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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2 / 2)

十六七岁的少年,只为任非云的一句话,他会顶着高烧,消失一整夜,继而满身伤口地回来,虚弱地笑问:老子厉害不?

“任总?任总——”印风在任非云面前甩甩手,身后是教堂里一排排木质的座椅。

任非云定睛看面前人,印风捶着腿四周看了看,道,“这儿挺不错啊,值多少钱?”

任非云定定道:“连地皮一共是四百万。”

“哇,挺多的,真的。这儿你要送给我?”

任非云点头,“既然回来了,这些都是你的。帮里位置还给你留着,生意上变动了点,我慢慢教你。”

印风眨眨眼睛,“你认错人了吧?我就是个卖蛋糕的,什么帮里的位置……不过你要送我这栋房子还是不错的啦,怪值钱的。就当是我的青春损失费。”

任非云皱眉,“别跟我闹脾气。”

一边的“黑”人敛气屏息——任非云发怒时,最好让自己最大限度地透明化。

只有印风也跟着皱眉,双手抱胸道,“任总咱是不是有啥认知上的错误?第一,我跟你没任何关系;第二,我这人从来不喜欢闹脾气。”

印风看了看四周道,“这房子,我还是不要了,飞来的横财,我拿的也不放心。”说罢,他抬腿慢悠悠往外走,任非云自认为自己够好脾气了,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处于一种莫名的恐慌中,他强忍着没有表现出来,可现在,看着印风慢慢走向教堂门口的背影,任非云的忍耐到了极限。他几大步就追上了那不平稳的背影。

印风只觉被一股大力扯住向后倒,几乎是同一时间,印风转身抓住对方的手向下方掰,一条腿习惯性地抬起踢向对方,奈何他忘了自己另一条腿是残的,忽然之间的承重让那条腿猝不及防地疼痛,印风皱眉慌神。任非云身手不比印风差,只是一个分神,任非云就可以制住他。

那具温热的身体撞进怀里的时候,任非云心跳骤然加快。

印风背对任非云,双手被反剪在身后。任非云低头,在他脖颈间呼吸。

印风冷冷道,“放开。”

任非云继续嗅着,“你记不记得,十八岁时许愿说要一座教堂,和我结婚,以后就一直住里面?”

怎么可能不记得?

任非云见印风不说话,松了他的手,紧紧抱住印风道,“现在都好了,再没什么威胁,你也回来了。只要你想,任何时候都可以结婚。”

印风听着,想起十八岁的自己缠着他问过许多的次的问题:虽说咱都是男的,不能结婚,但你确定咱以后能住教堂过一辈子吧?

后来,是四年后,二十二岁的印风,捂着溃烂的左腿,慢慢地烧了那张报纸,报纸上,有那个朝思夜想的人。他礼服剪裁得体,笑得温柔幸福。

第二天,印风被香港警察捕获。那之后的四年,印风隔着一睹高墙,偶尔也会想起任非云。前半年的时候,夜夜想;后半年的时候,偶尔想;第二年的时候,任非云的脸开始在脑海中模糊;第三年的时候,经济学书上那个叫大卫·李嘉图的牛‘逼人物的脸,印风都记得比任非云清楚;第四年的时候,印风和当时的狱警成了朋友,偶尔也一起弄根烟抽抽,任非云是谁?早已经忘了……

印风拍拍勒紧自己胸前的手,叹道,“任总,您的贵手……那啥,喘不过气了。”

任非云松了手,皱眉看印风。印风耸耸肩,“我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任总,您放过我行不?”

印风实在懒得再纠缠,他腿疼得紧,只得捂着腰慢慢往外走。任非云看了看身边的“黑”人,立即有两个往那人影冲去。

他们还没碰到那带些伛偻的身影,就被一人的怒吼打断了脚步。

那人站在大门口眯着眼睛,手中拿着根棒球棍,一身白色的休闲服,腿倒是挺长,身材似乎不错。他大声道,“你们别乱来啊!我刚刚已经报警了!识相的话快点放人,要是闹出什么血腥事件,就不好看了啊!”

印风看看那拿着棒球棍的清秀人儿,目测年纪不超过三十岁,嘿,胆子倒挺大。

任非云皱皱眉,阿俊立即了悟自己老大的意思,“先把那人丢出去!今天就算捆也得把龙哥捆走!”

印风本来是打算看热闹的,反正就算他瘸了一条腿,身手还在,大不了不用那条腿么。不过阿俊一句话,把自己惹怒了。

阿俊一直知道黑蛟龙能打,十年前就知道。不过自从十六岁的印风跟了任非云后,就很少和自己一起出任务了。阿俊不知道印风是怎么做到拖着那条行动不便的腿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掀翻那么多个自己精心培养的下属,然后狠狠给了自己一拳。

印风甩了甩手,“靠,太久没打人,疼死老子了!”

说罢他拿那条残腿踢了阿俊一脚,“捆我?你TM也不想想当年的事,你现在说捆我?我和人家任总没啥关系,我们难道就不是兄弟了?!靠!”

阿俊擦着嘴角的血丝爬起身,“龙哥,回来吧。”

印风冷冷道,“不可能。”说罢印风唱戏似的,换了副笑脸,“俊哥,任总,你们看我一个残废,真的已经没啥能耐了。你别看我刚刚还能打,其实我这腰快断了。哎呦,求你们了,放我回去做蛋糕,那啥下班前赶回去的话,好歹还能拿到点工资……”

印风摆摆手往门口走,还特礼貌地对一群或站或躺的人摇摇手道,“拜拜啦!”

钟明愣愣地看着这个瘸子,张着嘴巴,还保持刚刚怒吼时的姿势握着棒球棍站那。

印风挑挑眉看他,“你不走?”

“哦哦,”钟明反应过来,“走走走,这就走。”

钟明看着坐在别克副驾驶上的印风,拿着钥匙的样子要多呆有多呆。

印风再次挑眉,“还不开车?难不成想让我这个瘸子开啊?!”

钟明机器人一般,木讷地发动了车子,别克绝尘而去。

任非云站在教堂门口,看着越行越远,最后成为一个小黑点的别克,忽然捂住心口。

这感觉,他在四年前曾有过。

乔叶这样说过:你任非云没有感情、没有心,可当时心灰意冷的乔叶,并没有见过这般的任非云。

印风不怪任非云,是真不怪。他现在对此人的评价很客观:理智、冷血、暴力、聪明。除了这些,印风真是抠烂了脑门也想不出其它情感了。

他看任非云就像看电视剧或者报纸或者小说里的某个人物一样,书完结了,他也就成了过去。老爸的信里面有过这样一段:儿子,爸要走了,能教到你的,也不多。但就想跟你提上一个醒,别总记着伤痛,那只会使你越来越痛。做人要学会向前看,你还年轻,出来后还有大把的前途,只要你肯选择,你肯抬头。

印风对那封信倒背如流。

印风厌恶“痛”这个词,于是他决定在自己还没有满脸爬满皱纹的时候,开开心心过日子,快快活活卖蛋糕。什么打打杀杀,刀光剑影,那是漫画里的华英雄,不是他印风。

5、一块蛋糕的三种价格 。。。

印风那双火眼金睛,一下子就把钟明从里到外照了个透,自然,钟明的性向是逃不过瘸腿孙悟空的X光透视了。

钟明自从那天把印风放在叠影门口后,开始每天上班绕一大圈的路,就为来买一块印风亲手做的绿茶蛋糕。

当然了,每天例行公事般光顾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印风第一天上班时送了蛋糕的西瓜头女生,还有一个是垄断J市所有娱乐场所酒业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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