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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恋双清淡诱人的香味不同,这个女子身上有股淡淡的草药味。在没闻到这味道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喜欢恋双身上那种,总是令他心旷神怡。可是闻到这个味道时,却有股熟悉的温馨感,有股久违的温馨。
深深地抱紧了他,仿佛要把他嵌入自己的身体一样,因为也许,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从此天涯陌路。很多年以后再想起,我想,我记住的只会是自己曾经深爱过,却忘记了那个深爱过的人了吧!
来到大厅的时候,端睿王收敛了当初的暴躁性子,竟温和地朝我笑笑,以示和气。我也回以一笑,对着皇帝与罗翎轻声说道:“借一步说话,我有些事必须现在跟你们说。耽误你们几分钟时间。”
见我面色不似平时那般不恭,他们也沉重了起来。
“不用这样,大家相识一场,我只是来告诉你们,我准备离开这里了,飘雪也找到了合适的人家,阿左也交给蒋大哥认了童养女婿,以后我要去云游四方了,说不定还会再见,也说不定再也不见了,反正大家保重吧!”
罗翎拉住我的手臂,急切地问道:“怎么决定得这么突然?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一时不能接受?二哥只是被坏人下了药,以后一定会想起你的,你千万不要想不开。”
是太温柔了怎么地啊?我露出凶巴巴地样子:“你才想不开呢!我要去环游世界、享受人生了,我是那种为了爱情要死要活的人吗?认识那么久,你就没发现我是一个很洒脱的人?拿得起放得下是我的优点。”
“那林老板的浣沙也一并交予蒋氏了?”这一听就知道是做皇帝会关心的问题。“以后的日常开销一起结给你了?”
我竖起大拇指指指自己,夸张道:“祖母我傍上大款了,那点小公司我就当是阿左的老婆本免费赠送了。”
皇帝咋咋舌,惊道:“焫然当真不晓得浣沙的市面价值?莫不是被人给哄骗了去吧?这傍大款又是何意啊?”
我白了他一眼:“问点有建设性的问题好吗?我看起来像个二百五吗?我找到了个有权有势的,过几天就成亲了,不差钱。以后俺就过上挥金如土的美好生活了。哪天穷了来投奔我啊,我会念在旧情赏你们点。”
两人没有被我的话逗乐,反而更沉寂。罗翎黑着脸问:“你说的那个有权有势的人,莫非就是雷王?”
我点点头,罗翎再次激动道:“你是不是疯了?再没人要我庆翎王府也收得下你,你干嘛要跟雷王?”
我打开他的手,冷色道:“我为什么不能跟他?他重情重义,对我也好,我也不小了,要不是在某人身上耽误两年,现在都做妈了。青春不长在,抓紧谈恋爱。不和你们说了,他还在外面等我呢!今天风又大,等久了我会心疼的。”
半响,皇帝幽幽地开口:“她走了。”接着又是死一般的沉寂。拐角的地方慢慢挪出一条腿。
“二哥?”谷皓翎从痛惜中回过神,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人:“你都听到了?她也是向你辞别的?”
收拾了一下迷茫的情绪,谷兆言恢复以前儒雅温和的笑容,道:“走吧!别让王子久等了。”
出了长睿王府,我并没有立即回去,早上来的时候,我说要与从前告别,不想别人跟着。雷王就留在了浣沙,说会在那里等我回去。与以前告别,并不是几句话就能办到的,我需要一个人安静地想一想。
来到这个世上,面对一切都陌生的人,陌生的事,没有人权,没有法律,没有赖以生存的本领。当你哪天真的去了一个你完全不认识的世界,失去以前的一切习惯,你就会体会到那时对你好的人的重要性。他以神的姿态在我最惶恐不安的时候从天而降,犹如天神般注入我的心房。我相信,他就是救我于危难的真命天子。
我尊敬他,把他当作我在这个世界唯一可以信任的人,甚至是亲人。没了防备,他的温柔一步一步浸透我的心,并且深入我的每一处骨髓,而慢慢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习惯,那种保护,竟再不能失去。渴望那样的保护、那样的温柔只对我一人,盼望他能与我心灵相通,生死相随。而当你日夜思念的人突然对你深情告白,你就会明白什么叫做安全感,什么叫做幸福。
可是为什么,只道得出相思,却到不了尽头?
第3卷 永不‘言’弃 48:红色喜悦
喝酒消不了愁,反而会愁上加愁。索性放任自己无目的地狂奔了半天,大脑不断传送信息,告诉自己不累,不要停。将所有的哀伤与痛心大汗淋漓地用两条腿挥发出来,眼泪也就流不下来了。
我四脚朝天地瘫倒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这种急速的心跳可以暂时让我忘却心中的酸痛。渐渐地平静下来,我暗暗嘲笑自己太过矫情。别人能受的伤就你受不得?还不是从小养成的性格?害怕分离,害怕没人关心。一旦习惯的事需要改变,就会得抑郁症,可是等逐渐习惯了新事物,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你又何必庸人自扰?
若无其事地回到浣沙,吃了饭洗了洗,天黑下来就开始蒙头大睡,睡了个昏天暗地。日上三竿的时候还没起来,飘雪早已来喊三遍了。阿左也不客气地在我床上翻来滚去的,大喊大叫的:‘姐姐,姐姐,起床啦!太阳晒啦,丢死了。’
全浣沙的人都知道了他们的老板是个超级大懒虫,不过我的女儿身还是没有曝光。精神矍铄的吃完午餐,正要接着睡,雷王叫住了我。
他说道:“宫里送了请柬到王府,是雷王府。邀了各地的亲王参加太后寿宴,以及次日的长睿王婚宴,雷王府的侍卫都到了驿馆,我今日要去驿馆交代他们一声,找个使者将礼节带到,我本人就不现身了。你收拾一下,我们明日即可离开。”
“不。”我改变主意了,认真地问道:“你愿意让我以你的王妃身份与你一起参加宫宴吗?”
雷王以为自己听错了,呆呆地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我坦然一笑:“如果我身份配不上你,那就算了。但是你还是要去参加,我等你两日便是。”朝廷显然是想利用这次宫宴,主动与雷王修好,告知那些以为汉荆与京城不和的王,不要妄想拉动雷王造反。雷王不去,无疑会给人与朝廷分立的假象,坏心的人会说雷王是藐视皇家,说不定还会顺便提出举兵灭了雷王,收复汉荆,番地正好那些王分了。汉荆可是块宝地,谁都想要。
我害得他已够惨,我不想他死后还要背上个谋反的罪名。
“你知道我从没嫌弃过你的出身。只是这样一来你的身份公诸于世,一年后你又如何出嫁?”雷王先是一喜,接着有担忧道:“即使王死了,就算不用王妃陪葬,皇室也不会允许王妃改嫁,更不会有人敢娶。”
“你不用多虑,如果真不嫌弃我,就给我个名分吧!有了王妃的头衔,我下半辈子守寡也不愁吃穿了。还嫁什么人呐?子辛娶了人,我这辈子都跟他不可能了,别人,我也没心思了。每天吃喝玩乐,游山玩水,多好啊!”说到雷王的生死,我尽量以平常的口气说出口,不想他想太多。
“浣沙的老板又怎会在乎那点银两?你的心意,我知道。焫然,我该拿你如何是好?”雷王深深地看了我半天,最后化作一声长叹,提步离开了我的视线。
翌日,我以一身轻飘飘的白衣纱裙出现在浣沙的门口。此举可谓是爆炸性新闻。浣沙老板竟是个女儿身。我招了辆黄包车,让车夫给我送到雷王府所住的驿馆。
天呐!一身古装坐在黄包车上,白纱裙随着风轻轻摆动。感觉:两个字,拉风。虽然在我这个21世纪人眼中不文不类的,但是可羡煞这些几千年前的古人了。路上的行人争相驻足观望。要是穿一露胳膊露大腿的旗袍,蹬一小高跟,不知道又会是什么效果。
与此同时,浣沙老板将会成为雷王要娶的妃子,此消息也在一夜之间传遍大街小巷。
“你果真确定,要与我一同前去?”