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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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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今天天气不错,晴空万里,我之所以盛装打扮,是为了见一个女人。

你没听错,不是男人,不是男人,不是男人,是真实的女人。

这女人可不一般,从她对我无限敬仰膜拜中能看出她的觉悟简直空前绝后,她在苦苦征求我一月之久,我下定决心满足她想见我的要求。

要是我妈知道这事,肯定要烧香拜佛自我膨胀,这老太太一向认为家里发生不幸是我上辈子造下的孽发生好运是她前世修来的福。

我翻箱倒柜把一条刚在淘宝上搜刮来风骚无比的内裤穿上,还对着镜子骚包扭扭屁股,不是自夸,我这臀型比女人还要性感。这点帅哥可以作证,从它踱着骄傲步伐徘徊在试衣镜旁借故偷窥可以证明。为了不死板,喷一头摩丝,往头发上抓了抓,打乱往日一丝不苟的形象,粉色衬衫配牛仔紧身裤脚上蹬着铆钉马丁靴。

要是此刻我妈在场,她很有可能失声尖叫激起她蠢蠢欲动的第二春并唾弃她的婚姻是场错误,我那可怜的老爸只会在旁摇头晃脑曰:上梁不正下梁歪。

要出门时,跟帅哥KissGoodbey,帅哥骄傲用它的狗腿蹬了我一脚后溜之大吉,真是不懂怜香惜玉!我骂咧咧关门时接到老吉的电话。

“小雪,晚上是Happy夜诶,我这边举行小型演奏会,你一定要过来给我撑场面!”老吉的嗓门只会让他被梦想拒之门外,对了,他的梦想是成为名副其实的名媛。

不知该说他异想天开还是不可理喻,不可否认,有梦想始终是件好事。

“我叫南方!”就算跟他解释千百遍,这家伙就像义无反顾的飞蛾,除了找死就是找死。

“小雪就是南方南方就是小雪嘛~~~一点区别也没有~~好啦,我要陪帅哥喝一杯,拜拜啦。”

***

挂了电话,在约定地方见面。那女孩挺漂亮,身材高挑,眉目如画,当下我就在想,要是我妈再逼我到处相亲,可以考虑让她充当我的女朋友。

按照我对我妈的了解,她一向对新鲜事物的兴趣远远超过拉扯大的儿子。

我向她摇摇手。接下来的一段话,让我开始对二十八年的人生产生严重怀疑。

美女:你是南方?

我:嗯。(顾装冷漠,双手抱拳,偶像剧里这类男人通常称为冰王子)

美女:哦,原来长这样……(哦还刻意拉长了音调)

我:我怎么样了?

美女:长得,怎么说呢,挺对不起观众。

我:……(当下就愣了,二十八年来从来没人说我长得很抱歉)

美女:你看看他们,我想象中的你是这样的!(她掏出苹果机,翻起相册)

我:……(我大概看了眼,心中已燃起熊熊烈火!他妈的我要是长成汤姆克鲁斯和吴彦祖那样儿,我现在还坐在这里听你扯淡!)

美女:你生气了?

我:没有。(就算生气也死不承认)

美女:好吧,其实有一点你还是很符合我心目中的设定。

我:哪里?

美女:白白嫩嫩,皮肤光滑有弹性,个子适中,柔弱型受君。

我:(怒)劳资是攻,什么眼神!

美女:明明就是受,脸上写着我是骄傲的一只受。

我:你才是受!你全家都是受!(我突然发现这美女先天EQ缺陷,专挑别人不爱听的说)

美女:我本来就是受,这辈子只能当受,你放心,下辈子我能成为男人,一定会放低水准攻你。

我:……

***

愤然离开,八点半准时奔向老吉的酒吧。

老吉是这家G吧的老板,据说有些家底,除了G吧外还有其他正经生意,年纪轻轻身价不菲。不过他到底是如何身价不菲我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就跟这厮动不动抛个媚眼搔首弄姿也无济于事,没办法,他不是我的菜。

他的这家G吧在这里很有名气,在这条风月街是标志性的存在。前几年新上任年轻的市长脑子被驴踢了准备申请文明城市,愣是下了狠手段整肃城市风气,这条风月街首当其冲成为整肃第一线,无数酒吧大起大落,刚开张没多久就面临关门大吉。老吉的酒吧屹立不倒,大家都说老板后台强硬,可如何强硬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老吉挺神秘的,令人捉摸不透。

不管在别人眼中他是多么牛掰,站在我的立场上,他算得上朋友,至少清楚我的心事,我的心事,连我妈也撬不出来。

到酒吧时,到处都是人。当初我没来G吧时真以为像电视上演的那样,一进去就能看到一具具赤膊的肉体,当着众人上演限制级画面。

我跟老吉说起这件事,人家还用“你丫就是土帽”的眼神瞅着我说,“想得美你,人家拍GV还有钱呢,能免费给你看?”当然除了台上常常出现丰富多彩的表演外,私下是一双双色*欲熏心色迷迷的眼,就恨没在表演的帅哥圆润的屁股上掐一把。

来这里的人也有道貌盎然的,但更多是寻求艳遇,一拍即合就直接开房,养活了这条街上廉价小宾馆。现在是快餐时代,凡事讲究效率,大家都这么忙,谁乐意花时间跟你培养感情,甭管三七二十一先来上一炮再说。

老吉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按照现在的叫法是边缘人,道德拿我们当边缘,我们可不能委屈自己,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啊。

我上来时老吉正和男人眉来眼去,他这人就这样,花心滥情,跟谁看着都挺要好,很受欢迎。当初我第一次过来,只想静悄悄喝杯酒,他自动把身子缠过来,跟只蛇精似地,缠的你左右躲不开身。他喊小雪,我笑着说,你认错人了。

他说,哦是错了,你们俩长的可真像。

我笑,这招搭讪太老套了。

他无所谓耸耸肩,大家都喊我老吉,当然你可以喊我亲爱的。

可真是下流无底线啊。

他见我过来抛开刚勾搭的男人,亲自给我调了杯血腥玛丽,还别说,老吉一干正事就特吸引人,应了那句话说工作中的男人总是最帅的。他把调好的血腥玛丽递给我问,“怎么宝贝儿,心情看着不太好。”

我叹口气,把白天遇到的那点破事跟他说了。他笑的很豪迈,“现在还有这么好玩的妞儿?其实宝贝儿你真的不比那些明星差,长得可招人了。你看我一看到你就怦然心动的吧,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哎又来!老吉就爱开我玩笑。我这辈子就是长得太温和了,还没出生就被我妈隔着肚皮上下其手,上中学时被女同学调戏,上大学被学姐学长们捏脸掐屁股,出了社会难得在同事面前维持肃穆古板的样儿,倒这里还得被老吉口头吃豆腐。按我妈的说法,谁让我儿子白白嫩嫩招人爱呢。

她要知道这辈子她宝贝儿子跟男人磕上了,非得拔了我的皮不可。

“今晚什么活动啊?”我问老吉。

“小型演奏会,都是些平时认识的朋友,也有少数地下乐队。”关于地下乐队关于摇滚,是我儿时的梦想,那时觉得弹着吉他扯着嗓子跟神经病似地上串下跳很疯狂很个性,梦想跟现实背道而驰,像我这种心底闷骚的人,往往是以最正经的一面暴露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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