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2)

>还站在最边缘,要是多走一步肯定得掉下去,粉身碎骨脑浆迸溅。唐彦坤吓得大叫一声,浑身打了个激灵,连连後退,脚步踉跄地摔倒在水泥地上。

反应过来之後,唐彦坤第一件事儿就是检查自己的身体有没有什麽不对劲,查完了以後感觉更是晴天霹雳。胸口零零星星布满吻痕……连大腿上都有!下半身有种发泄完了的舒爽感,话说回来,唐彦坤的确有些印象,自己貌似做了什麽春梦来著,下面被温软热乎的甬道包住,只不过很干涩,进出起来有些费力。

完了完了,不能再想了。

惊慌失措地回到教室不久,唐彦坤父母就找过来,责问他为何彻夜不归。最後还闹到班主任那里,让他丢了大脸。

唐彦坤这次才终於开始害怕,但他什麽都没说出来,即使说了,又有谁会信呢?自己被一男人迷晕、破了身?也未免太可笑,简直丢人现眼,他还想要这张脸过日子呢。他的裤袋里依旧留有一张糖纸,本来想扔了,之後也不晓得为什麽没丢掉,而是带回家去,和从前那张夹在一起。

第九话.糖果屋(下)

如今,唐彦坤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小杂志社当实习记者。戴了副黑框眼镜,工作很闲,他偶尔还是会回想起当初的事儿,除了後怕之外,还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微妙情绪在里头。

这次他要去采访一间“鬼屋”,所谓鬼屋,也只是别人的称呼而已。说什麽只要住进这间公寓里的人,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邪门儿得很。虽然也有完好无损的,但住不久就搬走了,也不知去向。唐彦坤昨儿个其实去找过那个房东,无奈对方给他吃了闭门羹,不接受任何采访,所以没办法,他只好亲自去传说中的“鬼屋”瞧瞧。打听一下周围住户是怎麽说的。

“45号103室……”唐彦坤站在公寓楼门口拍了两张照片,看起来完全就是普通的民居,没有任何诡异之处嘛。

等会儿,那窗口一闪而过的是什麽?!不是说这儿现在没租出去麽?

唐彦坤举著相机跑到窗台下往里看,只可惜底楼原本就比较昏暗,眼前只有一片漆黑,什麽都看不见。想了想,他走进公寓楼,来到103室门前,摁响门铃。

“叮咚,叮咚,叮咚。”

虽然是大白天,可楼道里只有唐彦坤一个人,这门铃声显得尤其诡异。

没人来开门,唐彦坤的职业精神不允许他就此死心,於是又按了一次。等待数秒後,却依然无人响应,唐彦坤叹了口气,心想要是最後一次还没有人过来,那他就走了。 不过,在他手指碰著门铃按钮之前,门倒是打开了。後面出现的脸让他立刻瞪大了眼睛:

“是你?”

唐彦坤绝不可能忘记这个人。这麽多年,他还是没有半点变化,依然像小时候第一次见面那样,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同一件。

花诚夏。

“小唐唐,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

“我不是来找你的……”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见著这个人,还有,那恶心的称呼是怎麽回事儿?

对方还是一脸温和的微笑:“没关系,反正我们见面了就好。你要吃糖麽?”

“不,不是。”唐彦坤说起正经事,“我今天过来采访,一开始听说这间屋没租出去,所以看见有人住这儿吓了一跳。”

“采访?”花诚夏道,“别站著了,进来再说吧。”

唐彦坤点点头,在玄关处换拖鞋,结果一进客厅就呆住了。这地方,到处都放满了糖罐:“你……现在还做这生意麽?”

“是啊。也找不到别的事情可做了,而且,还要靠著这些来寻一个人。幸好,没让我等太久……你要喝什麽?热可可?”

“随意就好。”拿出笔记本和录音机,唐彦坤警告自己别再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做完访问就立马走人吧。

花诚夏忙活了一会儿,将杯子放到茶几上,虽然里面的热饮看上去很诱人,但有了心理阴影的唐彦坤不敢喝,清清嗓子,问:“你是从什麽时候开始住进这房子的?”

“大约两个月之前吧。”花诚夏坐到他对面,看著他低垂的眉眼。

唐彦坤感觉到他的目光,於是把头低得更下面了,别看他的眼睛,千万别看:

“呃,平时有没有什麽奇怪的地方?比如遇到灵异事件什麽的?”

“没有。”

“真的没有麽?麻烦再仔细想想。”

“真的没有。”

“噢……”唐彦坤草草在本子上记下几句话,“那麽,你知不知道这间房以前发生过凶杀案?除此之外,还有非正常死亡的,还有失踪……”

他没说完,花诚夏就把手指摁在了他的嘴唇上。唐彦坤又开始晕乎了,他想跑,可身体却丝毫不听话。这个男人太危险。

“要吃糖麽?”

花诚夏不知道从哪儿又找出来一颗糖,和前两次给他的都不一样,糖纸一半是红,一半是白。就像王後给白雪公主吃的苹果那种颜色。剥开糖纸,圆圆的糖果就露了出来,同样是一半红一半白。花诚夏把糖塞进自己嘴里,然後含於唇间,只留出红色的那部分在外面。

花诚夏含著糖慢慢朝著唐彦坤靠近,红色的糖果触碰到他嘴唇,唐彦坤闭上眼睛……

第三次,总算知道他卖的糖是什麽滋味了。

第十话.爱情图腾(上)

偶尔的时候,会不会想要给自己弄个纹身?不是路边摊上三块钱一张随便买随便贴随便擦的那种,而是真真正正的刺青。为了赶时髦、好看,走在大马路上瞧起来很带感……为了在自己身上留一个永远不会消失的纪念?或者是,作为某段感情结束的句点,象征著和过去一切事物挥手再见。

薛齐在上星期刚刚告别了自己长达三年的恋情,而且,准确来说,这是他的初恋。或许二十多岁才开始初恋已经有些晚了,但,薛齐十分中意对方,当初是以“要共同生活一辈子”为目标而交往下去的。只不过没想到,一辈子才过了这麽点时间,就不得不说bye bye。

尽管前度恋人的性别同样为男人,可薛齐从没把这当成一个难题来看,性取向什麽的并不是最重要,互相喜欢不就行了麽?刚开始恋爱那会儿,也没见对方有什麽意见啊,怎麽现在说结婚就结婚了呢?翻脸比翻书还快。

那让薛齐又爱又恨的男人名字叫做姚羽骆,人如其名,也是个斯文清秀的男子。年纪比薛齐稍长,性格沈静稳重,对他很是温柔,任何事儿都被照顾得妥当。除了在床上过於矜持害臊之外,倒是没什麽让薛齐不满意的地方。哪怕连主动提出分手的时候,嗓音都温温和和的,当他面对薛的质问乃至於有点儿激动的骂声,都没反驳过一句。只是反复地不停说著“对不起”这三个字,连半点儿解释都没有,正因为如此,薛齐心里才格外窝火。

这世界上总有那麽些人,就是由於什麽激烈的态度都不表现出来,所以显得异常可恨。倒不如痛痛快快说个明白,这麽干吊著别人,算什麽呢?三年共同度过的快乐时光,如此莫名其妙地被抛弃了。

这次失恋对薛齐来说打击还蛮大,不过他并不想要就此消沈下去。懒得看到同一公司的姚羽骆,换句话说,再见面肯定只有尴尬的份儿。於是他爽快辞职,还搬离了原来的住所,找到一家和新公司距离比较接近的小公寓住进去。

就这样开始新生活吧。

离公司不远的文化街上有一家挺出名的刺青店,薛齐好几次站在门口,纠结过无数回:到底要不要进去?

说是说要遗忘过去,展开全新生活,可那些宝贵记忆,怎麽可能说忘就忘?姚羽骆的脸还时不时在他脑海中闪现,他眼睛难受、心里难受、全身都难受,都快拿出手机拨下那个烂熟於心的号码了,哪怕只是听他说声“喂”。大概,一定要在什麽地方留下个印记,才能提醒自个儿,别好了伤疤忘了疼。犯贱也不是这麽犯的。

问题在於,这难道不是TMD恶性循环麽?

终於,在第N次纠结之後,他被热情的老板娘给主动拽进了店里:“小夥子,我看你站在外头好几天了,怎麽著?心动,但是怕疼是吧?”

“我没……”薛齐有口难辩,最後只得叹气。

“这也没多痛,不信你待会儿问问其他客人。再说了,只要做出来的样子好看,你一大老爷们儿还怕啥啊?”

薛齐敷衍地点点头,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墙面上那些纹身图样中扫了扫,然後,就定在了其中一幅上。

好像是纹在右边儿後腰的地方,一根黑色的、飘落著的羽毛。

第十话.爱情图腾(中)

“谢谢光顾,以後有什麽想纹的还可以再过来我们这儿,给你打个八折。”老板娘笑容可掬地说。

薛齐走出去,後腰处还火辣辣的。感觉不赖,更奇妙的是,胸口难受的感觉忽然没有了,好像做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了结,轻松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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