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味 > > 皇叔有礼 > 第64部分

第64部分(2 / 2)

段长风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问:“你觉得我应该说好看,还是说不好看。”

沈寻又白了他一眼说:“早知道不问你了,浪费口舌,对牛弹琴。”

段长风苦笑了一声,摇摇头,真是,想找你麻烦的时候,说什么都不对,他是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运筹帷幄,什么时候还干过买丝带这种事儿。

沈寻把白的,紫的,粉红的,这三条拿在手里,问老板:“这三条多少钱?”

段长风有些纳闷了,合着这三条都是她看上的呀,那还不忘借机训斥自己一顿,本来想直接掏出银子放在摊子上,又想起上次,阿寻说买东西要先讲价的,索性又忍住了,就耐着性子再等她讲价。

挑的时间太长,老板都快睡着了,听到声音,这才机灵一下从梦中惊醒,“呃,这一条啊?”

“三条。”沈寻好心提醒,这老板睡的连数都不知道了。

“姑娘你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三条在所有的丝带里面是最衬皮肤,看和姑娘这么相配,就给个成本价,五百文银吧。”老板打了个哈欠才算清醒过来。

5五百文银,你咋不去抢呢,想钱想疯了吧,卖东西的都是马屁精。

“三百文银。”沈寻说。

“姑娘,你看这是上好的丝带,好了,算我们有缘,一口价四百五。”老板说。

“三百五。”沈寻努努嘴说。

老板哭丧着脸:“姑娘,你这砍价也太狠了,你看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劣质的。”

段长风站在旁边,忍不住眼角抽了抽,心想,你差不多算带个财神爷在这里,不需要那么较真,差不多得了。

“行不行,不行我就走了,我也不是十分想要。”沈寻作势要把丝带给他放回去。

老板急了,气呼呼的说:“好了好了,看你戴着这么好看,就当我给你带几条了,我这真是好东西,你不信可以把这个街,从前逛到后,看有没有质量这么好,还卖这么便宜的。”老板一副吃的天大亏的样子。

段长风如释重负,天呐,终于买好了,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摊子上,气定神闲地说:“不用找了。”

老板呆了半天,一副被雷劈的样子,愣是回不过神儿来。

沈寻跺了跺脚,怒气冲冲的看着他,这人有毛病啊,人家总共开口才要半两银子,自己好不容易讲到三百五文,你给十两,你他妈,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进水了。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不买了。”沈寻气恼的把丝带甩在摊子上,掉头就走。

段长风连忙拿起来那几条丝带,冲老板老版抱歉的点点头,快步跟上了她。

老板痴呆地看着他们俩的背影,拿起银子放在嘴里咬了咬,还不小心咬到的手,是真的,连忙揣进怀里。生怕他们再回来要一样,哦,这指定是富家的少爷,小姐出来体验生活来了。

“段长风,你是不是钱太多了,十两银子,把他的摊子买过来都绰绰有余。”沈寻睥睨了他一眼,看白痴一样的看他。

“你要是觉得银子给多了,回去再挑几条,我身上真的没有碎银。”段长风讨好地说,更确切的说,他对银子根本没有什么概念。

“不去!”

段长风勾了勾嘴角,心里高兴的不行,不去,正合我意。

“嗯,算我错了。给你赔礼道歉,回去帮你洗头发。”段长风瞅着她的脸说。

沈寻只是不理。

回到客栈之后,段长风还真的说到做到,帮她洗起了头发。

段长风扶她坐好,小心翼翼地握起她又黑又密头发。

沈寻一怔,有些扭捏动来动去,段长风他动作很轻,生怕弄疼她一样,温柔的说:“乖乖坐好,别动。”

本来还和他生气,可这时只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一股不明的情愫,在心底徜徉,感觉心里有一根弦,拉的紧紧的,下一秒就会断裂。特别是他的身体,站在自己背后,后背热乎乎的,之前对他有气,本来想指责他几句,也被他轻柔的动作,撞得支离破碎,动了几次嘴唇还是没说出口。

又明显的感觉到他动作笨拙,又温柔,忍不住笑了,“我自己来吧,天不早了,你回去睡吧。”

“马上就好,洗好我再帮你擦干。”段长风在她背后不死心的说。

是啊,他什么时候帮人家洗过头发,她的头发本来就多,又厚,握在手里感觉很好,可是洗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笨手笨脚的,虽然动的很小心还是扯到她的头发。

“不用洗了,我自己来。”沈寻有些好笑,这么低着头,脖子都疼了

段长风却执拗的像个孩子,大人越说他做不好越要做,誓不罢休似的,耐下心来,动作更加温柔。

沈寻觉得在段长风面前,自己很容易脸红,声音也是软软的:“洗这么慢,洗好恐怕我就睡着了。”

段长风不好意思的笑了说:“等急了?”

“何止急了,觉得头发都快被你拔光了。”她忍不住笑了。

“弄疼你了,我轻点,别乱动了。”段长风一阵内疚,更加不好意思,“以后要多加练习。”

差不多半个小时,他终于洗好了头发,不但她累,他也累的腰酸背痛,但是两个人心里的感觉却是甜蜜的,之后段长风又拿起帛锦,像个温柔体贴的丈夫一样,把她的头发擦干,又偷偷把帛锦上掉的几根头发,拿起来揣到怀里。

白天奔波一天,沈寻确实有些累了,段长风也没怎么样,这是在她额头上亲吻一下,道了句“晚安!”之后有些恋恋不舍的出了门,并把门关好。

☆、018:人少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

这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落后,马已经算最高级的了,要是搁现在做飞机几个小时,可这骑马整整在路上颠了快二十天,本来告诉秦焰大概十天能到,也是因为段长风带着她,也没有着急赶路,一路上像游山玩水一样。

越走空气越清新,草木越苍绿,连建筑都显得温婉可人,不愧是江南水乡,如果北方的城市是健壮彪悍的大汉,而南方的城市则温柔多情的少女,曲宛又是南方城市中最最繁华的城市,堪称南方的鱼米之乡交通要道,在南晋一直有北有京都,南有曲宛之称,可见繁华程度堪比皇帝老儿的家园,气温环境比京都要好。

而秦家堡就坐落在城南的宛山旁,可见秦焰那小子是多么会享受的一个人。

离秦家堡还有一天的路程,眼见天色已暮,想着先投宿,不急着赶路了,明天肯定能到。

三人进了一家客栈,要了三间上好的房间,段长风本想好好休息,刚躺在床上,门就被呼啦从外面推开。

他的身体还没躺下去呢,胳膊就被沈寻拉了起来,死缠硬拽的说:“天还早呢,我们出去逛逛好不好?”

段长风无奈的,又坐了起来说:“你天天不累呀。哪来的那么多精力,听说秦焰有个妹妹和你年龄差不多,到了秦家堡你让她陪你好好逛。”本来不累,听到逛街俩字儿,立马就累了,你说一个大男人,你见谁天天去逛街。

“这天刚黑,你能睡得着吗?”沈寻并没打算放过他,还是死拽的,他的胳膊说。

“老人家比不了你这小孩子,没那么精力去逛。”段长风蹙了蹙眉说。

“可老人家睡眠也少啊,最后问你一次,去不去?”沈寻松开他的胳膊,叉着腰,一副要吃了他的样子说,这男人都是这个死样子,追女孩子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让他学狗叫,他都会做,这眼看着姑娘对他有意思了,他又拽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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