就垮了,没挨到天亮,就去了。”

说到这时,他的眼角不自觉的湿润了。

“那年,小女才九岁。可是,她却比人家十八岁的孩子都懂事。说来惭愧,还是她劝我保重身体,不要让内人担心。此后,她就上山砍柴,替人放牛,什么活都干。这一带人也很宽厚朴实,对她也很照顾。为了给我治病,偷偷跟镇上大夫学习辨别药草,之后更瞒着我上山替我采药,又把多余的药草卖给镇上的大夫,换取钱财贴补家用。她怕我担心,一直不告诉我。其实,这哪能瞒得住啊。她第一次上山,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知道了。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就算我不让她上山,为了我的病,她还是会去的,我也拦不住。我只好当作不知道,让她心里没有负担。在她上山的时候,我只能呆在家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她,祈求内人在天之灵保佑她,希望她不要遇上那种毒蛇,保佑她身体安康。天见可怜,到现在为止,她还算平平安安。”

眼泪,已止不住流了下来,他忙挥袖擦去。

“失态,让老先生见笑了。”

丁谷虚神情已经如刚才那般平静。

“丁老弟,所以说,我真的羡慕你。曦兰姑娘如此乖巧懂事,叫人不喜爱都不成啊!”

“爹,雷爷爷,饭已经做好了。”

第三章 在山村养伤

不等丁谷虚应答,丁曦兰已经用托盘端了饭菜过来。

“雷爷爷行动不便,今晚,我们就在这房里吃吧。”

丁曦兰把饭菜摆好,看见父亲正要扶雷烈起来,忙道:“爹,我来吧。您身体也不太好,先过去坐着。”

“是,是。”丁谷虚连忙道,生怕晚了女儿又要一阵唠叨,“雷老爷,您哪,可真要快点好,要不然,我这女儿可会管得多啦,不准你这个不准你那个的。我呀,都快被她给烦死了。好在几年下来,都习惯了。”

“哦,是嘛?哈哈哈哈”

雷烈瞧瞧丁曦兰,只见她脸色绯红,娇嗔道:

“爹,你……”

“好好,我不说,我吃饭,总成了吧?”丁谷虚在桌旁坐下,而丁曦兰也将雷烈背至桌旁,扶他坐下。

“曦兰姑娘,你这都做的是什么菜啊,这么香?”雷烈看了桌上的菜,个个看上去清脆爽口,闻起来都有股淡淡地清香。只是,这香味,很熟悉。

“雷爷爷,您吃惯了山珍海味,不过,像这种家常小菜您肯定没吃过。这个呢,是笋尖炒蘑菇,这个,是青椒竹笋丝,这个,是清炒茄子,这个是,南瓜野菜汤。每样菜里我都加了一点料。”

丁曦兰故作神秘。

“这些看上去都不错,不过,我最好奇的是,你到底加了什么,这么香?我感觉这味道好熟悉,但是,我有说不上来。”

“是这个香味,”丁曦兰拿出香囊,“我用晒干的小白花煮了点汤,做每道菜时都加了点,能增进食欲哦。”

“难怪这香味这么熟悉,哈哈。”雷烈笑道,“那这个又是什么?”他指了指两个大盅。

“这个,是我给你们做的三宝南瓜盅。我加了人参、红枣还有枸杞,有补气凝神之功效。你们俩都需要补一补。爹,雷爷爷,你们赶紧尝尝。”

丁谷虚笑道:“雷老爷,山里人家,没什么好招待的,就这些东西。您也别跟我们客气,不是我夸口,小女的手艺,那可是绝妙的很。保你吃了还想吃。”

“是嘛?那我更要尝尝了。”

雷烈用左手拿起筷子,准备夹菜,忽听丁曦兰道,“我真糊涂,雷爷爷您的手受伤了,不方便。我来喂您吧?”

雷烈摇摇头,“曦兰姑娘,你就不用但心我啦。虽然我右手使不上力,但是,休息了那么长的时间,我的左手还行,吃饭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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