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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  李清婉低垂下头,所有的声音哽咽在喉,眼泪也湿润了眼眶。她是何其有幸啊,这一世有爱她的家人,有忠心的奴仆,还能碰到这样善良的陌生人。

前生她父母早亡,一直是乡下的姑姑照顾她,就算是亲戚,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孩子,姑姑姑父有什么好东西都会藏着掖着的不让自己知道,她不是不伤心难过,可是她知道,就算自己再乖,再会讨巧卖乖,在姑姑一家人的眼里,她始终是个外人。

后来,她大学毕业,选择去偏远山区支教,她以为在那里她会是被需要的,哪知道竟然半路出了车祸,人还没到地方就已经魂归天外了。

还好,还好,她的灵魂没有消散,她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她可以代替李清婉,好好的活着。

就在两个人享受着温情时刻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宁静。

“咕噜噜,咕噜噜……”

李清婉把头垂的更低了,自从李府被查抄,这具身体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特别是嫂子出事以来,她更是粒米未进。

“是嫲嫲想的不周到,应该给你准备些吃食,孩子肯定饿坏了。”老太太笑着站起身,就要出去给李清婉做饭。

李清婉拉住老太太干枯温暖的手掌,满含孺慕的说道:“谢谢你嫲嫲。”说完,才惊觉眼泪早已滑落脸颊。

“好孩子,莫哭,嫲嫲这就给你做饭。”

看着老太太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李清婉破涕为笑,老嫲嫲肯定以为自己是饿哭的,走的那么快。

屋里就剩下她一个人,她先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怕暴露自己的女儿身,衣服她是不敢脱的,只能看看露在外面的伤口了。脚已经被清理过了,虽然只是皮外伤,看上去却十分的可怖。

最严重的是额头,屋里没有镜子,她看不见具体的情况,但是只要轻轻一碰,就疼的要命。李清婉想,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不是说古代女人都很注重容颜的嘛,脸上留了疤不知道还能不能嫁出去。

想到嫁人,一张温润如玉的脸突然浮现在脑海。

她使劲的甩了甩头,似乎是这样就能把脑海里的那张脸甩出去。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具身体的竹马。那人长李清婉三岁,比李清逸小一岁,今年正好十八岁,他们自小就玩在一起,感情极好。李清婉一直都以为自己会嫁给他,哪成想,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她苦涩一笑,自己的现代灵魂和这具身体结合的也太好了吧,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的记忆,她都感同身受,想到那人,心竟真的隐隐作痛了。

强迫自己不要想下去,李清婉仔细打量起这个简陋的房间,借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个房间真的很简陋,除了身下的这个还算宽敞的床榻,就只有一张放着水壶的小几了。

看来,这户人家生活的不太富裕,想想也是,居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定然是没有什么生财之路的,勉强维生就不错了,哪里还想着发家致富了。

正在胡思乱想间,那个老妇人已经煮好了粥,端了进来。

李清婉真的是饿极了,也顾不得烫,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慢一点,孩子,还有呢,莫烫到了。”老妇人有些担心的看着李清婉。

把碗里的粥吃的干干净净,这才觉得自己是个有胃的人。

“还要不?嫲嫲再给你盛些。”老太太接过碗,又要出去给李清婉盛粥。

李清婉赶紧拉住老妇人,不好意思的道,“不必了嫲嫲,我吃饱了,我的胃口小,吃不了那许多。”

老妇人狐疑的看了她一会儿,见她态度坚决,也没有说什么就出去了。

其实,只一碗粥哪里吃的饱,但是李清婉也清楚,她饿了太久,不宜一下子吃的太饱,更何况,刚才粥快吃完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老妇人竟然给她煮的是粟米粥。

在这个时代,粟米价格很高,普通人家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吃上一两次,她一定是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煮给自己吃了,不知道的时候还能大快朵颐,知道了,再好吃的食物也变得难以下咽了。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老太太的儿子才采药回来。放下竹筐,他连一口热乎水都没来得及喝,就开始给李清婉准备伤药了。

李清婉躺在床上下不了地,只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外面的声响,自那救她的人回来,她还没有听过他说一句话,传进来的都是老太太的声音。

正奇怪间,老太太领着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那人身材健硕,虎背熊腰,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出来的脸呈紫红色,如果不是在这穷乡僻壤见到他,她一定以为他是行伍之人。

走到李清婉身边,老妇人笑着给她介绍,“这是我儿子,你叫他戈叔就行,他有哑疾,不过能听到声音,他给你上药,弄疼你了你就跟他说。”

老妇人说话的时候,戈叔一直含笑看着李清婉,那高大的身躯配上憨憨的表情,竟不觉得违和。

“麻烦戈叔了。”李清婉笑着对戈叔说道。怪不得之前一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呢,原来是不能说话啊,现下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

药材都已经处理好了,戈叔小心翼翼的把药涂抹在伤处,之后又用干净的布条把伤口包的严严实实。虽然戈叔很小心,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弄疼了李清婉,她一直咬牙忍着,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戈叔见她这个样子,欣赏的点了点。

等伤口包扎好,戈叔和李清婉都已是满头大汗。

忙完之后,戈叔才和老太太出去吃饭。

静静的躺在床上,李清婉还能听到老太太对戈叔的叮咛,“戈郎,多吃一点,今天一定累坏了。明天就不要进山了,好好歇一日,家里还有余粮,够咱们吃上几日的了……”

她虽然看不到戈叔的表情,也猜的到那个大汉一定是笑着听老太太絮絮叨叨,还时不时的点头附和一下。

真好,这样的日子真好,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的宁静呢?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李清婉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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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猎

更新时间2013…11…15 17:48:18  字数:4110

戈叔的药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脚上的伤就已经退了痂,额头上的痂虽然还没有退,但是已经没有眩晕的现象了。

这段时间,她对这对半隐居的母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老妇人姓余,年逾六十,当年是随父母逃难至此的,把她嫁给一个常年进山打猎的猎户,后来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进山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采食山菜野果维生。

大约是十年前,她进山摘野果的时候捡到了身受重伤浑身是血的戈叔,余氏把受伤的戈叔带回家悉心照顾,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就不会说话了。

等戈叔完全康复之后,就认了余氏做干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至于戈叔的名字,据余氏讲,当初戈叔伤愈之后,苦于不能说话无法和余氏交流,就拿出余氏发现他时在他身边放置的一支戈,对着余氏比比划划,余氏以为他想要告诉她他叫戈,于是余氏就一直称呼戈叔为戈郎。

至于戈叔要表达的是不是这个含义,现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刚微亮,李清婉就起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浑身都要生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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