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鬼仆意识到了什么,一个箭步冲到桌子旁,紧紧抱着一个盒子,道:“不给,坚决不给,无论你给我什么理由和诱惑,这东西,我都不给你!”
有心,无情?3
他面带笑容地走进来,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道:“老鬼,你至于吗?对我都那么小气?”
鬼仆紧紧地抱着盒子,道:“小气?!这东西,我找了五十年才找到,考虑了三年都没考虑好,该炼制一件什么兵器。你一来,就想把它夺取,我不给啊,我坚决不给!”
“以你这高度,我看炼制一把匕首足以,剩下的,送我吧。”
“你美得你!你被那个漂亮小妞迷得七荤八素,是你自己个的事,凭什么叫我出好处费啊!”
“你怎么知道,我是拿来送她的?”
“哼,咱们两相处多少年了?你尾巴一动,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那个漂亮小妞,从脾气到
眼神都像足了你当年,你这个人那么自恋,爱上另外一个自己,可能性太大了!”
“老鬼,你别在这里胡言乱语,我只不过觉得小曼是可造之才,想帮她一把,日后好利用她替我办事。”
“得了吧你,这话是想骗我呢,还是骗你自己?骗我,你就省省吧,骗你自己,与我无关!”
“老鬼,我懒得跟你多啰嗦,一句话,给还是不给?”
“不给,坚决不给!”
“那好,那我就动手抢了!”
“你!”鬼仆一震,毕竟论武功,他肯定不能跟主人比,更何况,主人身上还有一件天下第一的灵器。在这件灵器下,不知道有多少已入化境的高手,成为亡魂。
“你先说,你要多少,要得多,我情愿跟你拼命。”鬼仆的语气明显软了下来。
他从袖子里掏出飘带,道:“要得不多,我只想让这两段飘带无坚不摧。”
鬼仆抬眼望去,的确,那么两段飘带要不了多少,顶多消耗掉那块灵石的十分之一。
鬼仆看了看手中的盒子,摸了又摸,许久,才很不情愿地放到桌上,打开。
一道七彩的霞光射出,顿时将整个炼丹房点亮。
盒中的七彩灵石,晶莹剔透,里面流动着一丝丝蓝色的霞光。
有心,无情?4
“真可惜了。”凌云宫主人拿起那块七彩灵石,道:“石头虽是极品,可却同时具有五种属性,这样的东西,炼制出来的灵器,最多是中品。老鬼,真还不如你手中的鬼爪呢!”
这一点,鬼仆自然是知道,要不,他不会犹豫到现在。
灵石中,以无属性的为最强,因为它可以吸收天地灵气,在作战时,随心所欲幻化出任何一种属性。
而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的灵石,则各有优势。
按照里面流动的霞光划分等级:没有霞光的为下品,银光为中品,金光为上品,蓝光为极品。
但,当灵石同时具有五种属性时,它就变成了灵石中的垃圾。
因为,同时具有五种属性,意味着那种属性都不够强。就好像没有缺点的人一样,没有优点。
一般这种垃圾灵石,多会被炼制成防具、盔甲、护胸等东西。
可这块垃圾灵石里,流动着极品的蓝色霞光,让鬼仆随便炼一件东西,他还真舍不得。
这时,旁边的凌云宫主人已经挽起衣袖,露出了他的右臂。
他拿起旁边的匕首,在自己右臂上,划出一道又长又深的口子。
鲜血迅速滴落,一点一滴地打在七彩灵石上。
“嗞嗞——”的声音同时响起,让滴落在上面的血水化成一片血雾,包裹在灵石周围。
鲜血越滴越多,七彩灵石周围的血雾也越聚越浓,房间里的温度也越来越高。
突然,一道七彩火焰从血雾中喷出,射向空气中。
他伸手一扬,将飘带扔进火焰之中。
七彩火焰迅速将飘带烧着,在空中形成一个大火球。
望着那七彩的火球,他轻轻一笑,收回手臂,准备随便找东西包扎一下。
这时,旁边的鬼仆上前一步,阴测测地说:“我来帮你包扎。”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鬼仆已经打开旁边的药箱,认真地给他上药,包扎,最后,把两根白布条一绑,打了个十分漂亮的蝴蝶结。
有心,无情?5
望着自己右臂上那个啼笑皆非的蝴蝶结,他笑道:“老鬼,你到底什么意思?”
“怎样,看着像女人的手笔吧?”
“像又如何,不像又如何?”
“太关键了,你自个说的,只不过是利用她而已。既然如此,不如早让她死了这条心,知道你在玩弄她的同时,还跟别的女人厮混。”
闻言,他淡淡地笑了笑,放下衣袖,站起来,道:“老鬼,你这个办法好,谢了。明日飘带好了,你送去给她,告诉她这东西,是你送她的。”
望着凌云宫主人远去的背影,鬼仆摇了摇头,长叹一声道:“唉,谁要是爱上你,那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有情遭遇无情,爱,该怎么办?”
第二天,天刚亮,小曼就醒了。
昨夜,她一晚都睡得不好,总是梦到一只只蝴蝶,一只只跟他手臂上一样的白蝴蝶!
昨天,他一进屋,小曼就注意到了他右臂上的伤,注意到了那包扎带上的蝴蝶结。
问他为何受伤,他竟然说,打烂了一只花瓶,不小心划伤的。
天啊,他是武林高手啊,会被一只烂花瓶划伤?
这个理由也太牵强、太雷人了吧!
面对他花心,小曼又选择了把他踹下床。
可结果,自然是没成功,反而被他凌辱了一番。
一想到昨晚又被这个臭男人凌辱,小曼的气就不打一处来,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穿上衣服,脸没洗,头发没梳,饭没吃,直接冲到庭院的练武场,对那群木头人,一阵狂打!
“好,”突然,一阵掌声在小曼的身后响起,“你今天的状态极佳,招式里充满了凌厉的杀气,这样才像个杀手,再接再厉。”
小曼转身回望,只见凌云宫主人一脸坏笑地站在那儿,就差脑门上顶一个狼心狗肺的广告牌!
对于这种极品坏男人,小曼很想为天下女人除害!
可,她没这实力,所以,她只能转过身去,把那十几个木头人,劈成飞灰。
有心,无情?6
中午吃完饭,小曼又回到了练武场。
这一次,她惊讶地发现,鲁二爷并没有帮她换一批新的木头人,而是换了一批石人。
是她打得太凶、太狠、太勤快了吗?小曼不解,但,她很快就知道了答案。
因为,鬼仆突然出现在小曼眼前。
“我帅吗?”鬼仆指着自己身上的七色飘带问道。
帅?!小曼当场愣在那儿。虽然鬼仆相貌丑陋、身材矮小,可他平时还算正常。
但今天,这仿佛一只肉球一样的鬼仆,竟然穿了一件白色长袍?!
如果说,主人穿白色长袍,把潇洒飘逸这几个字发挥地淋漓尽致。那么鬼仆穿白色长袍,则把天雷滚滚这几个字表现地激动人心。
更要命的是,鬼仆还在他的白袍上,挂了一堆彩色飘带,完全一副雷死人不赔命的样子。
不过,小曼不是一般的女孩,她是轻易不会被雷倒的。
“帅,当然帅。”小曼假装一脸真诚地道。鬼仆是二号人物,马屁功夫还是要的。
鬼仆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脑袋,眨了眨绿豆大小的眼睛,道:“你觉得,我这一身彩色飘带打扮,是不是比主人那一身白衣,一根银飘带的装扮要帅气许多。”
主人从来只穿两种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