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写琳生活过,并热爱的地方吗?经过商品琳琅满目的商业街,穿过破旧的小弄堂,以他的体力,一天的时间穿越城市的两端不成问题,但要照顾到迈克和苏兰费的情绪。已是傍晚,他在一所装修精美的餐馆面前停下了脚步。
这是在中国的中餐馆啊。而现在,是他下飞机后,吃的第一顿纯中国味的中餐。自从写琳离开,他依然会吃中国菜,但显然少了她的争抢和陪伴,那些料理少了许多吸引力和味道。
布置精美的长长餐桌上,虽放置了美味佳肴,但只有他一个人在吃饭,那滋味,喜欢一家子团聚用餐的中国人想想就知道了。
这三个西装革履的金发男人一同进去,餐馆立时蓬荜生辉。等到他们在漂亮引座小姐的引导下入座,那所有惊奇、赞叹的目光都未曾收回。
这些中国人,他们怎么对自己这么好奇?游历过无数个国家的弗龙迪不禁暗自觉得有趣。这时,你们的目光怎么都赤裸裸的,一点儿都不含蓄?
而周围热闹吵嚷氛围,更让他深受感染,同时也产生浓厚兴趣。他盯着那些人老半天,才发现他们原来喝酒猜拳这么有趣。
“迈克,你最精通,你来。”他翻开色彩鲜艳、催人食欲的菜谱,却又无从下手。
大老板发话,迈克岂敢不尊?他闷头一口气点了六、七道经典菜式,令点菜的服务员下笔如飞。这些外国人,好能吃哦?
等到菜上来弗龙迪更傻了,装菜的容器,不是大盘就是大盆。他原以为每道菜量小精致,但没想到店家这么慷慨。待到下箸,用刀叉的苏兰费更惊讶,“您会用筷子?”
当然。他得意:我妻子是中国人。
对迈克来说,他虽然会用筷子,但是毕竟不如用刀叉顺手。于是吃了几口后放弃。这店里唯一坚持用筷子的弗龙迪,自是更令旁人刮目相看。
很好吃啊?
这时他才知道,写琳给他展示过的中国美食,只不过是一点皮毛。他边吃边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喋喋不休。但他对面的两个人,哪敢露出一丝不敬?
入夜,弗龙迪被送到写琳曾住过的公寓里。
房间肯定打扫过了,并且放置了鲜花。但所有的东西都保持原样,并未做移动。客厅里台灯下的地毯上,甚至还放置着一本书。
他对整个房间做了参观。这120多平的屋子,对他来说太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厨房里还有写琳曾用过的餐具,冰箱虽然一直开着,但里面空空如也,腐坏的东西都已被清理。绕到卫生间,看见挂在墙上的白色浴袍,两年多了,不知那上面是否还留有她的芬芳。
他也累了。
在大致的参观后,他躺在了她的床上。床品细致柔软,是刚刚换的。但里面似乎还有她的气味和发香。
——
这是她的世界。在此之前他从没有机会接触,虽然这地方曾令他魂萦梦牵。两年前,当他强迫她进入他的世界时,从没想到,两年后会有一天反了过来,上帝让他进入了她的世界、她的生活。唯一的不同——是她被迫,而他自愿。
房间里充满女孩子的气息。写琳是个爱好艺术的人,屋子里的所有摆设和布艺装饰、恰到好处地彰显着她平静但又热烈的风格。这是她的闺房,在各种细微之处都让他感觉到女主人的缜密构思。布谷鸟的闹钟令他忍俊不禁,床头摆放了她与父亲的合影。这照片引起他一丝妒忌,明天一定要把照片换成他们的合影!
就象家一般的舒适。令他心安。
衣柜里摆放着整齐的女装,梳妆台上的化妆品,令他心里有不尽的遐想。他——她的丈夫,此刻顺理成章地成了这屋子的主人,理所应当地享用这里的一切。
但他忘了,这里决不可能出现男人的浴袍、睡衣和拖鞋。所以他只能洗澡后赤身裸体地走进卧室,钻进被子,让身体彻底地舒畅、放松。这舒适的感觉一样抚慰着他的心灵,似乎令他感觉到了那女人在身边时,一样的温馨和甜蜜。
但明天,明天,就可以见到她了。他实在无法想像,当她看见他从天而降,如此突然出现的表情。那一定很有趣。
他带着一抹偷笑,在满屋子弥漫着的回忆芬芳里,逐渐进入梦乡。
第二十九章 当夏娃重遇亚当
第二十九章当夏娃重遇亚当
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带着逼人的气势,停靠在山村的公路边时,几乎所有看见它的村民,都充满了好奇。
这部车在中国,贴满了一身的富贵标签。让人不禁好奇,是什么样的人坐在里面?
是弗龙迪、苏兰费,带着康讯和另外一个中国小伙子,到这里来。
弗龙迪在苏兰费的指引下,已看见了那学校上空耀眼飘摇的小红旗。放眼望去,那里到这宽阔的乡村公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只是,这通往村庄的下一段乡村小路,看上去不那么好走。在坑洼的路面上仅开了不到20米,坐车的人就已被颠簸、摇晃得七晕八素。看来,不再适合继续往前开了。
弗龙迪示意司机停下。
他打开车门。身旁的苏兰费也从另一侧下车。
刚下过雨,泥泞、凹凸不平的土路上令人寸步难行。弗龙迪突然发现,在这样原始、粗旷的土地上,居然无从下脚。此刻,西装革履的他,不可避免地有丝狼狈。而苏兰费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皮鞋和裤脚都沾满了湿黑的泥。当然不会五十步笑百步。
一路上,不时遇到几个扛着锄头等农具的农民,对这金发碧眼的两个人紧盯着看。这个村子里的人,还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欣赏过高鼻凹眼的外国人的长相,而不出一刻钟,他们身后偷偷跟随的农民就有一小群。
但弗龙迪已对他们无暇顾及。即使他小心翼翼,小草上未干的雨珠还是沾湿了他的裤脚,而皮鞋的边缘,也不可避免地粘上了一圈黑泥。等他终于走到一片水泥地面时,才终于松了口气。
哦,天哪!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形象。
难道就要让写琳迎接这样的他,如此邋遢,绅士风度全无?
但已经没时间想了。因为他已经看见,自己到了这学校的矮围墙外。
正是上课的时间,教室里孩子并不多,但传出来稚嫩的朗朗读书声,还是令弗龙迪感到非常新鲜。他的读书时代,封闭在贵族子弟奢华的校园,充满了对礼仪、身份、权威的一切教导,跟此情此景没有一丝相像,也因此,这里勾起了他些许兴趣。
他的出现,令教室里的孩子突然兴奋。
“瞧!一个外国人!”一个最先看见他的男孩子突然大喊,而其他孩子和老师的目光一瞬间透过了玻璃窗,看向他。
他明白这些人的举动,但他毫不怯场。这情境,就算是平生第一次,但那又如何?他来这里的目的,是找他的妻子。
而这间教室的骚乱和喧闹,已惹得其他的教室,有老师和孩子冲出来,看到他,都是一脸愕然。
而这个贵族,似乎是天生的明星,向大家挥手示意,招摇过市。
“哇!好帅!是贝克汉姆!”有个男孩子尖叫。
弗龙迪哈哈大笑。但突然收住了嘴。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她——那个令他日夜思念的女人。
而那女人显然是吓坏了。惊讶的表情里闪过一丝恐惧。几乎要夺路而逃,但显然在一瞬间恢复了冷静。她讶异的目光直视他,似乎尽力想确认他是不是真的,而当她走近,认真地盯着他看了两眼之后,终于颤声着说,“弗龙迪?…”
他毫不犹豫地一把拥过她,就象以前她面对他的时候一样。
写琳的心里,此刻的幸福感觉无法言喻。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他有力的拥抱中渐渐融化。而曾经孤寂的心,此刻感到无限温暖。
抱紧我!弗龙迪!再抱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